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9-23 20:44:46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1554
熊丙奇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9月21日晚7时,北京市公安局对外发布通报称,“打假第一人”方舟子遇袭案告破,幕后主使为曾在案发后对媒体宣称“方舟子炒作”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973首席科学家肖传国教授。
对于案件告破,有关各方的意见,耐人寻味。方舟子就此接受新浪科技连线时表示,当初已经猜到肖传国是最大嫌疑人。方舟子对案件告破表示满意,但并不能因此放松警惕(新浪9月21日)。而肖传国所在大学的校长、师生,却有些不相信这是真的——— 肖传国被拘的消息传出后,不少医疗界人士和高校老师在网上发帖称,“肖传国在科研方面有成果,并且有发展空间,很遗憾肖传国做出这种举动”。中国工程院院士、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如果经警方进一步侦查有了最后的案件结果,“希望依照国家法律依法惩处,这个没有二话可说,我实在难以想象大学教授会做出这种事!”(《武汉晨报》9月22日)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一位泌尿外科医生称,肖传国情商较差。一个熟悉肖传国的医疗界人士透露,肖个性偏强,在学术交流时有些偏激,他的一个北京的好朋友就因一次聊天时,肖传国有人身攻击之嫌而与之绝交了(《武汉晨报》9月22日)。而在该校校园BBS上,该新闻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有不少大学生为肖传国感到惋惜,也有人称是“悲剧”,还有学生不肯相信事实是真的(《武汉晚报》9月22日)。
这确实是悲剧。依照学校各方提供的初步信息,这一悲剧的发生,当然与肖本人的性格、个人修养有关,然而,肖的悲剧,还在于他所在的“学术圈”,从2005年方舟子质疑其“肖氏反射弧”并没有得到国际公认以来,基本上采取旁观态度———与上述态度类似的有“科研能力强”、“不相信有这种事”、“不会是真的”等等———并没有及时根据方舟子对他的质疑进行调查,给出权威的学术鉴定,造成他把学术质疑转为一场个人恩怨,与方舟子结下“梁子”。
或许有人会说,肖传国不是已经向法院起诉了吗?而且,武汉市中级法院不也在2007年就作出终审判决,方是民(方舟子本名)须在网上赔礼道歉,并赔偿肖传国“名誉侵权”损失3万元吗?这就不得不提到前两年发生在西安交大的六位老教授举报该校长江学者李连生事件,对于老教授质疑“存在造假、侵占他人学术成果进行拼凑和包装等严重学术不端问题”的网络举报,当事的长江学者也向法院提出起诉,认为举报人已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严重侵害。可在两小时庭审后,法官最终提出疑问:是否学术造假,究竟能由哪个权威部门裁定?
这一疑问,说出一个朴素的道理:法院是难以判定学术造假、学术不端的,这应该是学术共同体解决的事。西安交大在六名老教授举报长江学者事件上,走了很长一段弯路,起初学校有关负责人还对举报人说“现在高校弄虚作假成风,你们不要大惊小怪”,“这涉及到的不只是西安交通大学的脸面,也涉及到国家的脸面”,“你们这个举报,弄得校领导50天来日夜不得安宁,你们是始作俑者”。这才迫使六位教授发帖,寻求舆论支持。而最终,此事的解决还是回到学术框架之内,西安交通大学经过调查之后,认定李连生确实有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取消其教授职务,并解除其教师聘用合同。
对于每一个“遭遇”学术不端检举、质疑的学者来说,所在学术机构的无动于衷,不是对其的保护,而是伤害。道理很简单,被质疑不等于就确有学术不端事实,只有学术机构启动独立的调查,给出具有公信力的结果,才能还当事人清白,同时,当事人可依据这一权威调查结果,向法院起诉举报人的侵犯行为。如果学术机构一直不闻不理,这就让被质疑人一直摆脱不了学术不端嫌疑人的身份。不管自己怎样摆事实讲道理,即便向法院起诉,也讨不回在学术界的清白。
肖传国的事情就是这样,从方舟子质疑到现在,华中科大(以及其他学术机构)并没有启动独立的调查,如果有独立的调查,调查结果认定肖有学术不端行为,肖还会一意孤行认为这是方舟子坏了好事吗?还会认为只要方舟子不说话,事情就摆平了吗?而如果调查结果认定方舟子的质疑是子虚乌有,肖本人没有任何学术不端行为,不是为其恢复名誉,进而也不妨碍其申报院士吗?
李培根校长对肖传国一事表示:“科研成果是科研成果,但犯了法就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在处理学术不端时,也有这种态度———“科研成果是科研成果,学术不端就是学术不端,有质疑就应该调查”,或许事态不会发展到现在这个局面。无论从捍卫学术尊严,维护学术秩序,还是保护每一个学者出发,建立学术共同体,都已刻不容缓。没有学术共同体治理,还会有更多的“打骂学术”、“拳头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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