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25 16:36:41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阅读:87378
在探视、会见方面,人民检察院在受理涉外刑事案件后,会依法告知在押的外国籍被告人享有与其国籍国驻华使、领馆联系,与其监护人、近亲属会见、通信,以及请求人民检察院提供翻译的权利。同时,外籍犯罪嫌疑人拒绝接受探视、会见的,可以不予安排,但应当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声明。探视、会见被告人应当遵守我国法律规定。
来源 朝检在线
编辑 黄品超
流程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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