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03 08:13:02 作者:郁建兴来源:社会创新与乡村振兴研究 公众号阅读:12729
(八)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
我们要强调要利用信息技术,但是不宜过分强调“互联网+”治理,我们可以强调互联网+服务,便民服务可以发挥作用,因为技术治理是有双刃剑,可以降低成本,也可能带来社区社会资本的流失,数字化的转型会加剧社会流程,信息化并不必然通过信息技术的赋权推动社会平等。浙江这样一个数字经济最发达的省,使用智能手机的47%多一点,接入互联网的49%多一点,都没有到一半。所以你可以想象50多岁的人,他本来就是获取公共服务的弱势群体,他最需要现代信息技术给他们能够辅助来获取高效便捷的服务,但是由于技术接入使用的双重限制,他们很可能成为新时代的边缘群体。所以你看议事的人老是这些人在议事,没有智能手机不接入的人双重限制以后更加成为边缘群体,这个可能是我们要特别关注的,它的极化、倾向固化,可能对我们乡村的治理手段。
四、提出走向乡村善治的八大理念,形构当前乡村治理新的议程。
最后就讲一讲走向乡村善治,根据前文提出的八大核心议题,最后我们讲八个理念。
(一)基层社会治理需要顶层设计,顶层设计的重要原则就是基层创新应当是可以、可以、也可以。
顶层设计是把地方各种各样的探索创新,总结、上升、提炼到更加普遍性的一个手段或者载体。所以可以、可以、也可以是对基层创新的一种态度,鼓励自行探索。从根本上讲,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具体样态是不能设计的。我刚才讲到自治、法治、德治,这里到底是乡贤理事会发挥作用?还是村民议事会发挥作用?取决于你的禀赋?你这个村民的议事的公共空间、公共理性程度高不高?所以我们很可能一个村里上面提到的各种各样的载体都用过了,但是收效甚微。因此,选什么载体都由他自己去创建,不能“设计”,他自己创新。
(二)最大限度推进自治
怎么样推进?那就是为基层减负,所以要最大限度地来降低要求性的行政干预,只要有要求性的行政干预一定会增加基层负担。我要给你减负,我仍然是要求性的,所以仍然会给你增加负担,因为我有没有减了负,你要给我写到台上,所以我们很多很多为基层减负反而是增加了考核指标。我们浙江省今年过完年全部的党政干部三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这个活动当然是很好的,都到基层去、到群众去、到企业去,就像双胞胎母亲,经常给一个孩子洗了两次脸,给另外一个孩子一次没有洗。领导干部去服务,老是到有名的企业去,省长去了副省长再去,厅长再去,另外的不有名的普通的无人问津。所以这些基层,为基层减负的考核指标要想方设法,这是一个悖论。所有过程性的考核都是劳民伤财,确定目标,对目标进行考核,只要实现目标的手段符合章法,让他各显神通,减少对过程和手段的考核,我们现在处处留痕,对过程、手段要求一多,那当然把基层搞死了。所以一方面说我要给你减负,说你这个人太形式主义了,事事留痕,他说我留痕给自己看,形式主义的根源在官僚主义,你要他留痕,他才把台账做得那么漂亮,他解决一件事情的工作还不如做台账花的时间多呢。
(三)分权并非越多越好,为基层赋权要配置相匹配的人财物,实现权力、责任和资源匹配。
很多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不符合基层的实际情况,使现在基层的压力越来越大,比如“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我们浙江省我关注的还是体制性的改革,我把权力重置,我把流程再造,我把信息共享,但是我跑了六七个省,很多地方是给群众减负,但是我们增加了代办制,群众来一次就行了,我专门给你做代办员,群众是减了负,但是政府自己的成本增加了,基层政府苦不堪言,所以要实现体制改革才能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仅仅增加一个代办员。所以怎么样来把分权和集权的关系处理好。很多责任你就要高层级政府来承担,并不是分权越多越好,尤其是我们受西方学术委员传统影响比较深的,我们多个实践案例都表明这一点。
(四)要突破政府对社会组织“非收即放”的管理思维。
十八大报告里面提出来要建立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体制,但是我们要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严厉打击乱收费,再加上严厉打击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违法活动,要收了,地方政府对这种气候的判断是错误的,我们打击非法组织和我们培育发展特别是优先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科技教育类、城乡社会服务类的社会组织,这是可以同时存在的,要突破这种“非收即放”的管理思维。
(五)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要靠应用载体创新,推进治理创新向后端移动,改变创新给群众带来的效用曲线。
我们最近给领导写了一个报告,题目叫《警惕创新成为一骑绝尘的孤立》,创新一成功,创意就死了,我们对俞可平教授在2001年开始的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获奖的60多个项目进行了跟踪,加上提名奖,(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有80多个,活下来的不到80%,创新一被确立它马上就死了,成为孤立,创新孤岛,创新困境。所以要把它向后端移动,改变创新给群众带来的效用曲线。我们提了一系列的观点,要让群众更多的参与,有积极性。桐乡的自治、法治、德治,这几句话现在写进了中央关于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德治扬正气,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这三句话是我提炼的,如果我们每天街上旗子上都写了这三句话,风一来很好看,那个没有用,一定要不断不断升级出产品,能够不断赋予信贷,而且不断提高信贷的额度,这个才有效,这样能够使得民众有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
(六)法治最重要的是作为保障性机制,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民众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政府的关系,保障乡村自治事务。
在乡村治理中讲法治,一定不只是告诉农民你违法是必究的,你犯了法一定要得到追究,更主要的其实是要约束包括村委会在内、乡镇政府、街道办公室对农民权利、民众权利的侵害,是多种元素,我这里写了要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这是软法,其实还要防止政府、防止村委会对村民利益的侵害,这是保障机制。所以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自治增活力。
(七)以“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的精神和经验推进乡村矛盾调处,破解乡村治理难点、痛点、堵点。
我们写了一个报告,“最多跑一次”,现在我们研究“最多跑一地”,“最多访一地”,“最多访一次”,我们浙江现在已经40多个县市区成立了信访超市,有的名称不叫信访超市,叫法不一。我将上访的各个部门像一个超市一样全部给你呈现出来,我当场就帮你解决,以最多访一地超市形式给你呈现,我去看了几个信访超市,还是比较有效,至少直接减少35%的初次访。另一个比较规范,按照程序来开展工作。我给他们的建议,要把信访超市里面,一定要设人大代表的工作室。这些有的地方叫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有的叫信访超市,要建立县、乡、村三级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县域社会治理基本格局,“最多跑一地”“最多访一地”等等。
(八)互联网和民主、治理之间有张力,要整合基层数字资源,强化“互联网+服务”,但是我不主张“互联网+治理”,警惕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数字壁垒”和社会治理对社区社会资本的削弱。
信息社会是一个收敛的社会,意识形态、政治倾向是不断加固,它其实在摧毁民主和基层自治的根基,这是一个哲学命题。所以在数字治理的时代,我们可能是要有很多警惕的一些命题,我们可以做很多研究,怎么样能够有一个更好的信息技术给我们带来治理的积极的作用,把消极的负面的克服掉,解决掉,这可能是对我们未来的治理是很有意义的。这是最后的一个话题,怎么样来警惕数字鸿沟、警惕对社区社会资本的削弱,很多城市社区面对面的交流其实仍然是非常需要的,仍然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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