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8-27 15:43:04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2894
税制改革要以推动公平来提升效率
前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表示,我国计划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包括优化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统筹企业税费负担,实施资源税改革;推进房产税改革;继续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等,重点是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
与税制改革的技术性探讨相比,税改的外围议题早已激起公众关切。财政部最新公布的财政收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财政收入的增长远远高于同期G DP的增长,也远高于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不过,财政部专家解释,通过国际数据之间的比较可知,我国宏观税负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宏观税负实际偏低。这直接引发了公众对税负水平的激烈讨论。
与此同时,自年初全国两会以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再出现在政府表达与民间话语之中,相关的政策动向亦一再传出,说明这一重大制度改革已不只停留于理念层面,而已经有了具体措施和办法。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在税收制度改革的专项调研中建议,要适当提高居民生活费用扣除标准,实现政府与居民收入均衡增长。这些均表明,新一轮财税制度改革已进入实操层面,各界当有更多关注。
事实上,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政策讨论已经很久,相关战略取向也清晰可辨。在突出强调改革措施的适用性和操作性之外,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关注的仍是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平衡与协调问题。比如,我国增值税只对工业部门征收,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由于工业增值税具有不同环节抵扣的机制,而营业税不存在抵扣,服务业承担的税负比工业要高,不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又如,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体制有很多缺陷。征收机制是通过工作单位在工资发放单位代缴的,并没有考虑每个人实际负担的人口,一部分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偏高,造成客观上的不公平后果。
就普通公众来说,可能会更多地从公平的角度来感受新的税制改革成效。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期待,乃源于当前客观存在的社会不公平现象。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劳动报酬占比持续下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以灰色收入为代表的各种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问题突出。诚实劳动难以致富不只是观念问题更是现实处境,这种公众感知有撕裂社会的危险。而在市场领域,国有垄断企业独大,所谓“国进民退”虽屡有辟谣,仍然风声鹤唳,中小民营企业处于不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之中,也迫切需要通过税制改革、强化税收调节来改善当下局面。
新的税制改革提出了中央与地方的分税制调整问题。过去多年来,由于地方政府以较小的财权承担过多的事务,变异出种种地方财政的乱象,事实上也成为此次税制改革要应对的问题。此次税改强调要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但只有将这种增长的地方财政能力,最终落实在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才能完整体现这种税制改革的真正目的。
从税收的公共特性来说,税收是公众向政府出钱购买的公共服务。这就必然产生对政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监管诉求。正如单纯讨论我国公众的税负水平是高还是低并无意义,因为税负高低终究是与公众享受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水平为依归的。目前,政府体系的“三公”开支一直未能透明公开,行政机构臃肿庞大也积弊已久,产生诸多不必要的公共开支,这些都是单纯的税制改革难以平复却又不得不正视的公众感受。
因此,我们期待以税制改革来推动公平,为公民减负,为企业松绑,同时加快推进公共财政,加强政府预算监管,通过人大监督审议来约束政府用好每一分税款,这才是通过财税制度改革更能释放制度效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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