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1-01 15:45:29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13216
何谓民主之“民”?
“民主”之“民”最初指的是公民和公民共同体。公民这一政治概念产生于古代希腊和罗马的城邦时代。在那里,公民是由法律确认的身份,是社会共同体中享有政治参与权的特权者集团。那时,公民的权利是实在的,民主之“民”的内涵明确清楚,边缘界限清晣。谁是公民,谁不是公民,公民意味着什么地位、身份、权利和义务,都是没有疑问的。
在城邦时代,如果笼统地说人民,即指公民共同体。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希腊思想家将城邦理解为公民的自治团体,公民是有权参与城邦立法和司法事务的人,城邦就是由这样的公民以某种方式组织起来实行自治的政治组织。当罗马共和时代的思想家西塞罗说:“共和国是人民的事务”时,这里的“人民”(populi)指的是全体公民。
在具体划分政体的时候,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将民主(demokratia)政体定义为多数人的统治,但柏拉图根据多数人是否依法统治而将民主政体分为两类,亚里士多德则也将多数人统治的政体分为两种,其依据是统治者的目的是谋自身利益还是全城邦的公共利益,其中统治者只谋自身利益的称“平民政治”。
但在某些场合,人民指公民共同体中的主体,即平民。在希腊,没有与现代的“人民”直接对应的概念,民主之“民”(demos)既指公民团体,有时也特指平民,民主政治有时就指“平民政治”。在罗马,人民即有权参加人民大会的罗马人,包括贵族和平民,但有的场合,人民指占多数的平民,他们后来成为人民的主体。罗马城邦的全称是“罗马人民和元老院”,这里的人民指元老之外的平民。当然,贵族也是参加人民大会的,他们也是人民的一部分。不过,贵族们还有一个平民不能参加的机构元老院。所以,人民有时专指平民,有时指全体公民。
如果不去过分计较,可以笼统地说,在城邦时代,所谓民主,就是公民团体的自治,具体表现就是由公民集体来做出国家的公共决策。
随着罗马由城邦向帝国的转变,公民内涵逐渐丧失并使其外延大规模地扩张,也可以说,是公民概念外延的扩大导致其内涵的丧失。当212年卡拉卡拉皇帝将公民权授予全体罗马男性自由人身份的时候,“公民”已经变成享有“公民”名号的臣民。但是,罗马帝国脱胎于共和国,帝国的权力基础在理论上仍然是人民。结果,随着公民权的名存实亡,人民概念也逐渐抽象化、整体化。它不再是公民共同体,而是指整个政治共同体。人民的授权也徒具形式,只有理论意义,与实际的民主程序完全脱钩。
当中世纪人民概念再次成为焦点的时候,它继承了罗马帝国的遗产,人民是一个共同体的概念。同时也带着明显的中世纪等级社会的印记,即人民中地位最重要的部分代表人民。
此后,西方政治史的主流传统是沿着几条轨迹发展和改变人民概念内涵的:一个是人民的平民化和全民化,人民包括全体成年居民,在内部消除了贵族与平民的区分,大家都成为平民;二是人民的个体化,人民是独立、平等和自由的个人的集合;三是人民的公民化,恢复城邦时代人民的本来意义,即人民由公民组成,人民的权力意味着每个公民行使政治参与权。但西方思想传统中,整体性的人民概念在个人发育不充分的文化中得以传承下来并产生了新的变种。
不同的人民,不同的民主进程
有不同的人民,就有不同的民主和非民主
历史上,人们公认英国对现代民主的贡献。英国中世纪的议会被称为“模范国会”,是现代“议会之母”。但现代英国人在走向民主的过程中并没有将民主口号喊得震天响,将“人民”棒到天上。英国人是诉诸于他们的传统,用他们传统的“自由”和“权利”的话语表达他们的要求和目标(李剑鸣语)。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是在争取民主,而是争取“自由”和“权利”。但是在争取自由和权利的过程中,他们走向了民主,完成了民主化。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非常实在,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获得必然指向民主。
美国人在建国时,以麦迪逊为代表的国家制度的设计师们不仅不崇拜“平民政治”意义上的“民主”,反而对普通民众保持着几分怀疑、警惕、担忧甚至恐惧。他们要建立的是共和制度而不是民主制度。罗马而不是雅典成为他们的主要摹本,只是以现代的精英取代了罗马的贵族。在这个共和制度下,精心设计了一套复杂的机制,来实现精英与平民的平衡。这就是代表制民主、间接民主。在这种制度下,民意并不能直接成为国家决策,而是要经过代表来表达、过滤;人民虽然享受基本的政治参与权,但他们要受到精英的限制、约束和平衡。但正是这个制度,被美国的宪法之父解释为“民主”,19世纪初的托克维尔也称其为“民主”,从此后,它成为现代民主制度的母本或典范。
