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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创业家的“势、术、道”

时间:2010-11-02 15:45:19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2807


社会创业家的“势、术、道”


作者 吕朝   来源:NPI


  商学院的教授要求企业家必须具备三个能力。一曰“取势”,即通晓时势,顺应潮流;二曰“优术”,即谙熟技巧,掌握工具;三曰“明道”,即探究规律,明晰理念。我看它们同样适用于社会创新领域,一个优秀的社会创业者同样需要在这三个方面不断的修炼。

  有专家强烈反对社会(或公益)“创业”的提法,他们认为公益事业不是谁家的产业,因此无所谓创业。对此,我们有不同的看法:公益不以赢利为目的不假,但对社会而言同样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事业,对公众而言同样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行业,对从业者而言同样是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职业……因此,创办并运作好一个非营利组织也同样需要“取势”、“优术”和“明道”。

  “取势”,我们一向认为中国的公益事业正处在大发展的前夜,理由有四条:1,社会公共服务需求迅猛增长所加速的政府职能转变;2,民间问责压力下劝募市场垄断的逐渐打破和企业CSR以及非公募基金会的兴起;3,以崇尚“社会企业家”和“青年志愿者”为表征的民间公益热情的喷发;4,失业压力下凸显的非营利组织就业功能。由此,我们认定发展公益事业是大势所趋,是历史潮流,但具体到每一个地区,每一个的领域的具体情况则千差万别。就拿政策环境来说,虽然发展社会事业的大方向勿庸置疑,但不同部门的解读有不同,不同地域的力度有不同,不同领导的侧重有不同,因此,把普遍政策和地方实际相结合就变成每一个社会创业者必须练就的本事。

  “优术”,如果我们把做公益只等同于献爱心的话,是无所谓技巧的;如果公益组织只是把公众的钱收来再交给政府统一调配的话,是无所谓管理的;如果公益市场始终是垄断的话,是无所谓创新和绩效的。战略规划、项目设计、绩效评估、财务管理等等“关键技术”都是在公益市场不断细分,公益组织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的情况下,逐步显示出其重要性的。对于这些“术”,我们先是向国际组织学,虽然国际的NPO理念给中国公益启了蒙,但也时有曲高和寡甚至水土不服的情况发生。接着我们向企业学,30年的企业发展,已经使中国的企业界进入高度精细化管理的时代,萌芽期的非营利部门正在抱着虚心的态度“以企业为师”,近年来“社会企业”在中国的兴起便是一例,但是,我们也越来越发现强调“社会为体,企业为用”,“社会目的,企业手段”的必要。可见,这两个最重要的老师也并不能回答现实条件下中国公益组织遇到的所有问题。因此,我们只能抱着“既要吸收一切文明成果,又不能迷信任何经典和权威”的态度来充实我们“工具库”,提升我们的生存技巧。

  “明道”,应该说公益精神还远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流价值观。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中国进入了空前的经济繁荣期,但市场经济的“原教旨主义”强调自利,利他只是客观结果。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形容当时的社会时说:“人和人之间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已经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发作,通通淹没在了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中……”用它来描述的今天社会现实也并非危言耸听。明眼人会发现,在一群群“和谐社会”拥护者的头上,分明飘荡着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灵魂,他们说:“生存竞争和自然选择将淘汰社会中那些贫穷的、无能的、鲁钝的、染病的人和无业者,只有最健康的、最强壮的社会成员才有机会成熟长大并繁衍后代。任何帮助社会弱者的努力,从长远来讲,都只是使个人变得更坏,从而损害社会……”在一个普遍极端信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社会中,“博爱”只会被看作是奢侈品甚至是有害的。我的一个企业家朋友得知我投身非营利事业后讽刺道:“有两种人会做非营利的事,一种是没有营利能力的人,一种是打着非营利的旗号来营利的人。”可见,创办一个以“利他”为主要使命的公益组织,并为该组织建立一个没有宗教为依托的价值观在现实的条件下谈何容易。但这却也正是对社会创业家的最严峻考验,否则他的机构不可能走远。

  新版的《社会创业家》杂志就要出刊了,我们希望藉此与更多想要和正在进行社会创新实践的新老朋友们一起探讨如何“取势、优术和明道”。

  祝愿社会创业家们和《社会创业家》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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