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19 22:38:37 作者:王思斌来源:爱思想阅读:13151
第五,通过国民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素质。在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方面,农村居民是重要主体,没有农村居民综合素质的提高,乡村振兴发展是不可能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的发展和农村组织化程度的降低,在一些农村地区,政府对农村居民的有组织的、提高其政治、法律和社会素质的教育功能明显弱化,农村居民基本上靠自己参与市场活动习得知识。乡村振兴发展除了政府的大力推动外,还需要提高农村居民的现代国民素质和共同体意识。要通过系统的教育改造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复生滋长的小农意识,代之以现代国民素质。要提高农村居民适应现代化发展的经济能力,强化法治教育。同时要对年轻一代进行热爱农村、热爱家乡的教育,强化乡村共同体意识。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是改善农村文化生态,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的要求。
以上我们从社会基础建设的几个基本方面,简略地分析了改善“三农”生态结构、促进乡村振兴的路径。可以说,符合现代化方向及农村居民“可行能力”的产业结构和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就业是乡村振兴的经济—社会基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及对弱势人群的关照扶助是农村生活共同体的基本要求,改善农村干群关系、农村的“再组织化”是走向现代农村的组织基础,农村居民的现代公民素质的提高则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条件。上述这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三农”的弱生态位状态,促进乡村振兴。当然,要真正改善“三农”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发展,还需要做很多工作。中央2018年农村工作会议对改善“三农”问题的社会生态进行制度化、整体性的政策设计,需要各方面认真落实和进行艰苦的实践。
四、乡村振兴中社会基础建设的政策驱动
1.农村社会基础建设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如上所述,经过40年的改革,我国农村所处的社会生态系统基本形成,农村在得到发展的同时,有的也因为发展滞后而处于“弱生态位”状态。如果不改变“三农”的弱势地位状态,要实现我国的全面现代化是不可能的。按照社会生态学理论,处于“弱生态位”者在原系统中是不可能自己改变其弱势地位的,除非这一生态系统发生巨变。具体到当前我国不发达农村的状况,农村发展依然受到市场化、城市化、国际化的强力影响,一些农村的集体组织涣散,集体的社会动员能力孱弱,小农意识滋长蔓延,村庄缺乏组织性,因为土地、集体资产处置等问题干群关系紧张,已经出现熟悉、认同农村和农业的中老年群体与对农村农业陌生并在文化和价值上缺乏认同的年轻一代之间的“代沟”。在这种社会基础之上,处于“弱生态位”的农村要完全靠自己现在的能力实现自己地位的“跃升”是不可能的。为了防止“三农”在城乡经济—社会关系中的底层地位固化,使农村在城乡共同发展中发挥自己的优势,实现城乡相对平衡的发展,就需要对原社会生态系统做出改变,最有力并可行的是健全完善和有效实施农村经济社会政策,促进农村社会基础建设。
在我国强有力的自上而下体制内,农民对政府政策的合法性认同还是比较高的,政府有强大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政府出台符合农村实际又具有前瞻性的可行政策,是乡村振兴的必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11)。振兴乡村的政策是庞大的政策群,既包括推动农业升级转型的经济政策,也包括既促进经济发展、又促进共享成果的包容性经济—社会政策,还包括着力补短板的公共政策和社会政策。通过这些政策,可以使农村居民得到好处,在此基础上和过程中促进社会的组织化,提高农村居民的公民素质,建构积极能动的农村社会基础,改善农村社会生态结构,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有序,促进农村的持续平衡发展。
2.有力实施整合的农村社会基础建设政策
乡村振兴不但需要符合农村实际又具有前瞻性的经济政策,而且需要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以及公共政策与施惠于贫弱群体的社会政策。长期以来,政府比较重视经济政策,对农村社会建设关注不足,促进农村社会基础建设的政策更是罕见。在已有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共政策和社会政策中,行政部门对农村社会基层建设说起来重要,实际上比较漠视。政府部门在理论上了解、口头上赞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并且在这方面似乎形成了“共识”,但是,实际上在各部门那里、在不同层级政府之间,这些“共识”是相当离散的而非整合的,是宣称性的而非实践的。即便在实施公共政策和社会政策时,一些政策实施者也只关心政策的经济方面,而忽视政策实施的社会效果。这些都表现出政府在农村社会基础建设上的弱行动能力,农村也就只能处于弱生态位状态。
在乡村振兴的总体布局下,要真正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的较平衡发展,就要在农村政策方面实现创新。中央2018年农村工作会议在说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时指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从本研究的角度看,振兴乡村的政策目标应该包括促进农村社会基础建设,农村社会基础建设应该成为党的十九大所说的“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但有助于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关系和谐及农村相对平衡的发展,而且对于建构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党的执政基础有重大意义。
基于这一目标设计,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应该特别关注对构建农村社会基础建设的贡献。经济政策要关注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的增收,也要关注政策的包容性、成果的共享性,即关注经济政策的社会层面。公共政策、社会政策要集中关注社会效果,要注重政策普惠的获得性和托底效果(12),同时要注重政策的过程效应,增进农村社会的组织性、发展性与和谐。这些涉农政策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整合的,他们在实施中应该是互相协同的,(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效果是互相增益的。作为补短板的国家发展战略,这些政策应该是强有力的,在惠农上是政府部门一致认同和整合的,是各级政府能够有效实施的,也是能得到农村居民积极响应和参与的。这样,经过不懈努力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农村的弱势地位,增强农村的发展能力,改善农村的社会生态状况,使农村在城乡协调发展中发挥能动作用,更有效地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农村由此得到有活力的可持续发展,这也就实现乡村的振兴发展。
五、结语
40年前启动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对缓解农村贫困、改善农村居民物质生活、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当农村被卷入强势的以城市为中心的市场经济体系时,“三农”在相应社会生态系统中被边缘化。我国不能没有农业、农民和农村,“三农”问题断不可用时间的工具去“自然”解决。因为农业和农村曾是中华民族的血脉之源,是我们集体的“乡愁”,也蕴含着现代化的巨大潜力。要改变城乡发展不平衡状况,实现包括农村在内的全面现代化,必须走振兴乡村之路。党的十九大和中央2018年农村工作会议为振兴乡村绘制了宏伟蓝图,必须从现在开始有力度的行动,补“三农”之短板,提高农业、农民、农村的生态位,加强农村社会基础建设。在党的正确坚强领导下,有政府和城市的支持,有农村居民的坚韧努力,乡村的振兴、城乡相对平衡的发展、农村现代化是可期待的。本文从社会生态学的视角分析了农村的弱生态位问题,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了加强农村社会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可以视为对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种理解。本文还有很多不足,笔者也期望有志者能站在中国的土地上,对乡村振兴发展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以对乡村振兴和发展做出贡献。
注释:
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②王思斌:《经济体制改革对农村社会关系的影响》,《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3期。
③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李培林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④帕克等:《城市社会学——芝加哥学派城市研究文集》,宋俊岭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⑤蔡禾主编:《城市社会学:理论与视野》,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⑥叶峻:《社会生态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范畴》,《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第14卷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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