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6-06 15:38:08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4703
提高收入分配比例应削减政府从职工收入中吸取的部分开始
作者:沈海龙 来源:东方法眼
笔者以为,政府要实现初次分配,不应当是先减企业的税,而是应当先将职工应得的或已得的收入的保有,作为第一步骤。那么与职工有关的收入被政府减少或可以少减的部分有哪些呢? 一、违背低收入职工工资现状,强行要求职工按高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中属于自缴的部分。 以江苏盐城为例,去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700元,但处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基数却是1369元,职工收入“被抬高”了95.6%,职工在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三项上因此累计多缴73.6元。政府可能会说,让你多缴是为了你未来可以多拿退休金;可是保险公司也是这么说的:“你多交保险金,以后发生保险事故所获的保险正比例提高。”即,政府与保险公司一样是优先自己的利益,让处在最低工资标准线附近的人再节衣缩食节省出钱来为能不能过到的哪一年的高得可怜的退休金考虑,亏是想得出。 笔者以为,如果最低工资标准是700元,就不要没优越性充出优越性来,以高出职工所得工资离谱的、美其名为最低缴费基数的标准来让职工承受。其折衷的办法是,建立两者间的比例关系。要么适当下调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企业与职工减负,让企业将减负的所得用于增加职工工资收入;要么在最低缴费基数提高的情况下,自动提高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让处于收入底线的职工通过最低标准的提高来充抵最低缴费基数增长所带来的收入下降。可以尝试确立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的60%,或者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不得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60%。 政府怠于在两者之间建立科学的比例关系,因此养活了一大批公仆每年都去研究此标准与彼标准,既占用了公有资源,也标谤了为民公仆。其实不值,如果两个会并作一个会开,把这钱省给职工涨工资多好。 二、全国普查企业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我想人保部的哪些官员在放风草案即将出台前,十有八九没有去过建筑工地、私营企业调查,所以根本看不到基层企业职工的惨状。许多的私营企业不为企业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但是人保部门不闻不问,我不是说职工举报了他不闻不问,是说他们只知道听举报,几乎从不去私营企业或建筑工地了解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办理情况。他们闭着眼睛于是一片和谐,职工们能够就业已经不易,哪里有勇气去举报,即使举报又哪里有精力去折腾,家里老婆孩子等着米下锅呢! 对于处于社会底层了职工,包括处于个税征缴点附近的职工来说,如果所得收入外,并没有享受到企业应给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那么,如果政府将他们的这个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了,他们即使保持同样的工资现状持续两年,他们也会由衷地感激政府。可是政府根本并不顾及他们的感情,政府用它自己的方式自作主张地认为是在为他们办事,被代表的他们根本就没有发言的机会。就我所看到的,在建筑工地,企业职工没有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要占到五成以上,在私企里,特别是在拥有员工100人以下的企业里,有60-80%以上的职工没有享受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对此,人保部不闻不问,我不是说他们接到举报不闻不问,而是说他们缺乏基层调查的精神,做在家里体悟社会主义和谐的精彩。许多私企甚至连个社会保险账户也没有,可是却能连年经营,营业执照年审合格。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是政府慈善的一面,而是听任工人遭受剥削。 按盐城的最低缴费工资基数1369元来说,为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的职工投保,企业一年要增加438元的劳动保险支付,即职工一分工资不涨,也相当于暗涨了438元,这对于一个有1000元工资的人来说涨了43.8%,对于工资是2000元的职工来说,工资是涨了21.9%。这比最近出台的什么收入年增15%强多了。应为的执法怠于行动,应纠的违法怠于治理,却坐在圆桌上开什么象牙会议,然后才得减税政策出台,出台后企业不加工资,还是留了个空壳子让职工举报,职工不举报政府仍当不晓得,如此,职工空落了个好。 三、喊涨若与个税起征点提高不同步进行,政府减税的部分让职工工资略有增长后,政府又可以以2000元的增长点让大部分不够起征点的职工,普遍爬到起征点附近或达到更好一个税率点,这将是何其庞大的人口数据,通过征收个税,政府又可以把减让的税负大部分收回来。因此,如果政府在初次分配实施前没有同步调整个税起征点,那么,初次分配可能就是一个骗局,或者是一个包赢不亏的策略。 同步适当抬高个税起征点,可以尽量避免让税的部分又被政府重新“二次分配”了去。 综上所述,通过控制最低工资标准占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比例、全国普查企业投保职工社会保险的情况、同步适当抬高个税起征点,仅此三者就足以让职工所获利益平均年涨超过15%的上涨指标。政府应将减税作为对企业的税负减轻政策,而不应对企业明减税实不减负,把减负与职工加薪纠结一处,更是三个和尚念经,有口无心。 东方法眼原创, ----中国危机治理网
最近,网上盛传收入分配改革草案接近完成,欲以减税让薪。笔者以为,减税加薪,一方面反映了政府减税却并不想使企业的与原税负相当的金额的负担有任何减少;二是反映了职工收入增长缓慢的原因与政府苛以重税及重复征税存在着很大关系。政府欲以释放部分本当取消或减免的税负来释放民愤,纠错却偏要赖个关注百姓生活的好名声。事实上,在生产经营领域的初次分配,应是税前开始或税后利润分配。将初次分配取自税负的应支部分,其实与初次分配实在风马牛不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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