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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防止的几种倾向

时间:2018-09-22 22:36:53 作者:贺雪峰来源: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阅读:9023


  仇保兴分析,当城镇化率超过50%的时候,传统的农村乡土文化、田园风光、农业景观会成为稀缺的资源,广大农村将成为一部分人口返乡旅游、居住和创业的热土,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能造就中国式的农业现代化和增强国民经济结构的韧性。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不仅关系“三农”问题,也决定中华民族复兴战略能否顺利实现。

  据统计,中国目前50岁以上的外出农民工数量急剧减少,50岁以上考虑回乡,55岁基本回乡养老。国务院曾发文解决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实际问题,这也是为过高的城镇化预期打的“预防针”,也说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应对我国老年化问题的必由之路。

  以上引述可以归纳为四层意思:

  第一层,乡村振兴战略是应对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必由之路。

  第二层,中国目前50岁以上外出农民工考虑回乡,55岁基本回乡养老。

  第三层,农民工年老返乡是因为农村也有创业机会,甚至当城镇化率超过50%的时候,广大农村将成为返乡创业的热土。

  第四层,我们城镇化率在65~70%就达到峰值,目前中国城市化率已近60%,城市化空间并不太大,乡村振兴战略恰逢其时。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是一个未富先老的社会。在中国未进入到发达国家阶段,中国实际上已提前进入了老龄社会。在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中国城市很难为老年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又很难为进城农民提供在城市体面生活所需的足够养老保障。没有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有能力为所有进城农民提供在城市体面生活所需养老保障。因此,他们的家庭就会因为缺少城市就业收入及国家养老保障而落入到城市贫民窟,成为漂泊在城市的温饱问题也往往难以解决的底层群体。

中国进城的老年农民在缺少就业机会又缺少国家养老保障时,他们留在城市的主要依靠就是子女,就是与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在城市。与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好处是可以相互照应,家庭养老也是中国传统的一部分,一家人老老少少生活在一起,尽享天伦之乐,岂不快哉。不过,农民家庭进城,(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成年子女在城市打拼,收入往往有限,城市生活成本却十分昂贵。家庭收入少而开支多,代际关系就容易紧张,生活在同一个单元房内,代际之间的亲密就可能变成相互伤害,缺少收入能力的父母因此就成为家庭累赘,城市生活就变成煎熬。这个时候,如果老年农民在农村有一块土地,有自己的住房,他们回到农村去住自己房子种自己土地,他们的日子可能就要好过得多。实际上,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保证了每个农民家庭都有自己的承包地,都有自己的宅基地和住房,进城老年农民失去在城市就业机会时,他们既不会在城市漂泊流浪,也一般不愿与成年子女在城市共同生活,而大都会选择返乡,与土地结合起来,从事小规模的农业经营。他们住在自己的家中,不担心被任何人驱赶,他们耕种自己的承包地,有农业收入,有劳动意义,有收获的乐趣,有农业节气所带来的生活节奏,有建立在农业生产和共同生活基础上的村庄熟人社会关系,他们具有远比待在城市漂泊流浪与遭受煎熬要好的老年生活。因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和农业机械化,农业生产不再是重体力劳动,农民年龄大也干得了。

  老年农民在农村从事小规模经营,农业收入有限,同时农村消费水平也比较低,又有比较多的自给自足经济,虽然谈不上富足,却很容易解决温饱。尤其重要的是,他们在村庄中与土地结合起来,就有了身体和心灵的安全感,有了归宿感,有了意义感。年轻时进城,年老返乡,落叶归根,希望寿终正寝。年轻时务工有积蓄,老年生活就更好了,子女如果给予经济支持当然也好。国家再有一些基本养老保障也很好。

  总之,在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如果进城老年农民无法在城市体面生活,他们可以选择返乡,与土地结合起来,在农村过相对体面的生活。这种生活的水准当然没有城市体面生活好,却比在城市漂泊流浪要好很多。老年农民与土地结合起来就形成了当前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老人农业。老人农业是应对未富先老的中国老龄化的重要办法(贺雪峰,2017)。中国20亿亩耕地不仅保障了中国粮食安全,而且成为了应对老龄化的重要办法。

