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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城乡中国”时代的资本下乡

时间:2018-10-19 22:13:49 作者:周立来源:人民论坛 2018.10.12阅读:6913


  但是,在了解工商资本下乡重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工商资本下乡的弊端。第一,工商资本对国家目标的侵蚀。在保障粮食安全、稳住耕地规模、守住生态红线、利用涉农补贴等多个方面,工商资本的逐利性容易导致商业目标和国家目标冲突。当前一些以支农为名、行圈地之实的“非粮化”“非农化”现象就是例证。第二,工商资本对农民利益的侵蚀。由于工商资本和农民利益存在着不一致,在某些“公司+农户”的制度安排中,农户的利益常常得不到良好的保障。比如,一些工商资本下乡并没有使农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在共同富裕的旗号下,工商资本仍更注重自身的利益,从而导致贫富差距拉大,使得作为农业基本面的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成为空谈。

  实际上,在引导工商资本有序下乡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警惕产业巨头的做法。因为他们会替代农民主体的基本定位,也很难有农民立场。工商资本下乡要注重发挥辅助和前期引导性作用,通过农民再组织化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让农民重新获得市场地位,从而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当前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开始进行工商资本下乡的有益实践,已经有不少农民组织起来与工商资本和现代市场进行有机衔接,促进了以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发展。以山西省永济市蒲韩乡村社区为例,该合作组织是1998年开始成立的,在十几年时间里该组织发展成为了兼具经济、社会、文化多功能,覆盖两个乡镇,为当地农民提供生产和生活资料的农村合作组织,是中国本土成长起来的较为成功的“综合农协”组织模式。该组织通过与工商资本的有机衔接和对等交易,保护了农民的权益,增强了农民的主体性,推动了乡村的自主发展。

  事实上,工商资本下乡既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谦谦君子,资本需要赚钱是天经地义的,农民需要发展也是大势所趋。因此,在不违背国家发展战略方向的情况下,如何以更加有效的方式促进资本与农民的合作,或许才是我们期待的那种有意义的工商资本下乡。我们在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时,既要发挥工商资本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重组供应链的积极作用,又要通过农民再组织化实现政府与市场的有效对接,从而完善利益链。工商资本下乡要大力推进乡村社会和工商资本利益共同体的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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