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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大国崛起靠经济,但长久维持靠法律

时间:2011-01-21 21:10:52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2685


江平:大国崛起靠经济,但长久维持靠法律

——专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

 

作者:江平,朱又可   来源:南方周末    来源日期:2011-1-13

 

  在火车头下被拖了25米


  南方周末:你多次谈到你人生最大的痛苦是被划为右派的时候,为什么?


  江平:现在的人对于右派的概念不像我们这一代人感受这么深切,右派意味着你在政治上从人民的阵线被转到了敌人的阵线。那个年代,政治生命几乎占了一个人生活的主要部分,不像现在,大家在政治上淡漠多了。在政治上变成了敌人,那种痛苦是致命的,更何况我所待的单位是政法学院,又是在北京这么个政治气氛浓厚的地方。所以,我一想起自己被划为右派的那段日子,真是很痛心,用任何语言都很难比喻这种心情。而且,并不会因为右派很多,就能减轻痛苦,这毕竟是一个人自身的感受,每时每刻都能感觉到周围环境对你的压力。


  南方周末:离婚对你的影响怎样?你在诗歌里还在写你的第一任妻子,你对她的感情还是一种爱,并没有因为离婚而变成恨。


  江平:我和第一任妻子是在苏联学习时认识的,同样学法律,我比她高一届,我们的感情非常好。一回国就结婚了,婚后一个多礼拜,我就被划为右派,我们并不是因为感情不和离婚,而是政治原因造成的,这对我打击很大。她当时不得不这样,因为她是预备党员,领导说了,你到底要谁,是要江平还是要党,这么尖锐的问题,我也可以理解,这是覆巢之下无完卵吧。我对她其实更多的是原谅,她也是受害者。我只是没想到她很快就又结婚了。我对她的情感依然还在,而且还是很浓厚,但是我又想用怨恨来摆脱痛苦。所以,在我的诗词中经常会流露出这样的感情,有爱,又有恨,恨得似乎想成为动力,但是爱依然是割不掉,我就是这样度过了离婚后的十年时间。我和第二任妻子结婚时,她也知道我是离过婚的,也知道原因。她也被划为右派,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性质,我也没有太多好隐瞒的。


  南方周末:你的哪条腿被火车轧了?那时你那么年轻,怎么走出痛苦的?


  江平:我的左脚。腿断了是我人生的第三个挫折,比起右派和离婚,断腿是肉体上的损伤,还算比较次要的。安上假肢后,我看到苏联有很多无脚飞将军,身体残疾以后,还可以继续从事他的事业。我终究还算幸运的,我在火车头底下被拖了25米,火车才停下来,捡回了一条命,从某种意义上,我把它看成是一件好事。腿断了以后,只能靠拐杖行动,没有办法劳动了,没安假肢时,学校安排我在伙食科帮着卖饭票,这是一段比较清静的时期。摘掉右派帽子后,我就被安排到外语教研室工作了。


  老百姓看的是谁给他们带来更多好处


  南方周末:在这本书的序言中,你提到了吴敬琏,你对他有什么印象?


  江平:吴敬琏教授被认为是经济学界的良心,他很重视宪政,主张宪法应该交给老百姓来讨论,不能够关门制宪,他也公开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期望加强宪政社会主义,他也强调过宪法诉讼,就是对违宪的诉讼。


  南方周末:书中写了你参加胡耀邦追悼会的经历,你和胡耀邦有怎样的交往?


  江平:应该说没什么接触,隔得太远了。但我很赞成他的一些做法。我听说过他的言论:老百姓看共产党好,还是国民党好,不是看你的纲领,不是看你的政策,不是看你的宣言,甚至不看你是信奉马克思主义还是三民主义,而是看谁给老百姓带来了更多的好处,带来了最切身的利益。这些都是很朴实的政治语言。


  私权正处于一个上升的时期


  南方周末:你做了5年的人大代表,做人大代表,最难的是什么?


  江平:做人大代表5年期间,我深深感觉到体制的问题。比如说我从什么地方知道我当选了全国人大的代表,谁选了我呢?一概不知,还是我手下的一个教务处长,他的岳父知道的情况比较多一些。他告诉我,江校长,你当了全国人大代表了。我说,不知道啊!后来一看果然,我当了代表。


  南方周末:现在中国的民法典进度如何?我们国家21世纪能不能拿出影响世界的民法典?


