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18 12:30:12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阅读:3306
文/陈丽媛
9月15日,原山西首富李兆会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悬赏。
公告显示,李兆会和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鑫惠)同为被执行人,举报人提供李兆会下落并成功找到李兆会,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万元。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美锦能源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
根据2017年9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美锦能源与海博鑫惠、李兆会的追偿权纠纷案一审判决,美锦能源于2014年9月24日代被告海博鑫惠向B银行外高桥支行偿还本金及利息2.16亿余元。但此后,海博鑫惠并未按照约定还款,于是有了此次的悬赏追偿。
此公告一出,部分网友解读认为,举报找到李兆会即可得到2100万元悬赏,调侃“这是一个暴富的机会”。事实是否如此?李兆会为何陷入一场追偿权纠纷?
追偿权纠纷
上海一中院发布的悬赏公告显示,执行线索条件和奖金分为两种方式:一是举报人提供李兆会下落并成功找到李兆会,美锦能源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万元;二是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美锦能源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
美锦能源和海博鑫惠、李兆会之间源起追偿权纠纷案。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该案判决书显示,海博鑫惠公司与A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以下简称B银行外高桥支行)于2013年1月10日签订《综合授信协议》,约定借款人在约定的授信有效期内向B银行外高桥支行申请使用的最高授信额度为5.2亿元。美锦能源及被告李兆会、案外人山西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股份公司)、山西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此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海博鑫惠公司面临重大经营风险,B银行外高桥支行于2014年2月向上海一中院提起诉讼,美锦能源于2014年9月24日代被告海博鑫惠公司向B银行外高桥支行偿还本金2亿元及利息16,228,262.63元。
判决书介绍,美锦能源承担代偿义务后,海博鑫惠未承担还款义务,李兆会也未承担担保责任。美锦能源按照《担保法》和合同约定向海博鑫惠及李兆会主张追偿权,要求两方返还原告代偿款2.16亿余元。
海博鑫惠辩称,其公司自2014年初至今已停止业务,公司账户已被冻结,虽有义务还清贷款,但无力偿付贷款。
李兆会辩称,担保方共有四方,其仅为其中一方,原告提供的证据中并未限定每一方所应承担的额度,故应由四名担保人平均分担该债务。
上海一中院认为,该案是美锦能源作为保证人在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及其他保证人追偿而引起的纠纷。
对美锦能源已经代偿的2.16亿余元款项及欠款利息以年利率5.5%计算,上海一中院予以确认。
而李兆会应承担的责任范围,上海一中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该案中,美锦能源与李兆会及案外人A股份公司、A公司共同为被告海博鑫惠公司的2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各方并未约定分担的比例,故依法应由四名保证人平均分担,即李兆会仅应承担美锦能源向海博鑫惠公司不能追偿部分的四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美锦能源曾称李兆会是案外人A股份公司及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但因为美锦能源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法院没有采信。
上海一中院判决,海博鑫惠向美锦能源支付代偿本金及利息2.16亿余元,李兆会应承担对海博鑫惠付款义务中未清偿部分中四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且李兆会在承担该责任后,有权向海博鑫惠追偿。
悬赏是为了找到可执行资产
“悬赏是法院根据美景能源的申请来做的。”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彭亮介绍,李兆会和海博鑫惠是连带赔偿责任,即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被执行人要求支付判决结果。
彭亮表示,悬赏更多的是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很多公司虽然存在,但是法院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查询不到被执行人可执行的财产,甚至法院要求被执行人自己申报,其也称自己没有财产、负债经营甚至是濒临破产,所以比起找到公司,找到其可执行的财产更为重要。
“所以他们才找李兆会,毕竟他曾是山西首富,承担四分之一,五千多万,他们认为(拿到钱)没问题。”彭亮说。
北京市中法网维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纪海玲认为,从判决书来看,美锦能源和海博鑫惠、李兆会前期的代偿合同是正常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美锦能源帮其还完贷款之后,发生了追偿权纠纷,所以美锦能源的追偿行为是有合同依据的。
“悬赏公告是有法律依据的,赏金如何支付、支付金额、支付主体,都有明确规定。”纪海玲介绍,根据法院财产查控流程,首先会对五大行、不动产中心、车管所等账户上进行系统查控,但这并不能覆盖一个人的全部财产,部分被执行人会转移隐匿资产,会有尚未登记或代持的情况。而悬赏公告,在这种情况下就像一种举报机制,通过举报人举报财产线索来强化财产报告和资产调查。
此外,纪海玲表示,申请执行人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中明确几个主要事项:悬赏金的数据和计算方法,提供的线索应是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从而达到追回欠款的目的。
彭亮解释,一些网友认为找到李兆会即可得到2100万元奖励的理解是不准确的,美锦能源的奖励是执行到位金额的10%,李兆会的担保金额为2.16亿余元的四分之一,执行到位后的10%是500万余元,2100万元指的是总体债务执行到位的奖励金额。
此外,彭亮解读,公告中“找到”的含义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的确切地点,同时联系法院。情况属实,则可以得到10万元奖励,“如果找到,法院是可以对李兆会进行拘留的,这是一种威慑,让他还钱。”
“这个案子涉及的执行金额在此类案件中不属于大额。”彭亮介绍,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包括来法院提供自己的财产清单,若不属实,涉嫌妨碍司法执行,甚至可能构成犯罪。若发现财产转移,则可以追回,“大多数不会逃避承担5000万元,企业家还要做生意,被列失信、被限高,都对生意有影响的。除非确实还钱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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