英国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人民地位的提高不在于将人民这个大词不断重复,不断拔高,而是将这个集合名词真正落实到每个成员,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英国人走的是由个体到整体的路线。
在西方的古典时代到中世纪,“人民”都是一个共同体概念,它并不是指一个国家的全体居民,也从没有共同体内所有人平等的意蕴,人民的意志也不是在承认每人“票力平等”的前提下通过点人头的简单方式来产生的。现代民族国家兴起后,“人民”成为民族国家共同体的同义词,它在一些场合与“民族”重合起来。政治哲学家将其视为一个抽象的政治人格(one person)。但在17世纪英国政治思想家霍布斯那里,“人民”被个体化了,从此,英国人将对“人民”的尊重具体化为对个人的一系列权利的承认和保障,随着一项项个人权利的积累,人民的地位不断上升。民主是个人权利发展的结果。
美国人的思想遗产告诉我们,没有对人民的尊重,对人民地位的肯定,不会有民主。所以美国宪法开头就是:“我们,合众国的人民”。宪法是人民为自己制定的基本规则。但民主的理想在落到实处时,同时要有对人民直接行使权力之弊的清醒估计。人民可能在大多数场合不适合做出决定,但却有能力也有权利选择做出决定的政治精英。美国式民主在诞生时,拒绝对人民无原则的崇拜和神化。平民大众与统治者一样,都需要制约。
在那个革命和变革的时代,现代民主创生的时代,直接诉诸民主并将人民的地位抬得最高的是法国。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将人民视为一个统一的人格,个人完全被消溶、被虚化了。而抽去了个人的“人民”被抬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你从卢梭那种非理性的、浪漫主义的民主理论中,能看到法国人的民族气质。正是法国大革命,将人民推上神坛。在地上,他代替了君王;在天上,他取代了上帝。
人民被奉上神坛,人民欢天喜地,大革命成为无套裤汉的一场狂欢、盛大节日。但很快就证明,被神化的人民比专制暴君更可怕,无限制的人民权力带来雅各宾派的血腥恐怖政治,而空洞的人民符号很容易成为独裁者的面具。神坛上的“人民”成了一个巨大的怪兽,张开血盆大口,呑没了一个个鲜活的个人。就民主化进程而言,英国和美国的民主是稳健、扎实的,难以逆转的,也是比较和平理性的,但法国却经历了激进民主与专制暴政间反复的更叠。激进民主并没有带来民主,而是拿破仑的第一帝国、复辟王朝和波拿巴的第二帝国,还有一次次的革命震荡,动不动就是街垒战。结果,法国民主的建立比美国晚了近百年。
法国式的人民概念传到德国,被进行了民族主义的改造。政治共同体概念被赋予血缘和土地的内容,消溶个人的公意被置换成个人根本没有展开的民族精神,人民至上神话被民族至上的神话所取代。德国人对民族的推崇,最终产生了纳粹即“民族社会主义”这个怪兽。
法国风格的人民越出西欧传播时,首先在苏俄落地生根。苏俄那时也继承了法国大革命的“人民”话语、“人民”神话。那时苏联政府叫“人民委员会”,国家的部长叫“人民委员”。苏联对“人民”的热情传到中国后,被成倍地加温。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人民”话语无处不在。人民被纳入阶级斗争话语体系,指的是具有特定阶级属性、政治立场的人,主要是“劳动人民”。从此,国家叫“人民共和国”,政府叫“人民政府”,还有“人民代表大会”、“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解放军”、“人民日报”等。到处是人民领衔,到处是人民至上的符号。改革开放后,人民的神话逐渐破产,法国和苏俄式的人民开始向德国式人民靠拢,民族的神话悄悄地取代了人民的神话。
我曾在一篇博客里谈到,世界上大多数民主国家,其国名上有“共和”,但一般都没有“民主”或“人民”。而原生型的民主国家,其民主最发达,民主的根基最深厚,但在国名中往往既没有“民主”,也没有“共和”。国名中在“共和”前面加上“民主”或“人民”的多都不是民主国家。在国名中重复使用“人民”、“民主”、“共和”的国家我查到有三个,北非的阿尔及利亚、我们一位默默无闻的邻居老挝、还有一位不断作秀很引人注目的邻居北朝鲜,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70—80年代还有过一个阿拉伯社会主义国家南也门。可惜它们都不是民主国家。
这就出现一个怪现象,往往把人民的地位捧得越高,人民的状况越不乐观。抽象化的人民,成为呑噬个人的怪兽。问题在于,人民只是一个虚幻的符号,法国革命中人民的崇拜者曾想给“人民”塑个雕像,但人民是无形象的,就像“自然”一样,它是个抽象的概念。在现实中,如何将人民具体化?只有将人民视为公民共同体,只有每个公民形成独立的政治人格,成为权利的主体,并将公民身份落实为选民,人民才是实在的,民主才是真实的。
寡头政治还是平民政治:西方民主何去何从?