  江平:民法典快要进入尾声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都出台了。民法典出台难的原因就在于我们向来不重视私权的保护,而民法典恰恰涉及到私权的保护,包括了民营企业、私人财产、各种私人权利。


  私权在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没有得到过重视,在任何专制的地方,私权都不发达,只有在从专制走向民主的过程中,才能够体现出私权的重要性。近30年来,尤其是在物权法通过后,私权出现了回归、觉醒。在拆迁问题上,现在老百姓之所以能站出来保卫自己的私权,跟物权法的通过有很大关系。总的来说,私权正处于一个上升的时期。


  为什么讲私法要比公法重要?如果私人财产都得不到保障,那么,就没有国家的富强,国家的富强是建立在私人财产得到保障的前提之下的。这是一个国家强盛的重要基石。


  宪法是近代才有的,没有宪法之前许多的国家都已经有了民法了,或者是类似民法典的东西。我也表示过这个愿望,希望中国的民法典在21世纪初的时候能够起到影响世界的作用。但今天我失望了,原因是中国的法律还没有发达到这个地步,中国的法治建设也没有到这个水平,中国的法学理论研究也没有达到这样的高度。还有一个原因很重要,就是中国的法典起草并不以学者的意志为转移,能够体现出的学者思想还是有限的。这是一个很大的不足,外国都是专家来制定,法典要经过很严密的、科学的考证、论证,才能够制定出一部比较好的法典。


  南方周末:从立法上来说,公权是受到约束,但是在现实中,人们感觉到公权甚至更强势了,你有没有这种感觉?


  江平:现在私权受到私权的侵犯应该说比较好解决,但私权受到公权的侵犯,就比较难了。现在的律师受到的限制比较多,可是世界各国律师是一个国家政治、民主的橱窗,如果律师都胆战心惊、人人自危,那民众怎么办呢?


  因为公权很庞大,公权权力的行使是没有约束可言的,我们在这三十多年来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解决公权对私权的侵犯。怎么解决呢?一个是我们通过了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还有国家赔偿法,另一方面是约束公权。我们制定了依法行政的纲要,SARS时候加强了公民的知情权,现在很多政府机关都有信息公开的制度。我认为不能够说总体上公权越来越强大,可在某一段时间里,人们会感觉到公权比私权扩大得更多。


  公权力之所以扩大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国家在市场领域里的干预作用,中国的改革有它自己的特色,面临着世界经济危机时,中国的做法也很独特,因为我们有强大的国家干预,所以,我们遇到的困难少一点,我们现在还是中国的模式。现在有一个危险,中国自己没有很好地认识到中国模式的问题所在,有的时候过分强调国家干预的作用,有意无意地扩大了公权力的作用,这是危险的。


  南方周末:国家权力对社会和家庭权利的干预在法律上有什么表现?


  江平:国家对社会的干预,我只举一个例子就是对学校。学校本来是应该自治的,或者是学校应该像企业一样自治,但是现在国家对学校的干预太多。


  南方周末:你曾经说到,如果新闻法是来限制新闻自由的话,有还不如没有,新闻法现在的进展怎么样?


  江平:我现在还是呼吁要搞一个新闻法,但是显然不能够搞成一个新闻限制法。


  我所听到的声音几乎都希望制定一部比较开放的新闻法。当然,在中国现在的条件下,一点新闻行政干预都没有,是不可想象的,所以我们只能说,制定一部比较像样的就可以了。


  从人治转变为法治,才可能谈到宪政


  南方周末:辛亥革命马上就100周年了,中国这100年的法治之路经过了哪些阶段?


  江平:回顾这100年,只能说辛亥革命推翻的是一个国体,所谓的国体就是从大清帝国改成了中华民国,但政体并没有太大改变,原来是专制,到了民国仍然是专制。这是辛亥革命的局限性,民主政体的设立,虽然也有议会的尝试,虽然也有这样一些民权的进步。辛亥革命如果从民国时期来算的话,按照孙中山的军政、训政、宪政三个阶段,军政时期是完成了的,北伐成功了,训政的阶段也差不多完成了;但是到了宪政阶段,开始要通过中华民国的宪法,那就是他失败的时候了。所以国民党的宪政实际上在大陆没有完成,是到了台湾才完成的。


  从人治转变为法治,我们才可能谈到宪政。现在也可以说,我们进入了一个法治新阶段,我的理念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应该搞宪政社会主义。


  南方周末:如果不靠法律,一个国家能否成为崛起的大国?


