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26 01:01:34 作者:黄宗智来源:《开放时代》2018年第3期阅读:12158
五、宏观展望
最后,我们要问,从中国社会经济宏观整体状况及其未来走势来看,新时代小农经济到底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目前中国的小农经济所面对的问题,一个方面是产业性的农业资本实际上多演化为旧型榨取性商业资本;另一个方面是国家政策对小农的重视不足,一直都向规模化企业倾斜,而它们实际上又多是榨取性的商业资本,而且是低效、高成本的商业资本。目前的客观现实是,只要中国农村家庭在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制约下,仍然需要凭借兼主业和副业来维持家庭生计,只要农业仍然主要是由廉价的辅助性劳动力来维持,小农经济就将仍然比雇工经营的大企业化农场更具经济竞争力。只要目前的半工半耕小农社会经济形态延续下去,涉农的资本就仍然将多被转入商业资本,使其依赖侵蚀小农的收益来营利。在目前的资源禀赋制约下,国家最需要做的其实不是扶持(没有经济竞争力的)农业横向一体化,而是扶持小农生产的纵向一体化服务,尤其是新农业中的小农。同时,不是扶持旧型榨取性的商业资本来建立小农生产所必需的纵向一体化,而是探寻建设为小农服务的新型物流体系的方案。
东亚型的社区综合性农业合作社是一个协助小家庭农业提高其收入的方案,能够把中国大陆农民家庭从大多数仍然是较低收入提高到大多数是中等收入的水平。上面已经说明,我们显然不能依赖旧型商业资本来起到如此的作用,也不能依赖缺乏竞争力的雇工经营的产业性农业企业。可行的道路是借助国家的领导和推动来创建农民为其自身谋求权益的合作社。由基于社区的综合性农业合作社(农协)来为小农提供农业发展方面的纵向一体化服务,等于是为无数的中小农场提供经济扶持,使更多、更高比例的农户能够进入“中农”水平的生活。同时,它能够更新中国旧农业和新农业产品的物流体系,提高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这是一个能够真正把大多数人民生活提高到“小康”水平的方案,也是一个意味着中国能够真正进入比较公平的社会形态的方案。
除了农业发展之外,伴之而来的首先将是农村社区的重建。我们已经知道,如今农村的“中农”,正因为他们能够通过农业或农业兼打工而获得数万元或更多的年收入,从而拥有较体面的生活,所以是至为关心村庄(公共服务)事务的阶层。问题在于目前这个阶层在农村人口中仍然占不到大多数。同时,追逐私利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社会上流行的价值观,并影响到国家政策的制定,包括“项目制”治理,给予“龙头企业”和“大户”补贴和优惠,扶持成规模的“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在那样的政策环境下,即便是关心社区事务的中农也很难倡导公益价值观来改进农村的公共服务。
新近呈现的“成都模式”——由地方政府直接向每个村庄拨款(2009年初始时是20万元,如今已达到60万元)来扶持村级公共服务,看来是个有潜力的动向,也许能够协助重新激发小农户的公益价值观。如果合作社能够像东亚经验那样成为农村社区的主要经济组织,并促使农村社区的大多数成员成为中等收入的中农,重建和振兴村庄社区的问题将会迎刃而解。社区公益化了的私利追求将成为农村主要的价值观,紧密的村庄人际关系(包括如今仍然在运作的村庄社区调解体系)将再次成为农村突出的特征。当然,它也是中华文明及其法律和正义体系长期以来的一个基本特征。(详细论证见黄宗智,未刊稿c)
更有进者,中农的广泛兴起将使中国消费市场大规模扩大,为城镇产品提供远比现在要广阔得多的消费市场,借此来刺激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和更可持续的发展。不然,目前这样的贫富不均和有限的国内市场严重制约着中国经济整体跨越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等收入的状态。但如果大多数人民能够真正达到“中等收入”的“小康”水平,国内市场将会大规模扩大。中国的市场经济整体将会完全摆脱明清到近代长期存在的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单向畸形市场结构,形成更完全的农村与城镇双向市场结构和良性互动,借此可以更有效地解决目前比较危险的贫富不均问题(更详细的论析见黄宗智,未刊稿b)。中国共产党自我设定的历史使命是谋求“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凭借提高全体人民收入来进入发达国家行列才是真正名符其实的“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一句话,国家亟需纠正向大农场、大专业合作社、大商业资本倾斜的认识和政策,亟需把扶助新时代小农户并为其建设新型基于农村社区的纵向一体化服务体系置于国家支农政策的核心。
*本文根据笔者新著《重新认识劳动人民(第一卷):中国新时代的小农经济往哪里去?》的结论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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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笔者在之前的一篇文章(黄宗智,2006)中首次提出“半工半耕”一词及其概念。
②本文和笔者著作中的“新时代”和“新农业”两词,一贯集中所指的是从1980—2010年兴起的“新时代”和“新农业”,是本人论证的“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所导致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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