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欢聚一堂,共迎佳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希望大家围绕当前党和国家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其中就包括完善社会治理。
当前,在社会治理领域,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经济市场化、快速城市化、社会信息化等大趋势,中国围绕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初步构建了与经济发展实力和水平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尤其是自党的十八以来,我们不断更新社会治理的理念,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社会制度和政策,开创了中国社会治理创新的新局面,实现了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与和谐。纵观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社会治理创新取得了以下五个方面的重大成就:
一是,实现了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理念更新,为发展中大国的社会稳定和谐,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面对多民族、多利益、多群体、多文化组成的复杂社会,到底如何管理进而维护社会的安宁和谐,既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也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碰到的重大现实问题。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正是在这一新理念的指导下,全国上下对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上,形成了多主体共同参与(党政+社会组织+市场企业+公民+媒体等)、德法并重、互动合作、协商谈判、共建共享的新共识,借此全国各地开创了丰富多元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二是,以深化政府体制改革为抓手,建立健全了以党政力量为引领的社会共治新体制。关于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成效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尤其是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中,在社会治理中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区域化党建体制,整合了资源,激发了活力。第二,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加强机构设置改革,优化职能配置,尤其是在国家层面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以及个别地方的行政审批局、“多合一”体制改革,有效解决了社会治理中的多头管理问题。第三,基层社区共建共治机制不断完善。如上海街道的“三公职能”再造以及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党建联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北京的网格化治理;杭州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三位一体”的复合治理体制等。第四,推动社会组织体制改革,社会组织得到了快速成长,社会治理社会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
三是,结合智慧城市和跨界融合发展趋势,搭建了有效的社会治理新机制、新方法。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按照“互联网+”的思路,相继出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等新规,带动全国各地开创了“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电子政务大厅”等跨部门共治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共享进程明显加快,社会治理智能化程度显著提升,城市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第二,国家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构筑了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280万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第三,按照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等新规,进一步规范了共享经济、共享社会的健康发展。第四,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新法律,形成了网络社会依法治理的新格局。
四是,围绕重大社会矛盾问题,推动重大基础性制度的改革创新,社会的公平、包容、共享、安全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在户籍管理方面,相继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广大农业转移人口最为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实现市民化。第二,全面实行“二孩政策”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推动传统文化现代化和家庭、家风、家教建设,积极化解社会老龄化的诸多问题。第三,确立了“土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的农村发展总基调,在此基础上实施精准扶贫、特色小镇和乡村振兴战略,取得了年均脱贫1000万人口的成绩,农村面貌不断发生新变化,城乡社会的融合、包容、公平发展取得新进展。第四,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制定《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和《关于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意见》,建立了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体制。第五,重新修订《宪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截至2018年4月底,共制定法律28件,修改法律137件次,制定修改行政法规266件次,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走向新阶段。
五是,以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为目标,深化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的改革,普通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围绕扩大公共服务数量和提高服务质量,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显著绩效:第一,采取综合措施,不断完善教育公平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了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发展新格局。第二,推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炒的”新理念,探索房屋租赁制度,加大保障房建设,加大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程度不断提升。第三,广泛推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力地激发了社会创造力,就业创业人员稳定增加,实现了每年城镇新增就业超过1300万人。第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国基本医保覆盖95%以上人口,编织起全球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第五,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养老金并轨改革、统筹推进社会救助,稳步提升退休人员的工资,建立了更加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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