  江平:罗马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靠的是战争、武力,第二次是宗教,第三次是法律。而罗马最辉煌的不是武力,武力的征服虽然时间很长,一千多年,最后也瓦解了。它以法律征服世界才是现在全世界公认的。


  大国崛起绝对不是靠法律,中国的崛起也还要靠经济,只有经济强大,才能够崛起。但是中国要成为一个比较长久的大国,没有法律是很难维持的。


  核心问题就是法律的功能究竟是什么?我们是把法律作为一个制度来看,还是除了制度之外还有理想的、理念的一面?如果我们把法律当作一种理念,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工具,有了法律,我们可以在这种公平、正义的理念下解决社会各种矛盾,应该说这是现在我们所追求的。


  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思想包含了轻视法律作用的成分,儒家更多的是维护道德传统,法家是更多地维护严法。


  当然,我也并不把法律看成是万能的,好像有了法律,一切就都解决了,不是的。


  南方周末:这几年群众意见表达渠道发生了变化,上访难度加大,一些恶性事件只能通过互联网传播以及传统媒体的共同发力才有可能得到解决。你认为在可行范围内,这种表达渠道怎么样才能得到改善?


  江平: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新的问题,上访难度增加了,而网上传播又快得多了。我们怎么对待媒体变得越来越重要了。我觉得还是要给予新闻更多的自由,寄希望于你们新闻媒体自身的呼吁和奋斗,我也希望在这方面多呼吁,多呐喊一下,为我们国家的新闻自由打开最通畅的渠道。


  南方周末:你对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有怎样的展望?


  江平:不管是在哪个方面,只要我们做了就比不做好。进一步就比退一步强,如果现在建立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做了就比不做强,虽然它只是一小步,但也很好。现在各种媒体渠道包括互联网所反映的民意,应该说在推动改革上,仍然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老人与法——江平和他的《沉浮与枯荣》


  江平顽强地走在为法治鼓与呼的道路上,其口述体自传《沉浮与枯荣》记录了他八十年的跌宕起伏


  1956年,留苏归国的江平执教于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成为那个时代一心报国的“海归”。 (陈夏红供图/图)


  在2010年底出炉的各类年度好书评选中,《沉浮与枯荣》获得了“年度十大好书”第一名等多项荣誉。它被认为是一本“用生命写成的书”、一本“关于大时代、大智慧的书”,是“这一代知识分子的心灵史和精神史”。


  江平被称为“法学界的良心”,他从不迷信权威,将“只向真理低头”视作人生信条。他曾在物权法等涉及私权的法律制定中担任重要角色。2010年,八十高龄的江平出版了口述体自传《沉浮与枯荣》,被认为填补了中国当代法学家传记的空白。 (CFP/图)


  1950年代在莫斯科大学法学院留学的时候,同学戈尔巴乔夫比江平高一级,是当时的校团委书记。江平和戈尔巴乔夫有工作上的来往,但没有更多印象。


  1989年戈尔巴乔夫访华,北京的莫斯科大学法学院校友在当时苏联大使馆的指导下,曾各自寻找当年的影集,看能不能找到哪位同学和戈尔巴乔夫的合影,并打算筹划与校友戈尔巴乔夫见面。会见的事后来没有了下文,江平也没有找到这种合影。俄罗斯人名字长,他记不得很多苏联同学的名字了。


  毕业后,他只回去过两次,一次是2005年莫斯科大学建校250周年自费故地重游,一次是随七届人大代表团官方访问。综合自己接受教育的经历,他回顾说,和苏联的教育比起来,早年在北京的教会中学和大学所受到的英美教育对他的影响更大些。“我目睹苏联的那套社会主义体制失败了,我现在主张‘宪政社会主义’。”江平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因为左腿是假肢,江平坐下时是让自己掉进沙发的,像自由落体,还在宽大的沙发里弹了几弹,带着几分人性的洒脱。


