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1-10 21:09:25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3072
事实上,中国的改革本身,从来都离不开体制的支持、离不开体制的推动,从“过河”的那天开始,它就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
在标准的西方经济学中,“第一章”就是区分私有物品和公共物品,并从中引出“交易”的概念。简单地讲,市场化改革要涉及两项重要的商品原则:其一,商品的排他性原则;其二,商品的收益竞争性原则。
当一种物品,具有排他性原则并不具有收益竞争性原则时,这种物品才是私有物品。否则,必须澄清其中的权利--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化才是有效的配置资源的手段,在此之外的任何情况下,市场都会“失灵”。
也正是因为如此,大家必须懂得,所有“市场化改革”,都将以“私有化”或“澄清权利”为必然结果。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私人财产分配,你可以“排斥”第三方的意见,但是公共资源的收入分配,不能“排斥”全国公众的知情权。
事实上,在没有明确公私界线的情况下,市场什么都不是;“化公为私”或者“化私为公”,都无法释放出新的生产力。
市场经济本身,决非“天然神圣”。市场背后的那些内容,那些阴暗的东西,其复杂的程度,远远超出任何人的“想象”与“描述”。比如本轮以“收入分配公平化”为目的口号的经济普查,结果很不乐观。
据社科院社会学所的调查数据;当前全社会总收入差距一直在扩大,基尼系数目前在0.5左右,这意味着中国社会分配不均已经越过警戒状态,直逼危险状态。(《2011年社会蓝皮书》)
社科院提示认为:在最近5年来,收入的分化,已经成为分配问题的不公平的一个焦点。
社会收入水平的剧烈分化,是一个社会发生断裂的关键性前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首先是社会共识的崩溃,其次就是凝聚力的断裂。
一般而言,对于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是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市场失灵,最经常的表现是收入分配与权利分配的不合理(譬如交易市场;以及当前国际上所公认的公共领域,包括环境、医疗、教育、高科、高研,等等)。
有关市场失灵,在西方已有超过60年的研究史,论文、资料、文献,汗牛充栋,足可以装满一个大英图书馆。
对此,我们是否有所了解呢?
目前,很多人或许认为,涉及到利益,理性已无能为力。其实不然。正是由于理性的缺失,关于利益分配的讨论至今不能形成社会共识,也无法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在大多数场合,我们连公平的严格定义都感欠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有谁承认过“改革”必须建立在社会共识上吗?恐怕不能这样武断。事实上,真正有讨论意义的,应当是“不争论”后面的理性假设——在这里,是所谓“选择性”的“缺失”,而非“理性”的“缺失”,面临广大社会公众的“不谅解”。而所谓“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只是“第一问”。对此,理论界也从来没有形成过任何“共识”(比如“秩序经济学”,就完全否定“收入分配必须公平的假设”)。
众所周知,人类的理性,是一条“通向奴役之路”。但是人类的非理性选择,反而是由人的生物性所决定的,是弱者必备的本能。但凡只有“理性”、缺乏报复意志的弱势群体,早被淘汰了(比如,如果你妻子被抢走、你的房子被人拆除,你还能“理性”吗?就算你理性了,你的这种基因,也无法通过正常的遗传路径而延续下去)。
读过《水浒》的朋友都知道,张都监与武松之间,只有“相对公平”,没有“绝对公平”,公平本来是双方的义务与制约,不管是“飞云浦”,还是“鸳鸯楼”。
所以,不公平现象,存在一个“根源”。而保持社会公平是政府的重要职能。贫富悬殊的确是目前我们社会中违反社会公平原则的严重倾向。共识已经形成,下一步问题,是先弄清楚,不公平的根源来自哪里,才能解决“真问题”。
关于社会的价值判断问题(或曰“公平”问题),我们无法悖离国情。否则,就无须讨论公平与否。
但是如果联系国情,问题就来了。我们现在,是穷人不公平还是富人不公平?是结果不公平还是过程不公平?是大卫·休漠不公平还是卡尔·马克思不公平?
如果只谈“结果”,不谈“过程”,那么,不公平,就必有其根源?请问,现在谁敢对这个“根源”负责?
公平问题,本来就是道德哲学的问题,是社会伦理的问题,我们不能再糊涂下去了。对于收入分配改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评价。但是,以权利分配的现状而论,的确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最为严重的挑战,是我们今后,是否还需要以权力手段,来推进收入分配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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