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12 09:13:47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阅读:11799
7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在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份 “杨某某行贿罪起诉书”。起诉书显示,内蒙古某房地产公司和某艺术品公司的法人代表杨某某,累计向呼和浩特市XX区党工委书记李某某行贿5.778亿元。
多位知情者称,杨某某为内蒙古东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无界苑艺术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代表杨进东,李某某即为李建平。《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天眼查显示,内蒙古东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高管中,李建平之子李苏超是高管之一,持有该公司33.3%的股份。
起诉书披露,2009年至2014年期间,杨进东在无拆迁资质的情况下,通过李建平的帮助,以挂靠呼和浩特市某甲拆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隆元拆迁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建发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未经招投标程序,获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某甲村、某乙村、某丙村、某镇等多处拆迁工程项目。
出于感谢李建平和以后继续承揽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拆迁工程的目的,杨进东分别于2009年至2010年期间,应李建平的要求陆续通过呼和浩特某甲拆迁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支付给法人代表为谭某某的呼和浩特市某甲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呼和浩特市某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共计4.45亿元;于2012年至2014年期间,杨进东通过其内蒙古无界苑艺术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的个人银行卡多次给予李建平好处费,金额共计1.328亿元。两笔款项共计5.778亿元。
如果受贿5.778亿元在判决书中得到认定,那么仅凭借收受杨进东一人的贿赂款,李建平就将取代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云公民,成为内蒙古 “受贿之最”。2021年4月29日,云公民在一审中被指受贿4.6866亿余元。
上述起诉书还称,杨进东在被采取留置措施期间,主动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专案组交代了其向李建平行贿的犯罪事实,同时检举李建平挪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款4.162亿元的重大线索,对李建平涉嫌挪用公款罪的案件侦办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杨进东户籍所在地是山西省晋城市,早年在内蒙古靠暴力拆迁等发家,有犯罪前科。2003年9月17日,《内蒙古晨报》报道称,原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拆迁公司经理杨进东案,在同年9月11日一审宣判。杨进东招聘了一些人员,在暴力拆迁过程中,共有30多名群众被打伤。法院判决杨进东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
韩云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李建平胆子大得惊人,“他可以接受单个行贿人数亿元钱财,亦会拿出数亿元向上行贿某一高官。”他称,李建平金钱铺路,把金融、房管甚至纪委等大量官员拉下水,严重污染了呼市的政治生态。
梳理已经判决的案例可以发现,在李建平的行贿名单中,张和平和杨成林是其中两位。2020年3月24日,已退休两年的内蒙古贸促会原副会长张和平被查。根据兴安盟检察分院指控,张任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局长、新城区区长期间,曾收受时任春华水务集团原董事长李建平220万元。受贿后,张和平为春华水务的相关征拆工作等提供帮助。现年69岁的杨成林是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2018年12月,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其子杨海到案后揭发了杨成林向春华水务公司索要人民币1900万元的犯罪事实。韩云涛等透露,李建平与杨成林关系密切,李长时间通过杨贷款。“李建平案发后,自治区监委组成了30多人专案组去银行调查过春华水务的贷款问题”。
“其虽被查,但遗毒仍在”
8月5日,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中纪委、中宣部都去过该单位了解过情况。“现在李建平案没有结案,他的有些问题我们也不知道。”
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办案人员透露,李建平案危害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经济建设方面,给经开区造成巨额损失,就在被留置前夕,还妄想将2亿多元资金转走;政治生态方面,涉嫌违规招聘862人,“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在经开区大行其道,其本人虽被查处,但“遗毒”仍在;营商环境方面,公平竞争荡然无存,李建平看准的项目一路绿灯,没看准的项目即使明显有收益也不许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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