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16 21:26:08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2356
魏春雷:制度也需改革开放
最近,有两类新闻事件占据着中国媒体的显著位置:一类是一连串的腐败大案或审结公布,或立案调查,如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案、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案、中国移动原党组书记张春江案、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省委统战部原部长宋晨光案;另一类是倍受社会关注的中央部委“三公”经费公开,在国务院规定的公布时限后,大多数部委才陆续公布自家“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将这两类事件放在一起分析,可以发现中国制度转变,从封闭到开放的光谱式分布状况。
腐败案件的不断涌现提醒人们:官员是有着个人私欲的公共行为者。如同美国建国先贤联邦党人所言:“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所以,反腐败要重视制度建设,要让一个好的制度把坏人变成好人,而不要让一个坏制度把好人变成坏人。但是,与前些年讨论“人治”与“法治”关系问题时曾出现的一种声音相似,在“制度”与“人”的关系上,同样有一种观点认为,再好的制度也要由人来执行,如果不得其人,好制度也不会起到好作用。不过,这样的观点,显然忽略了制度得以存在和运行的外部环境。
在现代社会,一项制度应由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构成,二者的关系决定着制度的运行状况。认为“人”的因素对制度的成败起决定作用的观点,误把制度仅看作是部门、单位内部的事,而与部门、单位以外的人无关。这是一种封闭的思维习惯,在中国历史上有着长久的传统。然而,在现代公共生活中,任何一项制度都不是一部分人自己的事,而是大家的事。部门、单位以外的人的发言权,就是制度的外部环境。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如何发挥外部环境的作用,使之成为制度的一部分,就是题中应有之义。制度要“得其人”这只是成功的一半,是内部环境;制度还要得到公众和舆论的参与,这是外部环境。有了这个外部环境,即使不“得其人”,制度也具有较强的纠错能力,不致于积重难返。这是由现代社会利益分化的现状决定的。可以说,外部环境越优良,公众和舆论的监督权实现得越充分,执行制度的人才会越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行政才能越有效率,才能实现“让一个好制度把坏人变成好人”的愿望。
不再用封闭环境中形成的思维模式
如果说以往的反腐败只关注制度内部建设,注重政府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监督,陷入“狗咬尾巴”的困局,那么今后的反腐败工作则应着力于补充、发育外部环境,不再用封闭环境中形成的思维模式,去解决开放社会下的问题,减少制度运行中“人”的因素的影响,进而为制度的良性运行提供基本的条件,使人的自觉和坚持变得有意义。否则,在一个没有外界参与的封闭环境下,良与不肖恐怕很难区分,好人吃亏,甚至逼良为娼都会成为可能。
因此,中央部委公布“三公”经费,是在引入外部环境参与制度运行的方向上迈出了第一步。公布之后的任务更艰巨,如何削减不合理的“三公”支出,并以此为突破口建立财政预算的硬约束,是下一步改革无法回避的问题。而大多数部委在此次“三公”经费公开中姗姗来迟的表现,则说明公共权力部门化的问题已经上了台面。之所以迟迟不公开,归根结底还是把它当作难以启齿、不足为外人道的“家里事”,而不是当作公共事务来处理。
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几千年来反复出现的一个现象就是,一个制度在其初期一般都运行良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总是逐渐变得失去效用。而时人也并非不能发现问题的所在,却总是不能及时改变,及至事情到了不可收拾的边缘,才会叠床架屋,另设一套制度。造成这种历史惯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传统政治下的官僚士大夫把民众看作需要教化的子民,因而没有能力参与权力的运作。在这种环境下,任何企图改变现状的努力,都会对既得利益者造成威胁,因而招致反对。在没有外在压力的情况下,仅靠政府内部的力量来推动改革,其难度可想而知。
在当今时代,欲破除这样的历史惯性,破解制度改革中遇到的将公共事务私人化,将公共权力个人化、部门化的难题,就需要变封闭的制度为开放的制度,引入社会参与,从而摆脱寄希望于好人好运、把国运兴衰付之于偶然因素的历史循环。
来源: 共识网—读者推荐 | 来源日期:2011年8月15日 | 作者:魏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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