时间:2021-08-25 11:59:55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阅读:8593
在深化交流轮岗、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方面,密云区结合该区实际,构建三个维度的教师管理体系,重点推进校级干部交流轮换,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均衡配置,普通教师派位轮岗,持续深化干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其中,干部交流形式主要分为发展型交流、合作型交流、项目型交流和优化型交流。通过干部交流促使城内优秀干部向农村学校、城内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统筹整合区域内优秀校长资源,成立书记、校(园)长研究工作室,定期开展主题研究,提升干部队伍素质。2021年,该区已安排正校级干部轮岗38人(其中,特级校长1人,高级校长8人),副校级干部轮岗12人,合计50人,占符合轮岗交流条件人数的55%。下一步,再安排符合条件各级各类干部70人进行轮岗学习。
同区域内流动主要是指本镇域、本街道内学校之间教师有序流动。其中,该区以中小衔接为突破口,在镇域内小规模学校,探索中小衔接工作。通过中小学交叉兼课、社团活动、教研活动等多种形式,打通使用,提高教师工作效率,服务学生知识体系建构。2021年,已安排教师区域内流动27人。下一步,再安排中小衔接流动30人。
学区、共同体内交流是立足密云区教育发展实际,以4个中学学区,7个小学、5个幼儿园共同体为依托,坚持优势互补、紧密合作、资源共享的原则,提升学校整体育人水平。下一步,该区将再安排学区、共同体内交流50人。
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赵学刚
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得“分红”
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提出:“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按照“双减”市级专班工作方案,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非营利性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精神,“营改非”工作同样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其中教育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前置许可审批和日常业务管理;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法人登记和监督检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主要有四个程序:一是申请。申请人在教育部门先取得《办学许可证》等批复文件,然后向同级民政部门提出法人登记申请。二是审查。民政部门审核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三是核准。民政部门依法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要求作出补正。四是发证。对符合要求的颁发法人登记证书,并及时予以公告。
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成员分配利润,同时必须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按时参加年度检查,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副总队长、督办贺捷
北京已检查线上线下培训机构共万余次,罚没1500余万元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双减”工作决策部署,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集中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发布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了一些典型案件,有力打击了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维护了教育生态。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对学而思、新东方、高思、跟谁学4家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或7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作业帮、猿辅导2家机构分别给予250万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进行集中曝光。朝阳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23.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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