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治理理念,构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开放理论的核心。“人类命运共同体”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放的基本宗旨和智慧,是对不同文明和谐共存的思考,其实施路径多种多样,最为突出的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落实,不断推进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逐步形成。“一带一路”倡议内含的共商共建共享等中国智慧以及包容发展的新理念,能够有效发挥辐射作用,通过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带动世界各国的深度交融,弥补既有全球治理体系的不足,为构建全球治理范式提供新思路。
“一带一路”是一种发展观,是为共同发展而构建的合作平台和市场网络
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正是当今时代背景下对于国际合作“先发展,后分享”的模式创新:先促发展,再定标准;共商共建,成果共享。新兴国家应拥有更平等的人的发展权、生存权,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秉持规则应更好服务发展的逻辑,发展先行,基于自身的经验和道路实现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一带一路”是一种发展观,是为共同发展而构建的合作平台和市场网络。不先设单边主导的预案,重行动力,在平等合作的实践中发展并规范规则。
“一带一路”倡议在经济地理上包括但不限于古丝绸之路地区。它向所有国家以及国际和区域组织开放,方便惠及更广泛的领域。不同于西方“中心-边缘”排他的制度设计,面对各国发展不一的状况,具有极大包容性的“一带一路”倡议视各国都为平等的合作伙伴。各方利益诉求都体现在倡议的落实中,各参与者都成为“一带一路”的成果分享者。不同于狭隘的民族国家视野,以命运共同的世界文明观逐渐取代“中心-外围”的国家文明观,这是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重大创举。
与霸权秩序论、均势秩序论、世界体系论、文明冲突论、民主和平论等西方主流的带有着很强冲突倾向的世界秩序理论相比,“一带一路”倡议中的“共商”便于营建合作伙伴关系,而“共建”可以激发治理积极性。这里包含着两层逻辑:一是身份认同,构建伙伴关系,并在这一身份的基础上实现“关系治理”;二是行为态度,从“消极主权”演进到“积极主权”。反映在国家与全球公共事务互动的态度中,积极参与是“国家主动地参与全球共同体事务,并以全球公共问题解决为核心展开积极行动的一种态度”;消极参与“则是国家被动地卷入全球事务中,并在多数同意的背景下被迫接受全球规范的一种态度”。如果更多的国际社会成员参与到全球治理、制度设计和实施中,其身份重塑和行为态度将发生由“被动接受”到“积极实践”的转变。
回顾过去数年的大事记不难发现,“一带一路”倡议源于一系列合作倡议的整合,充分展现了与沿线国家共商共议、共同设计的思路。“一带”和“一路”倡议分别在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提出,体现了中国与东道国的共商原则。而《愿景与行动》中“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体现各方智慧和创意,各施所长,各尽所能,把各方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出来”,则进一步阐释了共建共享的美好愿景。
“一带一路” 以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抓手,促使沿线国家形成政治、经济、人文多层次深入合作
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血脉经络”,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将建设亚欧地区以海陆空交通线、油气管道、输电线路和通信网络等为构成要素的综合性立体交互网络,为沿线国家的民间文化“思想交流”奠定“物质交往”基础。
当前“一带一路”的建设具有时代超越性,极大地超越了传统丝绸之路以经贸为主的合作方式。“一带一路”在“贸易通”的基础上实现政策、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文化乃至民心的全方位互联互通,推动政治、经济、人文全方位多层次多合作格局,营造发展上互尊互信、经济上互利共赢、文化上求同存异的共演关系,以打造价值相融,利益相通,命运共同的和谐统一体。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一带一路’建设将为中国和沿线国家共同发展带来巨大机遇。‘一带一路’是开放的,是穿越非洲、环连亚欧的广阔‘朋友圈’,所有感兴趣的国家都可以添加进入‘朋友圈’。‘一带一路’是多元的,涵盖各个合作领域,合作形式也可以多种多样。‘一带一路’是共赢的,各国共同参与,遵守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实现共同发展繁荣。这条路不是某一方的私家小路,而是大家携手并进的阳光大道。”
中国具有目前世界上完整的制造业体系,正从深加工阶段向技术集约化阶段过渡,几乎能以全球最低成本向沿线国家提供其工业化所需的产品,这使中国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可以倚重的大国。根据世界银行的估计,目前发展中国家每年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开支约为1万亿美元,相比出现“产业空心化”的西方国家,中国在重大项目上的资金、技术、装备以及人力资源的能力具有比较优势。另一方面,2008年金融危机后,“一带一路”的提出、亚投行的兴建以及丝路基金的建设,正好缓解了国际合作中发达国家提供公共产品能力与意愿降低的问题,这就开启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一带一路”、全球化以及命运共同体三者之间形成有机整体,创造了新型全球化关系