  大家现在看到的是节本


  “‘沉浮’与‘枯荣’很能够表明我这本自传的性质,讲了我人生的顺境和逆境。”2010年12月28日,江平80岁生日前后,他收到了最丰厚的礼物,“八十自述”《沉浮与枯荣》出版,很快,其读者超越法律界,并接连被媒体评为2010年度最受欢迎图书及年度致敬好书,江平对此略感意外。


  一开始决定自己写回忆录,他的想法是先写立法上做的工作和经历,而他早年求学、留苏、反右等经历则留待最后再写。但当他把立法的事情写了大约七八万字时,再回头写自己的人生故事,却觉得再也写不下去了,觉得“没劲”,没有多少人爱看。“活着的人来写回忆录,出这个风头干吗?”


  他的第一个博士生赵旭东劝他:“还是很多人想了解的,写吧。”几年间,赵旭东一直敦促自己的博士导师写自传,但低调而谦虚的江平坚持不想张扬自己。直到2008年底的一次中风,加快了这件事。那次中风后,江平的记忆力恢复到95%。“如果恢复不好,今天读者就看不到这本书了。”赵旭东说。


  在征得江平同意后,赵旭东找到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陈夏红做口述记录和整理工作。陈夏红曾采访过江平,作为后学的他,对江平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前后经历最感兴趣,相关访谈以《我只向真理低头》为题分三期全文发表在2010年12月的《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上。“80后”陈夏红和近80岁的江平合作进展很快,口述从2009年6月开始,当年11月结束。陈夏红每周或两周一次到江平家里,进行两三个钟头的录音,回去进行整理,整理后再由江平修改。


  “出于大家可以理解的原因,这本自传出版时,由我和编辑一起进行了删节,大家现在看到的只是一个‘节本’。”陈夏红说。


  此次出版的《沉浮与枯荣》共40万字,删除了4万字左右的篇幅,在书稿中是一个专门章节,讲述的是江平从1988年3月当校长到1990年2月被免职的经历。江平还是争取保留了其中的一小部分,就是他免职的细节。司法部一位副部长来学校宣布免职决定时,措辞是“根据江平同志本人的意愿免去他的校长职务”。


  江平说,这也基本是实情,他也不想当校长了,不当校长还回自由身,不再违心地说话和做事了。“我说如果书中没有我免职这一段,就太不完善了,最后把这部分还保留下来,但因为删节了几万字,使人读起来好像是缺点什么东西。”江平说。


  江平最喜欢自己诗词集中的一首《临江仙·悲歌》:“千言万语满胸臆,欲诉欲泣无从。长吁三声问天公,为何射日手,不许弯大弓。翻云覆雨人间事,过目过耳天穷。谁主沉浮与枯荣?欲平心中愤,唯唱大江东。”


  书名“沉浮与枯荣”也正是出自此处。“谁主沉浮与枯荣?到底历史上谁来决定一个人的顺境和他的逆境?沉是表示逆境,浮表示的是顺境。那么枯荣也是这样的,一株花草的荣是它的顺境,枯是它的逆境。我觉得一个人一辈子都得有顺境和逆境。”江平对南方周末记者详细阐释书名的含义。


  这本口述体自传分五个章节讲述了江平跨越八十年的顺逆经历——“似水流年”是他青少年的成长经历,包括在北京教会中学、燕京大学新闻系以及留苏学法律的求学足迹;“廿载逆境”回忆了他如何被划成右派、如何失去一只脚,也追忆了他的婚变及离开政法学院到外县教英语的往事;“我的教与学”讲述他1978年重回政法学院、担任校长一职的前后经历;“大立法时代”则以他作为七届人大常委和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催生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确立私权地位的故事;“为法治呐喊”则讲述他的法治观以及他对宪政民治的期待。


  面对逆境,江平一直有一种豁达的态度,他说自己的这种豁达正是厄运锻炼出来的。1956年一年,三件不幸的事接连发生在江平身上——被划为右派;结婚一周的妻子被迫与他离婚;劳动改造时,左脚被火车压断,从此只能换上假肢行走。


