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16 01:57:08 作者:陈文胜来源:爱思想阅读:7850
而土地制度是最基本的社会制度,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无疑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基石。尽管中国乡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城乡二元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最基础性的方面是土地制度与集体产权制度未能有效激发乡村发展的活力,农村的资源资产未得到有效盘活,导致资源要素长期向城市单向聚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从产权入手将三农政策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就必须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围绕解决乡村各类主体发展不平衡、小农户分享农业现代化成果不充分问题,城乡居民收入不平衡、农民增收渠道拓展不充分问题,城乡资源配置不平衡、农民权益享受不充分问题,从稳定农户的承包权、落实集体成员权、放活经营权三大重点,作为新时代深化农村土地制度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构建符合各地客观实际的农村土地制度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体制机制,以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央农办乡村振兴专家委员
本文原载《群众》杂志 2019年第7期;此为原文,刊发时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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