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30 18:16:24 来源:红星新闻阅读:4228
核查明星税收问题,不要只盯着明星本人或明星公司,要查及演艺活动的全产业链、全流程。
日前,歌手韩磊被举报涉嫌漏税,微博认证为“中视金鼎(北京)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官微“中视金鼎传媒”发布一条《关于歌星韩磊税务问题的严正声明》,称公司在内部审计核算中发现,在代理韩磊经纪业务期间,韩磊存在“大量少交或者漏交与其收入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的现象”。该声明中提到,2013-2018年,中视金鼎公司执行董事秦烺作为韩磊经纪人,在代理韩磊个人经纪业务期间为韩磊签订了大量商业合同。有报道显示,秦烺称韩磊偷税漏税金额高达上千万元,目前已经搜集了大量证据,将择日向北京税务部门进行实名举报。
据报道,中视金鼎与韩磊曾因演艺代理纠纷对簿公堂。一审判决,因为双方没有订立书面经纪合同,法院没有支持中视金鼎向韩磊索要3000余万元经纪费用的诉求。韩磊方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秦烺实际上并非韩磊的前经纪人,他与韩磊并没有签订书面的代理合同,而且对方举报韩磊偷税漏税,是因为两人曾经发生演艺代理纠纷,秦烺有借舆论施压的嫌疑。
就在本月中旬,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税收检查。其中,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还要着力加强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及相关制作方的税收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提供相关信息并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实施税收管理工作。
据了解,韩、秦两人本系校友,他们这起“熟人合作、反目分手”的一幕,在娱乐圈并不鲜见。两人的合作涉及法律纠纷,当然要由法律来判断。目前,中视金鼎已经准备向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递交二审诉状。究竟是实证在手、据实举报,还是挟私泄愤、拉人下水?相信法律会给出真相,让一方或双方各自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无论起因如何,举报是公民的权利。偷漏税的问题线索已然摆上台面,税务部门应及时介入,核查问题线索和举报内容。通过依法查实每一起明星涉税事件,并向社会公布,才能推进对文娱领域的税收检查和督促整改。
明星税务相对复杂,在此仅以举报的个人所得税为例。明星商务活动个税缴纳,一种模式是税款缴纳义务在甲方,通常由演出公司、影视公司、代言品牌等代扣代缴。此情形下,明星拿的是净劳务收入,即使出现税收问题也与之无关。多年前,一位非常著名的歌手,参加一场拼盘演出后被曝未缴税引发风波,但后来发现那场演出双方合约规定由演出公司代扣代缴。
还有一种是明星从甲方获得收入,需自行履行缴税义务。这种模式下又要分情形,如果明星签有经纪公司,不管签的是经纪全约,还是影视约、商务约、宣传约等分约,大多由经纪公司代扣代缴。尤其是全约,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如果明星个人独资或合资设立了个人工作室,则要由明星自己申报缴纳多种税款。
因此,不论是经纪公司或明星本人,都有可能涉及缴税行为和义务。回到韩磊被举报“少交或者漏交个人所得税”事件,观照双方合作情形,需要明确究竟谁是缴税的主体方。
该事件也彰显了娱乐圈全链条查税的重要性,可以说是一次及时而重要的提醒,核查明星税收问题,不要只盯着明星本人或明星公司,要查及演艺活动的全产业链、全流程。只有核查产业链条上的各个环节,才有可能减少、杜绝漏网之鱼。
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两名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案件。直播带贷等新业态新领域,遵从娱乐圈同样的治理逻辑:合法高收入值得保护,但对偷税漏税的不法行为,见一起查一起。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江隐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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