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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国殃民”的正厅敛财超200万:嗜酒如命,家里藏的茅台酒多达880余瓶

时间:2021-10-12 20:20:40 来源:政知见阅读:7314


常永波说,“他的客人越来越多,后来就把我忙得不得了,因为他的朋友有的时候喝多了我还得送,喝多了送到哪儿不知道,你送完回来晚了又是一顿臭骂,轻则是骂,重则就是抬脚踹,有时候离得近的抬手就是打。他这么高的学历,感觉他好像上了学不是学法律的,就好像学骂人的。”

常永波负责给贾小刚开车、做饭、洗衣服、安排酒局,照顾贾小刚的生活,每天出门,都要把贾小刚的皮鞋擦得一尘不染。

贾小刚还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的高档小区租住两套住房,一套用作他的住宅,另一套用作他的“食堂”。

这个所谓的“食堂”颇为神秘,贾小刚自称“10号楼”。外地的某些商人、朋友找他办事,请客吃饭都安排在“10号楼”。

在被查之后,贾小刚忏悔道,“过问案件自己视为是一种家常便饭,朋友让问,抄起电话就打,朋友的朋友,不认识的人一问也打。现在想起来,真的是说祸国殃民感觉不为过。给检察事业,给应当有的人民群众心目当中的司法干部的公正形象,完全因为我的行为都给毁坏了。”

敛财超217万

据西宁中院披露的消息,从2015年至2020年,贾小刚敛财超217万。法院还提到,贾小刚受贿数额巨大,且多次索贿——

被告人贾小刚利用其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作安排、案件办理、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承诺或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请托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217.3479万元。

贾小刚敛财首站,是在最高检。

就在今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贾小刚案件警示教育推进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组长苏德良说,对一些重要岗位、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等,一把手要亲自抓;坚持问题导向,抓问题要更深入一些,更具体一些;对于不正之风、不良习气,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体现严管厚爱;要继续深化“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着力解决报告质量不高、选择性报告、不如实报告等问题。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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