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4-27 21:21:25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2839
胡德平:国有企业,不能以政府的名义代替全民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来源日期:2011年04月26日
记者:国有企业的改革,最近一段时间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胡耀邦对此也有自己很多的见解,他的哪些思想在今天看来依然值得深思?
胡德平:胡耀邦本来想把农业的责任制就是经营权、使用权用到工业上来,他说工业也可以承包,原来我认为,大工业也都拿来承包是不是太土了?回头再看他的文章,才发现他说的承包指什么——让企业和员工全员承包,而不是厂长经理来承包,工人阶级应该发挥积极作用,并且在承包后获得的利润上有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应该国家得大头,企业得小头,职工得零头。他本来想搞责任制,但是没有想到,再深入一步就是让全民所有制的所有者来归位。
记者:近期,中石化“天价酒”事件发生之后,激起了很多群众对国有企业的不满甚至怨恨。
胡德平:我国改革之前,国有企业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占有全民巨大资源,但和全国人民的利益没有直接挂钩,全民既不知对企业的权益何在,企业也不知对全民有何义务。当下,尽管全民所有制企业为国家财政作出了巨大的利润贡献,但总引不起全民对企业的热爱和衷心拥护,很多大型国企甚至为资源利用与当地群众、政府激烈冲突,原因就在这里。
国有企业当时是用举国之力来改制的,国家银行主动帮助其从负债中剥离出来,职工或分流下岗,或买断工龄。国企轻装上阵之后,反过来又与民争利、赚老百姓的钱,这样的改革是不是有点变样了,老百姓当然有疑问,全民所有制是不是全民的?
记者:对于国有企业,您觉得有何具体改革的路径?
胡德平:1983年中央政府对国有企业实行利税改革以后的20多年来,国企并未上缴利润给政府,只是最近两三年才把利润的5%给政府,今年的最高上缴额又调整为15%。能否以政府的名义代替全民?能否以政府财政代替全民的权益?我想都不可以。国有独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后,仍要体现它的双重性,作为上市公司,它应当给股民分红,并受股民监督。作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我认为同样应该给全民支付红利,政府应得的是税收,而不是利润。它占用的资源是全民的资源,利润的一部分就应该给全民。国有企业绝对不能以给国家上交利税而回避对全民应尽的义务,同时应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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