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18 23:30:29 作者:陈文胜来源:中国乡村发现阅读:6394
比如农产品价格,国家制定粮食最低保护价,主要是希望通过宏观调控发挥市场价格信号对资源配置的诱导作用。但每年制定的粮食最低保护价,既没有体现社会各要素投入的平均利润,也没有体现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其上涨的幅度,没有体现劳动力大流动时代的社会劳动力平均价格,关键是未能反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在中国劳动力价格全面进入上升的发展阶段,农资价格等整个物价的上涨等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的情况下,粮食价格多年稳定不变。如从1996年到2006年的10年,粮食价格每斤只上涨了5分钱,说明了粮食市场价格遭遇了人为扭曲。因此,农产品价格无疑应随着市场劳动力价格、农资价格等整个市场物价的上涨而相应上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低收入群体政府需要应对的有效办法的是社会保障,而非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来承担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责任和粮食安全的国家责任。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对农业的补贴力度相比,中国是在放手让那些仅能维持自身生存的中国农民与对农产品给予高补贴的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财政部进行一场不对等的竞争,其结果将难免有不少大豆、玉米这样沦陷的悲剧重演。
中国自古以来是农耕文明最发达的国家,在湖南道县出土了14000—18000年前的栽培稻,这是目前所知的最早的人类农业文化遗产;在湖南澧县出土了不仅9000年前的数万粒栽培稻,而且出土了6500年前拥有灌溉系统的水稻田,这是目前所知的人类最早的水稻田及农业灌溉系统。以前世界上认为水稻栽培起源于印度,现在证明中国才是水稻种植最早的国家。而作为一个悠久历史的农耕文明古国,作为一个世界农业大国和粮食生产大国,中国的农产品在国际市场是没有话语权的。我把这种困境总结为:中央是口号农业,地方是口喊农业,农民是口粮农业,到农民这一层面的中国农业为何成为了“口粮农业”?因为非市场起决定作用,包括土地等要素不能成为反映农产品价格决定因素。要么不搞市场经济,要么按市场经济规则行事,搞计划和市场并行的双轨制,农产品价格一旦上涨政府就强行打压,什么“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国务院总理都要开会来研究。一旦猪肉上涨了政府就开会发布文件如何压价,(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一旦猪肉下跌就发布文件全面扶持,甚至在农民没有保险的情况下给母猪买了保险,这些难道不是农业政策的笑话吗?把农业的资源配置排除在市场之外,就必然引发很多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政策环境和农村经济环境,已经为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稀缺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优化配置创造了条件。而现在农村土地流转最活跃、最有积极性的,恰恰不是最应该发生的农业地区和人口流出最多的地方。在用途上,首先是商业开发,以房地产和工业用地为主;其次是经济作物;最后才是粮食生产,最需要粮食生产的土地流转积极性却最低。在区域上,首先是城郊地区;其次才是平原及农业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最后才是流出人口最多的偏远山区和基础设施较差的地区,而这些地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空心村和越来越多的抛荒,造成本来就稀缺的土地资源大量浪费和闲置。像我老家的一个山区村庄,原来被父母亲那一代视为命根子的耕地,在清朝时就一直耕种的水田旱地,现在一个村子全部自然退耕还林了。人去室空,耕地不要说收租金,就是无偿送人都没有人愿意种地了。像这样的村庄,靠什么去激发那些宝贵而闲置的沉睡的资源?
在市场机制难以调动人力资源和科技、资金等生产要素发展农业积极性的情况下,由政府直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而地方政府的兴趣是什么?农业不能增加更多的GDP(数值太少),不能增加更多的财政收入(基本没有收入),不能增加更多的农民收入(收入太小)。因此,地方政府的兴趣在于,如何让更多的农地流转为非农地进而获得更多的财政收入。对于农民而言,如果不能从土地上获得财产收益,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如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何况现在不用交税了,而以地分配的粮补、直补为什么不要呢?再就是贺雪峰教授所说的原因,农民回去之后还有点田,可以养活自己,可以做为福利保障,也是作为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最后的一条退路吧。所以,在户籍改革中有逆城镇化现象,一些地方的市民要竭力改回农村户口。
三中全会公报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也不是说政府就不要作为。有些人一提市场经济就讨厌政府的干预,但是到今天,如果没有政府的积极作为,中国的经济是没有今天这样的成就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意味着农村各种资源要素都要进入市场,作为农村最稀缺的土地资源无疑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应有的价值与优化配置。现在的省长米袋子工程,市长菜篮子工程,为完成任务一级一级压下来,层层签订责任状,到了乡政府,乡干部没有办法只有自己去帮不愿种地的农民种田,而种了后也不管收益如何,农民也不领情,这哪是什么市场经济?政府要从对农村土地资源要素市场的过多控制干预中退出来,让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因此,必须建立逐步摆脱行政对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新体制模式,使土地作为农村、农业、农民的“财富之母”的优势发挥出来。
我认为,如果有普世价值的话,经济规律是有普世价值的,经济活动要遵从经济规律,不遵守等价交换的市场原则,不遵守优胜劣汰的市场原则,这是没有天理的,社会也不会进步。因此,必须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取向,推进农村的改革进程,从而以土地资源为杠杆,撬动其它资源要素如劳动力、科技、资金对农业的积极性与土地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有效利用率,产出率和生产率。改革的方向就是推动产权的流动,推进产权交易,实现土地资源由资产向资本的转变,这个过程肯定会有曲折,但这是一个长远的方向,是中国现代转型的必然。
在当前,农地制度有很多争论,而且很激烈,但如果把它作为一个意识形态来争论,就缺乏一个对真理的讨论前提。在学术的面前没有偶像,可以反对任何人的观点甚至展开激烈的交锋,但不应该用意识形态的标签来谈论具体学术的问题,那将不会有任何结果。我再次重申,中国现在的改革尤其是农村改革,需要进一步突破的,就是摆脱苏联模式。其实毛泽东时代就在不断摆脱苏联模式,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就是明证,但是由于时代背景和世界格局以及个人的局限,那个时代不可能在很大的程度上摆脱苏联模式。邓小平时代在摆脱苏联模式的道路上,迈出前所未有的步伐,才有今天世界第二的经济大国发展奇迹。我认为,中国的农地改革必然要与世界现代经济发展接轨,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进程,而非主观、武断的一个理想模式。农地制度的未来趋向,肯定不是意识形态里的集体所有制,也肯定不是意识形态的私有制,而是一种混合的、多元化的、多种形式的制度并存。
(作者系湖南省为改革攻坚献策重大决策咨询智囊团专家、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南省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本文根据作者在第八届县乡干部论坛上的主旨发言的录音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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