  他这样划分自己八十年来的逆与顺——1956年到1978年是22年逆境,1978年到2000年是22年顺境,但顺中有逆。


  学生们高喊江平的名字不肯停息


  1990年,不当校长后,江平把分给他的校长住房也退了,那房子也太小,他自己掏钱在北京郊区买了三套连在一起的公寓房。每个房间都有大沙发和各种家具,摆得很满,像是江平自己驳杂的经历:既在英美的教会学校读过书,又在苏联学过法律;既教过俄语,也教过英语;一生推重作为私法滥觞的罗马法,又肯定遭人诟病的经济法——这一概念多见于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而在英美法系国家有属于经济法范畴的法律规范,却并没有经济法这一概念;身为中共党员,却也为罗马天主教教宗若望·保罗二世的去世撰写纪念文章……


  中国政法大学1990年那一届学生举行毕业典礼时,已经退位的校长江平没有被通知出席,学生们看到主席台上没有老校长,于是,高喊着江平的名字久久不肯停息。


  而在政法大学40周年庆祝大会上,江平的座位很靠后,主持人宣布参加庆祝会议的名单,念到江平的名字时,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他自己认为他不适合当校长,只适合当教员,但中国政法大学的一届届学生心目中,他是他们“永远的江校长”。


  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终身教授,从1991年开始带博士生,到现在他门下已有200个博士了。


  在他的学生赵旭东眼中,江平是一个淡泊名利的人,获得教授资格、博导资格都比和他资历相当的人晚些,但他对这一切都是一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的状态,江平对形式上的荣誉保持着宽广的心胸,这也影响了他的不少学生。


  “先有民法还是先有宪法?”江平问。用拉丁文学《罗马法》,是苏联留学给他留下的遗产,他一直致力于把作为民法之源的罗马法运用于现实,民法典迟迟不能出台,他认为这是在强势的公权力面前私权利太弱小的表现,社会现实的不公正容不得他从容,因此他出版的两本书的名字,都带着“呐喊”二字:《私权的呐喊》和《我所能做的是呐喊》。


  作为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和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和绝大多数不懂法律的“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合作,他得为那个时期众多法律的合法性“把关”。


  预见宪政、民主、自由、开放


  退职校长后,江平对一系列公共事件持续发言,转变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他说他在中国受到两个人的影响,其中之一是吴敬琏,吴敬琏认为中国市场经济最大的威胁是权力干预太多。


  江平说过一个事:马英九考大学时,跟父亲马鹤凌就考什么专业产生分歧,马英九想考法律,但他父亲希望他学政治,并且说,学法律的人法律性格太重,守之有余,变通不足。


  江平觉得这几个字对自己很有启发:“学法律的人如果以现有的条文作为遵守的准则,那肯定是一个保守的人,这是职业特点决定的。学法律的人很少懂得权变,权变是政治学的概念。如果能够在法学家群体中更多灌输一些改革开放的、法治的理念,就有更革新的一面。”


  江平说自己的局限性和矛盾也正在于此,他认为严格说来自己不能算专业意义上的知识分子,因为他自认为法学经典读得不够多;可是,在这个转型时代,太拘泥于法律条文的现状,就有法律原教旨主义的危险。


  在赵旭东看来,江平教授是跨界的知识分子,他身上的社会意识比年轻一代法学专家强烈得多。


  江平在关注社会民生问题的同时,避免自己过分地站在弱势群体立场,那容易滑向民粹主义;在为私权呐喊的同时,也不把私权绝对化。他对重庆最牛钉子户的观点是,私权有时需要让位于公共利益。他对杨佳案发表观点说,公民有遵守法律判决的义务,哪怕是对不公平的判决。不管是什么原因,杀人就是触犯了刑律。他说他不讨好权力,也不讨好大众和媒体。哪怕遭到网民“围攻”或被听众威胁要向他“扔鸡蛋”。


  作为社会活动家,他在大学讲台之外传播法律文化,投身于他称之为“大立法”的时代,他参与了包括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信托法、物权法等在内的立法工作;尽管立法的行政主导性特征,但还是采纳了他和其他法学家的意见。


  在赵旭东看来,多数人是沉默的,当社会与他们内心的意愿不契合的时候,多数人会选择沉默,而江平则会表达出来,他不允许自己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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