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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四部门专项治理 严禁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竞赛

时间:2018-02-27 16:46:42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13569



 
  国家四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为学生校外补习减负时间持续到明年6月底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竞赛

 
  本报2月25日讯  为减轻学生校外补习,课外负担过重的现象,近日,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将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现象,进行纠正和查处。
 
  专项治理将持续到2019年6月底,分“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集中整改”、“专项督促和检查”三个阶段进行。我省专项治理方案、举报渠道等将在6月底前报送教育部。
 
  纠正“提前教学”等行为
 
  每年寒暑假,不少培训机构都会推出针对新学期的“预习班”,让孩子们提前学习相关内容。在此次专项治理中,将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理。
 
  对虽取得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查处培训结果与招生挂钩
 
  培训机构与中小学联手通过培训及考试“掐尖”的行为,一直饱受诟病。按照专项治理整改要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要求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记者 黄京
 
 
     连线长沙
 
  叫停“占坑班”,严格民办培训机构准入制度
 

  记者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解决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问题,也被列为今年长沙教育的工作目标。为此,长沙将研制出台专门文件,严查、重处义务教育“赶进度、超难度”教学现象;严格落实“一科一辅”等教辅材料征订规定;严格民办培训机构准入制度,规范培训范围和内容,切实解决违背教育规律开展培训、组织“小升初”招生考试等问题;建立明察暗访机制,把督查结果作为考评学校的重要依据,严控“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
 
  不久前,长沙市教育局还召开民办初中规范招生声明发布会,长沙城区14所民办初中学校发布规范招生的联合声明,承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均由学校自行组织,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招生,不接受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生考试、检测和竞赛成绩。今年长沙还将修订民办初中招生办法,解决民办学校办“占坑班”、乱招生、乱收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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