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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拓:先法治后民主

时间:2013-04-28 15:35:37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3372


原标题:法治、法治、法治



本人10年前首倡的“先法治后民主”民主化两阶段论现在已经得到部分认同,令我倍感欣慰。这是关系到每个人的根本、长远和切身利益的、堪称生死攸关的大事,但今年两会的10大热点问题却不包括法治,这件事很值得我们深入思考。法治不但不被广大民众所重视,而且被普遍误解,以为法治强调保障私有产权是维护有钱人利益的“资产阶级思想理论”。所以大力普及法治观念非常必要。不少博友批评我的微博(新浪“舵爷第一”)太理论化,不通俗,今天我就改弦易辙,用两个热点案例药家鑫案和重庆模式,讲讲为什么法治对于每个人都生死攸关,它绝不是什么专门保护有钱人利益的怪兽。我深知可能又要捅到两个大马蜂窝,那有什么办法呢?只好认了。
 
首先要弄清我们轻视、甚至反对法治的思想来源。法治是典型的西方政治传统,中华文明(和其它非西方文明)里没有这个东西,这是我们不懂法治、轻视法治的根源。我们中国人反对法治的思想来源主要就是一个东西:以马克思主义为代表的西方极左思潮;而极左思潮的全部理论辩护都离不开那个“彻底和谐”的人间天堂幻梦。在这个人间天堂里,私有制消灭了,国家“消亡”了,政治和政府都消亡了,社会成为“自由人的联合体”,人们亲如一家,所有的大事小情全都和和气气商量着解决,谁也不会压迫剥削别人,每个人都有最高度的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不错,听上去很美,可惜完全脱离实际,毫无实行的可能性!
 
最根本的问题出在马克思对人性的理解。他认为人性完全是被社会塑造的,“人是其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私有制的坏社会塑造自私自利的恶人,而公有制的好社会当然就会塑造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善人。然而事实上人既是社会动物,又是具有动物性、兽性的一般动物,这是人的永恒不变的生物属性,不论社会如何进步,人性虽然也会进步,但人就是人,永远不会变成神话中的天使。神话就是神话,不是、也永远不可能是科学。戳穿来看,“公有制”其实就是一块点铁成金的“哲人石”而已,科学根据一无所有,彻底阙如。
 
迷信神话,把神话故事当成客观事实,这是一切幼稚文明的典型特征。很多西方人(既有右派,也有左派)就是如此幼稚,至于为什么,我有空再谈,现在只提一句:和基督教的低级教义密切相关。数不清的西方人为这个人间天堂走火入魔,除了马克思主义这一派之外,还有形形色色的实践家搞过无数的社会实验,无一成功,也注定了永远不会成功。马克思异想天开,他把除他之外所有的人间天堂设想都斥之为“空想”,唯独他的人间天堂是“科学理论”,而这“科学”就是把黑格尔哲学“头足颠倒”一下,把“绝对理念”换成“历史进步的客观必然规律”,然后斩钉截铁地断言这“历史规律”保证了人类“必定”会走向公有制+物质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
 
可惜的是,无数历史事实表明,自有人类以来,所有的“公有制”无一例外,一定都和“普遍贫穷”如同双头怪兽一样连为一体;只有私有制下才有“物质极大丰富”,资本主义的高度生产力恰恰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互为因果。马克思全然不顾“公有制”和“物质极大丰富”就如同“方的园”一样自相矛盾,硬是把两者捏到一起,断言那就是人类未来最美好的人间天堂!这要不是痴人说梦,我真不知道还能怎么说。
 
而且,什么叫“物质极大丰富”?这是19世纪西方普遍流行的虚妄乐观主义的产物,他们根本不知道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所以永远不会有什么“物质极大丰富”这种“河里流着奶和蜜”的人间天堂。十足荒谬的是,不是马克思一个人这么犯傻,这个巨大的错误却是全部西方经济学至今隐含的基本假设。还有许多西方学者为之辩护,说科学的潜能是无限的,资源有限性终将被新的科技突破。又是一个神话故事,一个毫无论据支持的、极度乐观主义的“信念”而已。2008年发生的经济危机,归根结底就是建立在这个错误假定基础上、由全部西方经济学理论所支持的消费主义生活方式的全面危机,同时——请特别注意——也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共同价值观的根本危机。
 
认为资源无限,所以不考虑资源的永续使用,所以资源价格仅仅是开采和运输成本,然后以资源的低价格支撑大规模生产、大规模消费和大规模浪费的物质主义、消费主义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渗透进每个人的血液和骨髓,于是经济增长和刺激消费成为每一个民主政府施政的首要目标,人人视之为天经地义。我们看看每个西方家庭买了多少重复的、堆积如山的、不必要的消费品,就知道资源为什么会耗竭。这才是资本主义最致命的内在弊病。早在上世纪70年代,“罗马俱乐部”就提出警告,人类是在自取灭亡,西方国家应该尽快停止增长,转向追求生命质量的零增长生活方式;绿色和平和环境保护运动就是为响应这个号召而起。
 
