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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乡村振兴战略要服务老人农业

时间:2018-06-29 17:02:13 作者:贺雪峰来源: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阅读:7618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从2020年到21世纪中叶分两个阶段来安排,作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服从国家现代化战略的总体部署。从2020年到2035年,中国的奋斗目标是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一时期,农村将保持数以亿计的小农户,这些小农户的典型特点是由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中老年父母从事农业生产。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以农民为主体,重点是要为老人农业提供服务,也要以老人农业为基础。经过长期建设,到2035年中国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时点,也就进入更高阶段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阶段,这个时候老人农业开始让位于以职业农民为主的适度规模经营农业。乡村振兴战略一定要分阶段进行,千万不可急于求成。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老人农业;养老保险;农业现代化

  一、引  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从2020年到21世纪中叶可以分两个阶段来安排: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21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时代“两步走”战略清晰、具体地规划出未来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蓝图,明确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十九大报告也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据十九大的战略部署,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将乡村振兴战略分为3个阶段,时间节点分别是2020年、2035年、2050年。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也应当是中国城市化大体完成的时间点。到21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包括乡村在内的国家战略。这里尤其要注意2035年和2050年这两个节点。2050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成之日,这个现代化强国当然是包括乡村在内的。2035年则是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个现代化就仍然是较低品质以及相对不平衡的,这个不平衡应当是包含城乡不平衡的。实际上城乡不平衡发展对于中国快速现代化本身是一种重要的策略。笔者以为,中国乡村振兴最重要节点是2035年,从现在到2035的近20年主要还是为乡村振兴创造条件或进行初步的乡村振兴,而非立即进行乡村振兴的部署。当前学界、政策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对乡村振兴的理解普遍存在急躁情绪,将乡村振兴战略降低到乡村振兴方案,尤其试图通过财政政策倾斜,通过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主导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来推动农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结果很可能是国家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地方重复建设同质竞争,资本投入血本无归,农民也没有受益。道理很简单,当前几乎所有关于农村产业兴旺的方案都寄托在赚城市人“乡愁”消费的钱。在中国农民占到全国总人口接近一半,城市户籍人口只占总人口42%的现阶段,城市人“乡愁”消费绝对支撑不起农村的产业兴旺,农民也绝对不可能依靠城市人的“乡愁”消费致富。当前学界、政策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解读普遍激进化了,这种激进的乡村振兴战略解读是有害的。

  笔者以为,从现在到2035年应当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准备期,乡村振兴的重点不是发展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代表的一、二、三产业融合,而是要目中有人,要真正为仍然要依托农业和农村的2亿多户6亿多的农民群体提供服务。未来20年,一方面要允许甚至鼓励农民进城,因为农业GDP十分有限,由占到全国接近一半人口的农民分享有限农业GDP,无论如何是不可能致富的。农民致富的机会在城市,在二、三产业,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常识;另一方面,仍然有相当庞大数量的农民难以体面进城或进城失败要返回乡村,国家就要为这部分缺少进城机会与能力的农民提供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让农民也可以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获得生产和生活的基本条件。正是农民在农村仍然可以有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进城失败的农民就可以返回农村,农村就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有了农村这个稳定器与蓄水池,中国就更有能力应对经济周期,更能集中力量推动科技进步发展高新技术,能够更加顺利地完成城市化和基本实现现代化。

  2035年前乡村振兴的重点要与老人农业结合起来,因为未来20年中国已经提前进入老龄社会,农村老龄化程度又高于城市。现代社会,老龄化问题不仅仅是年龄问题,而且更是制度问题,尤其是福利保障制度问题。中国小农农业正好可以成为应对老龄化的重要手段,老人农业也尤其需要乡村振兴战略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制度供给等多方面提供保障。

