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1 19:49:04 作者:叶兴庆来源:爱思想阅读:6991
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资金向农业农村流动的体制机制。振兴乡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应从财政、金融、社会资本等多个渠道筹集乡村振兴所需资金。一要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一方面, 要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 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另一方面, 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创新使用方式、提高支农效能上。要做好“整合”和“撬动”两篇文章。“整合”, 就是要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 把各类涉农资金尽可能“打捆”使用, 形成合力。“撬动”, 就是要通过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方式, 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农业农村。二要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农村存款相当部分不能在农村转化为投资, 通过金融机构的虹吸效应流向城市, 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要从“建机制”和“建机构”两方面采取措施。“建机制”, 就是要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 对涉农业务达到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监管和考核办法, 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 解决投放“三农”贷款积极性不足的问题。“建机构”, 就是要优化村镇银行设立模式、提高县市覆盖面, 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 支持现有大型金融机构增加县域网点, 解决投放“三农”贷款市场主体不足的问题。三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鼓励社会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业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 以及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创新利益联结机制, 引导社会资本带动农民而不是替代农民。加强产权保护, 稳定投资者预期。四是激发农民投资积极性。在直接受益的原则下, 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 引导农民增加对村内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投劳。
转自:农村工作通讯 2018年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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