人们都以为,要纠正资本主义的弊病就得实行社会主义,却不知道这两家的价值观都是物质主义、消费主义,分歧只在谁多分、谁少分而已:资本主义者说自由竞争的市场本身就是公平正义的,没有“剥削”那回事,资本家的利润是他们对社会贡献的合理回报;而社会主义者说,不对,工人分得少了,得多分!于是,社会主义者依仗多数穷人的选票拼命扩张社会福利,把财政的大窟窿越捅越大;然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合谋,使尽各种招数不计后果地鼓励无节制的消费和借债,鼓励寅吃卯粮,鼓励多享受少干活,直到大肥皂泡彻底爆破。什么次贷危机、欧债危机,就是这种物质主义、消费主义生活方式必然要导致的恶果!这才是我极力宣扬贵族精神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近代西方三大政治思潮,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和保守主义各有优缺点: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原本是一家,它们为现代文明社会提供了政治制度的思想资源,社会主义则提供了博爱主义社会政策的思想资源,但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家的经济主张却是个大失败。保守主义容易变成僵化守旧,而英国式保守主义却能够与时俱进;更重要的是,它对资本主义弊病的批判才是根本性的,是从根本价值观着眼的。保守主义注重的是精神文化,看不起鄙俗的经济决定论和物质主义、唯物主义。
 
绿色和平和环境保护运动其实源出于保守主义的贵族精神,它是特别精英的。有一次我对王力雄说到这一层,他竟然脸红筋涨,以为我是在骂他。中国知识分子普遍以为,世界上的政治主张就只有两家,不是左就是右,而左就是社会主义、右就是自由主义;他们不知道(大概只有秋风和刘军宁例外)还有更右的保守主义。
 
什么是现代性的良序良治社会?照我看,只能是由自由民主、市场经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政策,这三大基石支撑起来的精英主义的优质精神文化!那三块基石其实都是工具,都是手段而已,精神文化才是目的本身。
 
现代文明社会的精神文化当然应该是自由的、多元的,但是,在这个多元自由的精神文化氛围之中必须有基本共识和文明主流,否则一个社会是不可能有和平、和谐的共同生活的,必然会四分五裂、内斗不止。“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专制主义决不能再有,但另外一个极端,文化相对主义、文化虚无主义,以为一切文化都是平等的,没有什么好坏、高下之分,那也是一派极左胡言。
 
西方的衰落看来已经无可挽回,他们被多数主义、民粹民主所绑架的政治,以及消费主义生活方式很难纠正了。这是一面镜子,应该成为我们很好的借鉴。
 
应当庆幸的是,中华文明当中从来没有多数主义和民粹主义这些最坏的坏东西,中国人从来都是特重知识、特重读书,尚贤尚智、精英主导,同时给穷人提供机会,包括上升的机会(垂直的社会流动)和致富的机会(水平的社会流动),这在封建贵族制的欧洲完全是不可想象的事。穷人通过读书中举,“白衣卿相”、“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是常态,不是例外;“不怀寸刃,远行千里”,商业贸易可以做到万里之外的罗马帝国,哪有什么“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一说?那是欧洲野蛮中世纪的典型景象,同时期的中国恰恰和它们截然相反!欧洲的先进是“现代化”这个文明突变的结果,那是17、18世纪以后的事,在此之前,中华文明一直是跑在最前面的一匹千里马。而现代化的首要秘密,就是法治、自由宪政!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第一是宪政,第二是宪政,第三还是宪政!中华能不能振兴,关键的关键就在于此!
 
而宪政是贵族和专制王权反复斗争才得来的胜利成果,后来又有新兴工商金融资产阶级加入,和贵族结成政治同盟,把自由宪政彻底巩固、稳定下来;有了这个制度基础和游戏规则的约束,容纳了多数人参与的民主才不会变成一匹脱缰的野马,演变成多数人的专制。
 
私有财产是每个人、包括穷人“独立人格、自由思想”的基本保障,你的饭票子如果攥在别人或者政府手里,你哪还可能有任何自由可言?你就必定是别人或者专制政府的奴隶而已!一切公有制除了普遍贫穷之外,最终一定变成普遍奴隶制,这绝不是偶然的,绝不是什么人没有把事情办好,那是公有制必有的内在逻辑。只有在市场失效的场合,公有制才是无奈的替代办法,同时必须对其实行严格监管。
 
把宪政说成是贵族和资产阶级的专政,完全是政治外行别有用心的阶级斗争煽动。事实是,宪政约束了一切人的权力,有效防止了无论是一个人、少数人或是多数人的专制,它恰恰是自由、人权最可靠的守护神,是专制的反面,更别提什么“专政”了!“先进”的西方文明居然会产出如此罔顾事实、蛮不讲理的思想理论,简直匪夷所思!
 
前一段时间鼓吹的某模式,就是不折不扣的一人独裁煽动和操控之下的多数人的专制,完全是宪政、法治、自由、人权保障的反面。权力谁能约束?怎么能保证他有朝一日不会拿手里的巨大权力胡作非为?他是什么天使,或者圣贤君子?中国人吃独裁领袖的苦头显然没有吃够,更不会从惨痛的历史经验当中汲取教训,只看到眼前的得失,只要当政者给点甜头就齐呼万岁,从来不去想一想,分配好处和惩罚的巨大权力如果不受约束,怎么能保证它有朝一日不会反咬一口,把任意的什么人以各种口实随意界定成打击对象,施以残酷无情的打击迫害?今天“打黑”打的是黑社会,怎么保证明天不会打到你的头上?谁是挑不出毛病的?专制权力想要打你,永远不会缺少理由!
 