  本文重点讨论乡村振兴战略与老人农业的关系。

  二、当前中国城市化的一般原理

  2035年是中国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时间节点,也是中国城市化基本完成的时间节点。按一般预期,2035年中国城市化率在70%,总人口按14.5亿计算,仍然有4.35亿农村人口。基本完成城市化的2035年与当前的城市化有两大不同点:一是城市化率更高,二是城市化的质量更高。2017年中国城市化率为58.5%,离70%的城市化率还有11.5%的距离,另外,当前户籍城市化率只有42.35%,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16%,这其中相当一部分被统计为城市人口的农村户籍人口虽然在城市常住,却仍然与农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父母、子女都留守农村,家庭劳动力再生产也依托农村完成。而且这些进城农村户籍人口还可能进城失败而要返回农村。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以后,城市人口比较容易获得稳定就业和体面收入,国家也会建立较高水平的、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使进城农民不再需要依托农村和农业来完成劳动力再生产,留守农村的农民也有更多从农村与农业获利的机会。2035年也因此成为更高水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时间节点。

  当前中国城市化最重要的逻辑起点是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农民家庭剩余劳动力进入非农行业寻找获利机会,刚开始时主要是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到乡镇企业就业。20世纪90年代城市化加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农民家庭普遍出现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即农户家庭年轻子女进城务工经商,年老父母留村务农,大量农民进城,农村却并未因此出现同等规模的土地流转。“据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数据,2016年我国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为1.13亿hm2,其中流转面积0.26亿hm2,占实际耕地面积的23.4%。由此可见,76.6%的耕地仍然是由承包者自家在经营。1990年前后第一代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他们的父母继续耕种承包地,农民家庭在没有减少农业收入的情况下增加了进城务工经商收入。现在第一代农民工正返回农村耕种土地,第二代农民工继续在城市务工经商。有人说第二代农民工缺少村庄生活经历,也没有农业生产经验,他们是不会回到农村种田的。问题是,第二代农民工现在才还不到40岁,即使到2035年他们也才50多岁,还有在城市就业的机会。不过,等到第二代农民工丧失城市就业机会时,他们可能就愿意回到农村与土地结合起来成为农业生产者。

  在当前和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除少数机会特别好的农户家庭可以顺利地体面进城以外,大部分农户家庭都会存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现象,年轻子女进城务工经商,年老父母留村务农。城市获利机会多,农村生活成本低,农户家庭通过家庭代际分工来积累家庭资源,从而为家庭体面进城做准备,包括让子女接受相对更好的教育,为子女在城市购房,以及为子女婚嫁提供资源条件,实际上农民在城市购房往往是为娶媳妇做的基本准备。

  当前农民家庭普遍存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现象,也就意味着农民家庭的分离。年轻子女进城,年老父母留村。有两种略微不同的家庭分离:一种是农户缺少全家进城的经济能力,“半工半耕”是让家庭获利最大化的理性选择;另外一种是,虽然农户家庭具有全家进城的经济能力,但缺少在城市就业机会的年老父母不愿待在城市子女家中吃闲饭,整天无所事事“等死”,而宁愿返回农村种田和生活。这样就既有收入,也有意义。

  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大多数进城农民难以在城市获得稳定就业与体面收入,国家也没有足够财力为进城农民建立高水平的社会保障,结果就是,进城农民往往只是半城市化的,他们年轻时进城,年老父母甚至年幼子女都留守农村。农业收入和农村相对较低的消费增加了农户家庭积蓄进城能力的资本,同时,农业和农村也为进城失败的农民提供了退路,因为农民如果不能体面进城,他们就会选择体面地返乡。又正是中国农民进城失败可以退回农村,农民可以在城市体面生活与农村体面生活之间进行选择,而使中国城市没有出现发展中国家通常都有的大规模城市贫民窟,中国在现代化过程中保持了难得的政治社会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当前中国农民家庭中的“半工半耕”和家庭分离,以及农民可以自由进城、进城失败又可以自由返乡,就构造出了一种城乡互补、相辅相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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