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1-12 20:55:21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2692
木然:意见反对派是净化权力的过滤器
时间:2010-11-12 14:26 作者:木然 来源:共识网
在中国,想当意见反对派不容易,想当个沉默的大多数容易。争当意见反对派往往有不太高雅的称呼,且称呼颇多。列举式的诸如、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动分子、资产阶级自由化、持不同政见者、危害国家安全罪等都是意见反对派的别名。在意识形态的强劲灌输下,思想上几乎没有反对派,反对派在精神与肉体都消失殆尽,余下的只有拥护派,只有犬儒派、奴才派。想当个事实的反对派更不容易,如果按着民主程序,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就能解决纷争。如果不按民主程序,多数派意见和少数派意见都是权力制造出来的,在维稳的前提下,少数派成为权力操控的大多数。何况中国民主的多少也由类似国家统计局的单位说了算,本来就没有太多民主,也会搞出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就这么一搞,少数也变成了极少数,变成了一小撮,少数变成了非人民的一部分。
意见反对派就是意见反对派,它是变动的,流动的,多层的,过滤的反对派,僵固不变的反对派是没有的。意见的反对派,有时是多数派,有时是少数派。意见反对派并不是刻意人为的结果,而是多种因素促成的结果,其中最主要的是宪法保障的结果、言论自由的结果和理性交流的结果。
意见反对派有权利条约和宪法依据。《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教育应鼓励人的个性和尊严的充分发展,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并应使所有的人能有效地参加自由社会,促进各民族之间和各种族、人种或宗教团体之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各种各样的权利条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规定了发表意见的自由、言论自由,这些规定,属于人类文明的一部分,也是意见反对派形成的基本依据。
意见反对派是言论自由的结果,更是制约权力的必要。言论自由不是言论正确,言论自由如果用两分法划分就会出现对与错,真理与谬误。言论自由如果用多分法去划分,不对不错、有对有错、有真理也有谬误,真理多谬误少,真理少谬误多等都是备选项。言论自由还有其它的效果,那就是自由地交流,形成多数派意见,少数派意见,单个人意见。一般地说,因言论自由而形成多数派意见要容易得多,多数派意见有时候是真理,有时也是谬误,也可能是密尔和托克维尔的暴政,在多数人的意见情况下,少数派或者强制自己成为大多数,这以放弃自己的尊严为代价,少数派更容易成为社会的犬儒。如果社会本身并不专制,在存在多数人意见的时候允许少数人意见存在,少数人的尊严得以提升,少数派意见对多数派意见可以起到过滤、净化和提炼的作用。言论自由是因,多数人意见和少数人意见是果。如果没有言论自由,多数人的意见往往表现为权力者操纵的意见,甚至多数人的意见就是权力者本人、政党集团的意见,争当意见的反对派就显得迫切和必要,需要道德良知和道德勇气才能担当,这时的少数派相对权力者和党派来说也可能是多数派,少数派的意见就是多数派的意见,也可能仍然是少数派。少数派意见的存在,也给权力的滥用划出了边界。
意见反对派是多元化的结果,更是理性交流的必要。市场经济导致了利益的多元化,利益的多元化又使人们基于不同视角、不同立场进行交流和沟通成为现实,交流是避免革命的重要措施,也是成本最低收益最高的措施。在不同群体、阶层、利益集团的沟通和交流中,也会形成多数派意见和少数派意见,由于中下层群体的人数占大多数,他们往往容易形成压制性的大多数意见,而处于上层的群体的人数占少数,他们容易形成少数人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少数派的反对意见不但弥足珍贵,而且是衡量古代民主还是现代民主的一个基本标志。问题是,在中国这样特殊的转型的社会里,少数派意见往往和权力相勾结,和媒体相勾结,把少数人的意见转变成权力意志,通过媒体扭曲并放大成多数人意见,比如拆迁拆出一个新中国,比如没有强拆知识分子吃什么,比如宁可不当市长也要把房子拆掉,权力与房地产商共同剥夺下层人的权利,还美其名曰为了人民的利益,实际存在的多数人意见难以发声甚至被和谐掉,此时一个独立的民间的少数派意见就成了稀缺性资源,此种情况下少数派意见的存在,就成为社会良心的标志。
如果在利益多元化的过程中每一个利益群体、利益阶层、利益集团自我封闭,现在的“官二代”、“富二代”、“穷二代”的说法是自我封闭的反映,职位和地位向“官二代”、“富二代”倾斜,“穷二代”几乎失去了向上流动的机会,也失去了交流的渠道和形式。不同的群体拒绝沟通与交流,尤其是处在两极分化的两极进行沟通和交流,下层社会对上层社会的不满就会加剧,革命就会随时到来。
有例为证:世界银行报告显示,中国1%的家庭掌控全大陆41.4%的财富;高收入的上市国企高级主管与社会平均工资差距达到128倍。中国官方的新华网报道,世界银行报告显示,中国财富集中度远远超过美国,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文章指出,用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上个世纪20年代创立的收入悬殊指标基尼系数来衡量,系数为0,表示收入分配完全平均;系数为1,表示绝对不平衡。0.2-0.3之间表示“相对平均”;0.4-0.5为“偏差较大”;0.5以上为“高度不平均”。中国基尼系数从30多年前改革开放之初的0.28上升到2009年的0.47,而且目前“仍在继续攀升”。新华社说,这是社会利益共享机制发生“严重断裂”的显著信号。
与此相对应,再看一个小学生的作文,其中写道:“今天,老师带领我们到烈士纪念馆参观,使我很受感动。那些革命烈士,为了革命,不怕严刑拷打,不怕枪林弹雨,为了穷人的解放,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我要向他们学习,做革命的接班人,长大为人民服务。我热爱那些为了穷人打天下的烈士,我痛恨那些资本家反动派。”作文还说:“我不明白,为什么姥姥要住小房子,他们却能挣大钱。我不喜欢那个高楼,我心里对姥姥说,我长大了,要学本·拉登,开个飞机把他撞翻,重新给您盖个四合院,载上枣树、石榴树。”两极分化的存在,使社会失去了基本的是非观念。此时革命的黎明静悄悄,没有任何预警或者预警机制完全失灵,所有的高成本的维稳随时付之东流。
如果每一个人都是意见的反对派,权力的裸奔与滥用就会受到有效遏制,“我爸是李刚“就会成为历史的陈迹。意见反对派的核心意义和最终目的是形成对权力约束的舆论力量和成为净化权力的过滤器。意见的反对派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它会形成社会预警机制,促使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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