“纳粹迫害犹太人的时候,因为我不是犹太人,我没有说话。他们迫害共产党人的时候,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我没有说话。他们迫害工会会员的时候,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我没有说话。等到纳粹迫害我们基督徒的时候,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替我说话了”——马丁神父的忏悔,值得我们每个中国人深思、深思、再深思 !
 
从法治的角度看,药家鑫案里的那个张显和众多张显的拥趸也是同样的荒诞不经。为什么这么说?让我们先来看看英国宪政史上,1608年大法官寇克拒绝国王詹姆士一世干预审判的著名事件。寇克告诉国王,“国王陛下,您不能亲自判决任何案件,案件应当由法庭按照英国的法律习惯审理”。寇克对国王说,“上帝赋予陛下优秀的美德和杰出的天赋,这是事实”,“但是”——重点在这“但是”后面——“陛下没有学习过英国法律,……法律是一门经过长期研究和实践才能掌握的技艺,只有经过长时间学习和具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可以行使司法审判权”。国王闻听大怒,厉声训斥道,“如此说来,国王将被置于法律之下了?”寇克毫不退缩,回答说,“布莱克顿有名言,国王虽然高于所有人,但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布莱克顿是著名的英国法学家)。
 
这件著名事例告诉我们几个重要的道理:第一,司法独立不是通过一纸法令一蹴而就的,是包括法律职业人在内的贵族们冒着极大风险,从企图扩张专制权力的君主手中不断斗争得来的,其间反反复复,经过一个漫长过程,一点一点形成众所公认的习惯传统,才得以确立的;第二,司法独立需要建立在英国经验主义哲学所强调的“实践理性”(“技艺理性”)的基础之上,这种“实践理性”或“技艺理性”一如寇克所言,是只有每个专门领域的专家(包括工匠)们,这些“经过长时间学习和具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可能掌握的;它特别注重专家意见和职业技能,强调“内行人说了算”,和法国启蒙学派所理解的人人皆有的普遍、抽象理性,以及民粹派一切付诸公论,“外行领导内行”的“民众智慧”迥然有别。
 
因此,司法不但不应当受掌权者干预,也不应当受当下、一时的民意干预。独立司法所保障的人权是人民根本的、长远的利益,而当下、一时的“民意”、“公众舆论”往往不符合这一根本和长远利益。第三,没有普通人民的司法参与,法律专家难免内部勾结、整体腐败,所以英美法系有人民陪审员制度。但它并不是什么“民意判案”,它是熟知自由宪政原理的普通人,在法律专家指导下的司法参与,是被刻意隔绝于当下、一时舆论的普通人(外行)的“普遍抽象理性”,和专家(内行)“实践技艺理性”之间的平衡。
 
——对照一下药家鑫案,不难发现我们的整个社会和法治的距离有多么遥远!一个刑事案件的审判居然被一位法盲所煽动起来的多数“民意”彻底绑架,法庭完全随波逐流,没有丝毫的独立可言!
 
试问什么是法律?拿足球作比方,法律就是足球比赛的游戏规则,裁判就是法官,足球规则普遍、平等地适用于每一个球员,它是“普适性”的,没有哪个球员可以例外;规则才不会考虑姚明或者乔丹是善还是恶,是富二代、官二代还是穷小子,它只问你有没有犯规,不管谁犯规,照罚不误!如果不是这么办,那足球还能看吗?
 
药家鑫案里最没有道理、最违背法治的地方,就是那个随“药家鑫是不是官二代、富二代”而随风倒的“多数民意”——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同理,庶民犯法与王子同罪,和药家鑫是不是官二代、富二代毫无关系!
 
毫无疑问,我们这个特权无所不在,司法独立形同虚设的国家,官二代、富二代犯法被法外施恩的可能性大大存在,所以舆论监督绝对必要,但这绝不等于说由舆论、由多数人的民意来定罪!定罪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法律,而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是法庭的事,绝不能受民意左右。民意干预和官员干预的反法治性质是一样的,没有本质差别。
 
大家务必注意“干预司法”和“监督司法”之间的根本差别。司法和其它一切权力一样,必须严加监督,其中包括民意的监督、媒体的监督、同行的监督、立法和行政部门的监督,等等,这和干预司法完全是两回事。
 
活生生的案例里面的“多数民意”给执政党和激进民主派双方都敲响了警钟。双方如果还看不到这个社会已经病态到了什么程度,人民对于官员和富人的仇视到了什么程度,民众的法治意识又欠缺到了什么程度,执政党坚持不改革,而激进派坚持立即实行普选式民主,中国的前景如何,可想而知!
 
(周拓 ,北京新时代致公教育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治理通讯》 总编)2012/3/5                                  原文发表日期:201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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