“一带一路”、全球化以及命运共同体三者之间形成有机整体,这一有机整体的构建体现了中华文明与世界文明之间的命运与责任的联结。“一带一路”创造了新型全球化关系。
首先,“一带一路”本身是一种全球化的形式。政策的沟通、设施的连通、贸易的畅通、资金的融通和民心的相通,不仅多领域全方位地覆盖了传统语义下全球化的三种表现形式——“市场全球化”“生产全球化”“资本全球化”,而且具有多维度的全新内涵。
从运行规制来看,为消除掠夺性发展,减少发展失衡,“一带一路”倡议重新定义了资本和各个国家在全球化中的角色和地位,从而推动对现有全球权力系统和全球市场系统的“再平衡”:新兴经济体能够更充分地发出声音,积极的社会政策追求所有人都有更体面的生活,金融治理缓解财富向极少数人集中程度等等。
从价值塑造的角度看,“一带一路”从根本上改变着人们对全球化的认识。针对传统全球化进程中产生的包括结构性失业、贫富差距扩大在内的一系列问题及其引发的“逆全球化浪潮”,“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切实有效的行动塑造认同,为“再全球化”扩大民意基础,为后金融危机时代的世界提供“全球公共平台”下的对话合作新模式,培养“同舟共济,命运相连”的共识,通过倡导“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强调对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其精髓是“丝路精神”与全球化的有机结合,其内涵是“包容性全球化”。
现代生产方式、全球生产网络和现代通信技术已经把世界各国紧密联系在一起,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进一步拉近了各国之间的距离。一方面,新贸易模式革命性地不断诞生,在全球化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面临着严重的威胁。世界需要根本性的体制机制创新,这正是“一带一路”倡议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目的所在。
“一带一路” 丰富和创新了国际合作交流机制,为现有全球治理机制注入新的内涵
“一带一路”通过重塑全球治理理念和治理机制,真正形成全人类命运紧密结合的有机体。
第一,“一带一路”既团结了沿线新兴经济体的力量,又促进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对话交流,凝聚并平衡了全球发展的新旧力量;“一带一路”联通了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强调了除政策之外的“设施、贸易、资金、民心”四通,从而丰富和创新了国际合作交流机制。
第二,在自身经济发展奇迹和国内治理优化的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现代化,中国的道路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已经得到了国际上较为普遍的认可。同时,中国的伙伴型全球治理模式也为许多不结盟国家参与全球治理提供了一个范例,增强了各国走伙伴治理而不是走结盟治理和霸权治理老路的道路自信。中国智慧还把“硬领域”“软领域”相结合,使治理领域包括政治、安全、军事、网络、文化等多个方面,在“软合作”中建立民心相通的人文交流机制,真正消除不公平不合理的交往秩序。“一带一路”合作的整体式的顶层设计,将设施、人文、体制、贸易、金融整合在一起,克服了以往治理部门化、片面化、碎片化的矛盾;而提倡的绿色“一带一路”、健康“一带一路”、智力“一带一路”、和平“一带一路”更是为现有治理机制注入了新的内涵。
第三,“一带一路”在实践中能够做到“利益和合”“价值链融合”和“机制耦合”,从而成为系列结点。在利益和合上,“一带一路”要寻找更多利益交汇点,把中国和世界融通起来,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的,“丝绸之路是历史留给我们的伟大财富。‘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根据古丝绸之路留下的宝贵启示,着眼于各国人民追求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梦想,为世界提供的一项充满东方智慧的共同繁荣发展的方案。”事实上,“一带一路”得到多国的积极回应说明了其互惠共赢的魅力,展现了自身的极大活力。而利益对接和利益相融,也为当前低迷的经济发展带来新希望,开辟新前景,注入新动力。
在机制耦合上,能够与现有合作方式机制相耦合。G20中国主席年共同建立的与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等世界经济的主题相对应的四大核心成果:创新经济增长方式、完善经济治理机制、促进贸易投资增长、推动包容联动发展,与“一带一路”协同发展、共同富裕的目标是一致的,二者同为解决世界发展问题贡献中国智慧。而在金砖机制中,中国不但为其注入经济活力,也加入中国的发展经验。目前金砖机制日益壮大,“金砖机制+”拓展了伙伴网络的外延,进一步向世界表明金砖国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开展更加密切深入的全球性协作的态度。这与“一带一路”大发展平台下的开放包容同出一辙,同为推动世界经济融合协调发展助力。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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