  就中国返乡农民的绝大多数来讲,他们之所以返乡,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大,越来越难以在城市获得就业机会,也越来越难以在城市体面生活下去。返乡是他们的次优选择。最优选择当然是在城市体面安居。不能在城市体面安居就选择返乡。他们返乡显然不是因为农村有比城市更多的创业机会,而是要寻求自己人生的保底。返乡是他们进城失败的退路。

  正是这个意义上讲,不是所谓乡村振兴战略让农村和农业成为应对我国老龄化的办法,而是中国当前保护农民不失去土地的制度以及中国农村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土地所有制,为所有农户提供了平均的土地权利以及居住权利。农民可以自由进城,进城失败他们也可以自由返乡。当前一个时期,中国选择了不让农民失去土地的制度安排,返乡权是农民的基本人权,土地成为农民的基本保障。基本保障领域不允许市场化,从而让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避免了其他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大规模贫民窟并因此产生巨大社会问题的弊病。

  仇保兴部长认为,中国城市化发展到现阶段就会出现逆城市化,就会有城市人到农村居住,以及就会有城市人到乡村旅游,从而可以带来农村的创业机会。“传统的农村乡土文化、田园风兴、农业景观就会成为稀缺的资源”。仇保兴部长实际上是说,未来一个时期,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将创造大量的农村就业机会,从而为城市资本下乡、农民工返乡就业创造条件,乡村振兴也就恰逢其时。

  不过,在当前中国发展阶段,农村发展二、三产业的机会十分有限,工业进园区,农村可以发展的产业实际上主要就是农业与所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当前中国农业产值只占GDP的8.5%,今后农业产值还会下降。所谓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其实就是让农村有机会赚城市人乡愁的钱,有这种赚钱机会的农村和农民最多不过农村和农民总数的5%,而且城市资本远比农民有能力从三产融合中赚取收入。

  也就是说,在当前中国仍然有6亿多农村人口,且进城2亿多农民工的相当部分仍然可能返乡的情况下面,指望农民从农村获得媲美城市机会的就业与收入,显然是不可能的。

  或者说,将农村作为缺少进城能力农民的基本保障以及进城失败农民的最后退路,乡村振兴战略正当其时。如果将农村作为农民返乡创业的地方,甚至试图通过激进市场化的手段推动资本下乡,就可能让农民失去农村这个最后退路与基本保障,以及让农村不再有能力应对老龄化,从而造成中国现代化的艰难局面。

  激进的乡村振兴解读是农村之祸,保守的乡村振兴解读是中国现代化之福。

三、乡村振兴的国际经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叶兴庆研究员在谈到为什么中国要以乡村振兴战略统领现代化进程中的农业农村发展时,认为这是对其他国家经验教训的借鉴(叶兴,20170)。他写道:

  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曾实行单一的农业政策,通过价格干预等措施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面对环境问题恶化、年轻人口大量流失、乡村不断衰落,他们都转向实行综合性的乡村发展政策,把农业生产、乡村环境、农民福利等问题一揽子解决。日本、韩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也都先后实施乡村振兴计划。而拉美一些国家没有能力或没有政治意愿实施乡村振兴,大量没有就业的人口涌向大城市,导致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是其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正处于中等收入发展阶段,能否像一些专家预测的那样在2024年左右迈入高收入发展阶段,进而顺利地向现代化目标迈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三农”问题解决得如何。从正反两方面情况看,我国现代化进程已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候。

  在我看来,叶兴庆研究员的以上立论至少在逻辑上是不严谨的,其中最重要的是,欧美日韩假若说确实实施了乡村振兴战略的话,这些国家也都是在完成工业化进入高收入发展阶段,农村人口占比已经很少的条件下面实行的综合性乡村发展政策。并非是实行了乡村振兴战略,欧美日韩才走出中等收入陷阱,而是走出了中等收入陷阱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拉美一些国家的困境是正处于中等收入陷阱中。拉美国家与欧美日韩的情况不可比。在日韩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同样是大量人口涌进城市,农村衰落凋蔽,不同的是,日韩工业化城市化为大量进城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而拉美一些国家农民进城后却很难找到就业,又不再能够退回农村,因此在城市形成了大规模贫民窟。大量缺少就业与收入机会的城市贫民窟成为助推社会政治不稳定的力量,拉美国家因此进入了经济周期与政治不稳定的恶性循环,也因此落入到所谓中等收入陷阱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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