林肯曾将民主简化为:“民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在我看来,这三者当中,民治才是关键。有了民治,民有和民享自在其中;没有民治,民有和民享都会落空。所以,民治是民主的精髓。
人民如何统治?这里涉及到人们老生常谈的现代民主理论与古典民主理论的分歧,这是当代民主理论争论的一个焦点。诚然,民主的古典含义是人民的直接统治,可是,现代民主在其诞生之日起,就不再是人民的直接统治,而是由人民选举制定公共决策的精英。在两种人民统治方式的抉择中,今天的西方有越来越多的人不满麦迪逊和熊彼特式的民主,欲回归古典民主。按他们的思想,民众的政治参与越平等、越多、越深、越广越好,民众不仅在政治参与的权利上平等,甚至还要平分权力,即各类人平等分享政治权力。
在这个问题上,我的看法与大多数学者不同。我认为,民主最健康的时代是下层平民得到基本的政治权利,受到基本的尊重,能够参与公共事务,同时政治精英又能够主导国家政治生活,也能够对平民形成引导和制约的时代。也就是说,精英与平民间达致一种平衡,这是最理想的政治状态,是民主的黄金时代。但民主发展的内在趋势必然会打破这种平衡。在民主制度下,平民地位不断上升,最终将精英边缘化,平民成为政治生活的压倒性力量。这时,民主就会走向衰落。希腊和罗马的民主都经历过这个过程。
在我看来,当代西方的民主正走在这个进程中。国内一些学者或媒体告诉我们,今天西方的民主正在走向寡头统治、财阀统治,以此来论证西方民主的虚伪性。其实,据我观察,真实的情况是,西方民主正在走向平民政治。它正在背离现代民主设计的初衷,精英与平民大众的平衡正在失去,向下层民众倾斜。
比如,美国的国父们(Founding Fathers)设计的选举人团制度就名存实亡了,今天美国总统事实上是直接选举产生的。每个选民领到的选票上写的不是选举人,而是总统候选人。2008年11月4号那天晚上,人们欢呼奥巴马当选时,其实奥巴马还没有当选,只有等选举人团投票结果出来,奥巴马的当选才合法。但实际情况是,选举人团怎样投票,结果如何,人们完全不去关心它了,因为那只是走形式了。
在西方国家广泛发展起来的直接民主和半直接民主、参与制民主、电子民主、协商民主等,都冲击了代表制度,民众越来越直接地参与到公共决策的制定中。美国虽然在联邦一级没有全民公决,但在地方层面上全民公决非常频繁。许多细小的事情都由全民投票决定。比如一条道路该不该修,一项贷款该不该借,小学教室里要配一种什么家具等。
传统的政党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政治寡头控制的,政党的大佬在党内有特殊的影响力。得不到政党的支持,一个人在政治上难有大的作为。但现代传播手段的发展削弱了政党的作用,候选人更多地诉诸于媒体,通过媒体直接与普通选民沟通。政党不支持没关系,与党内大佬的关系没搞好也没关系,他照样当选。当年的卡特总统是一个这样的先例。2006年,有一个著名的美国民主党联邦参议员利伯曼竞选连任,他在党内落选后,仍然以个人身份竞选并获得了胜利。
现代传播手段的发展,将政治家直接置于民众监督之下。一些政治家完全成为民意的木偶。他没有自己的主见,民众喜欢什么就做什么,民意测验就是他的导航标。大到政治决策,小到行为举止、衣着打扮,都惟民意测验是从。借助于现代手段,政治决策再一次广场化,民众被拉进这个广场,直接做出决策或干预决策,政治精英失去了独立性,也失去了其在民主体制内应有的作用。
中国的教科书总是将西方的民主描述为财阀政治。我们得承认,一个亿万富翁的政治影响力远远超过一个平民。如果你要论证西方民主受金钱影响,你能找到许多证明材料,将西方民主解释为金钱政治。但我们也要看到,财阀在财富上的优势会被其它因素部分地抵消。财阀有财富的优势,平民有人数的优势。毕竟民主制度是一人一票。并且,财阀内部也是分化的,相互竞争的。共和党和保守党有财阀,民主党和社会党也有财阀。财阀考虑问题不仅受其经济地位的影响,还受其价值偏好、意识形态、宗教信仰、种族和性别等身份的影响,所以不一定在一切问题上都站在有钱人的立场上。不懂得这些,你就无法理解,在西方民主社会里,反倒贫富差距比较小,弱势群体受到较好的对待,国家建立起一系列制度,对金钱在政治生活中的影响进行了有效的约束。这些不符合财阀利益的制度如何能够建立?比如,奥巴马受到各种弱势群体的拥护,按说财阀们不喜欢他,但他照样能够当选。包括他在竞选期间的筹款能力都远远超过了麦凯恩。奥马巴当选本身就说明,美国财阀的影响没有我们一些人想象的那么大。
所以,西方民主到底是走向了寡头政治还是走向了平民政治?两种观点的人都会找到一些根据。我个人认为它正在走向平民政治。由于大众社会的形成,而大众又掌握了现代的传播手段,后现代的民主正离开麦迪逊、熊彼特式的现代民主而回归雅典式的古典民主,精英与大众的平衡正在丧失。这样一种走向前景如何?主流舆论对之抱着乐观态度,但雅典民主和罗马的(共和)民主在日益平民化过程中走向衰落的历史,总是不断在在提醒着人们,产生对这种趋向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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