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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礼纲:真是出于公益何须强征暴拆

时间:2010-10-28 20:49:09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1083


方礼纲:真是出于公益何须强征暴拆

2010年04月26日 08:38  新华每日电讯

■公民发言

本月,继8日邢台市一农民为抗议征地而“被铲车碾压致死”之后,22日,四川省峨眉山市峨山镇保宁村7组,4村民亦因抗议征地补偿而“自焚”。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频发,在公众中已经形成了“审丑疲劳”,无论法律人还是时评人也已找不出什么新意,甚至标题也开始雷同,只能一遍又一遍地追问为什么。

有评论说是违法的成本太低,这是事实,但只反映问题的一面。另一面,也是更严酷的一面,则是公民用各种迫不得已的抗议方式维护宪法权利所付出的代价如此高昂。

有评论说是权利的不对称,包括解释权、话语权、申诉权、动用警察权、干预司法权、社会行动权等,一方是强大的,一方是弱小的。但这似乎也不对头。依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政府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特殊的利益。但为何有些地方有些人的行为,似乎总是暗含了特殊的利益?

有评论说是少数地方干部素质低,人权观念淡薄。然而,如果把素质分解为一项项可以计量的指标,能够成为官员的人,素质应该不低。许多基层干部是“群雄角逐”中的胜者,都经过考察,党员还要入党宣誓,说起“执政为民”来多半也会头头是道,一些法官、警察对法律规定更不应陌生。可见,笼统以素质说事,也只是说到皮毛。

正常的思维是,如果拆迁、征地行为真的是出于公心,公民一般都会给予理解和配合,谁不愿意政府为自己做好事?但如果公民不乐意,就说明他们觉得自己未被谋到福利,甚至觉得福利受到损害,这时,地方政府及官员就应重新检视自己的行为,再问一问“我们真的是在为人民谋利益吗?”“这个项目真的是非上不可吗?”“我们哪儿还做得不对?”……而且,自问还不如问群众。而当下的问题是,有些官员不光是不问群众,群众顶句嘴还要被拘留。

这就意味着,有些地方的征地项目打着“公共利益”招牌,大抵一半是真一半是假。真中有假,是说即便真正的公共项目也难以避免其中有谋小团体利益甚至私利的成分,特别是补偿问题往往存在黑幕交易;假中有真,是说即便是上一个商业项目,也能编出个十条八条的“公益需要”来,并且“私利”也可能被巧妙地“插花”进少数公共项目,因而同样可为公权介入商业开发找到借口。

究其实,一些地方政府更像是一个“公司”,官员成了“经理”,公权成为“公司”经营的无形资本。这种情况下,农民手中仅剩的一点土地,便成为虎狼环伺的对象。地方政府与民争地绝对不是出于公益那么简单,真正是出于公益没有协商不成的事情,不需要动用武力解决,更不需要死人,死了人也会重惩。

如此说来,只要在土地交易中地方政府作为“经纪人”同时又作为执行人的“亦官亦商”“亦运动员亦裁判员”的角色不变,界定与不界定项目的公共性还是商业性意义不大,强征暴拆的问题也就无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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