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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个省区市已建立河长制 59名省级党政领导任总河长

时间:2018-07-20 16:46:52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9632



  鄂竟平说,目前,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已初步形成,已经实现了河长“有名”。接下来就是让河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推动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2016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在2018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2017年元旦,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提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

  鄂竟平指出,每条河流都有了河长,河长们已经开始了积极行动,河湖治理已初步有了成效。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将河湖“老大难”问题作为自己的责任田,既挂帅又出征,带动各级河长履行巡河、管河、护河、治河职责。各地针对乱围乱堵、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老百姓关心的河湖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的集中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有的实施退圩还湖,有的开展“生态河湖行动”“清河行动”,有的开展消灭“垃圾河”“黑臭河”专项治理,收到明显成效。

  推动河长制实现名实相符

  有了河长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让河长制充分发挥作用、切实维护河湖健康,还需要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解决河湖问题,归纳起来就是要做好两个方面的管理保护工作:一要保护好盛水的“盆”,即对河道湖泊空间及其水域岸线的管理保护;二是保护好“水”,即对河湖水资源的管理保护。

  一要严格河湖水域及岸线管理。依法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实行涉河湖行为全过程监管,严禁修建围堤、建设阻水建筑物、种植高秆作物、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泥土垃圾等行为,确保河湖水域面积不缩小,行洪蓄洪能力不降低,生态环境功能不削弱。严格水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可开发利用区,实现岸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三要开展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水利部已经开展了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长江干流岸线利用专项整治行动、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等四大专项行动。近日,又针对河湖管理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清四乱”行动。各地要针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河湖面貌根本改善。

  压实河长责任严格考核问责

  一是压实河长责任。河长制的核心是责任制,是以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主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要将河长体系覆盖到老百姓认为的每一条河流,明确河长职责,压紧压实总河长对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盯住盯牢其他各级河长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健全河湖管理队伍,形成党政牵头、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严格考核问责。考核问责是压实责任的关键一招。要针对不同考核对象研究制定差异化考核办法,明确考核主体,量化考核指标,规范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不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

  四是引导公众参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丽河湖的期盼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将河湖面貌改善、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实效的唯一标准,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发动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持续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记者 张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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