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6-27 15:40:03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1508
向交警投诉警察
来源: 文摘
那天下午,我路过阜成门桥,桥上有几名交通警察手持步话机在执勤,一望便知是“特勤”——有重要人物通过,他们在维持通道。
这时,一辆警车从南边开来,上桥后右转向东行驶。车里只有司机一人,穿者警服,边驾驶车辆边打手机。凑巧执勤交警就在我身边,我立即大声告诉离我最近的交警“那司机在打手机”。后来我得知,我的声音通过步话机传到所有执行特勤的交警耳朵里。
交警有些尴尬,他也看到那个警察违反交通法的行为。他客气地告诉我他正在执勤,要我在一旁稍等。我欣然从命。
三分钟后,重要人物车辆通过,特勤警察收队。那交警走到我面前,问我什么事。我说:“您也看见了,那位司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边驾驶边打手机。”他记录了我的举报,告诉我回到队里向领导汇报。我除了记录下他的警号外,还坚持要求交警队向我通报调查和处理结果,理由很简单:这是警察调查处理警察,我要求行使监督权。那警察记下我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并且告诉了我交警队的电话号码。
半小时后,我接到交警队的电话。一个蔡姓警官要我去交警队做笔录。我有些奇怪,这次举报的内容十分简单,而且在场的交警也看见了,为什么还要做笔录?转念一想,可能是因为没有当场处罚,事后处罚需要取证。于是,我答应蔡警官立即去交警队。又过了半小时,我到了西四交警队,重新叙述了一遍我看到的违法情况,并签字画押。
我在做笔录的同时,表明了对这件事的看法:警察没有违反法律的特权,而是应当模范遵守法律,违法的交警理应从重处理。交警同意我的看法,并表示将尽快调查处理。
回家的路上,交警给我打电话说查到了违法车辆,是西城区新街口派出所的。交警与派出所政委联系了,政委希望与我沟通。我告诉交警,可以把我的电话号码给那位政委,但我看不出有什么沟通的必要,违法者依法接受处罚便是。但是,如果政委有什么话要对我说,请他给我打电话。
一会儿,我的电话铃响起。新街口派出所冯政委感谢我对警察的监督,告诉我说,他已经责令违法警察前往交警队接受处罚。我说,我对这样的态度感到很欣慰,希望这样的良性互动能够继续下去。我与警察没有仇,但是,我与警察的违法行为和特权有仇。我告诉冯政委,我打算切实行使监督权,将去交警队查看处罚单据的存根。冯政委希望我今后继续严格监督警察。随后,我们友好道别。
至此,事情圆满解决。
群众怎么成为国家的公民?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切实担负起公民的责任,有效行使公民的权利。
我们是有权利的,而且这些权利是能够行使的。遇到行使权利的障碍,我们就该努力克服障碍。我们也是有责任的。如果我们希望改良我们身处其中的社会,那我们就有责任行使我们的权利。
附记:蔡警官来电话告诉我,已经执行了处罚,那位交警被扣2分,罚200元。欢迎我随时去交警队查验处罚单据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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