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自由和人的历史一样长久。当人从动物界脱胎出来,有了关于自身的意识,自由就出现于人性之中,成为人性的一种基本取向。在人的自由不断扩展的历史进展中,也包括了人对自由的意识和反思。这种意识和反思往往基于人与动物的异质性设定。人假定动物是没有自由的,因为动物只是按照本能活动,所谓本能,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固定化的活动程序或生存习性,即使这种程序和习性不是大自然一次性给定的,在遗传的同时也有变异,但这种变异毕竟以数百年甚至数千年为单位,且仍然跳不出自然选择的范畴。因而,我们常说,人之外的动物不存在自由。
其实,从一定意义上讲,生命的出现本身就意味着自由的萌生。当非生命物质经过极其缓慢和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演化出最简单的生命,一种具有能动性和内在目的性的生物演化过程就开始了:
第一,凡生命都能进行新陈代谢,从环境中吸取自己生存所需要的物质和能量,排放出对生存无用或有害的东西;第二,凡生命都能进行繁殖,无论生命是无性的还是有性的,都能繁殖后代,形成物种的延续;第三,生命的繁殖是遗传与变异的统一,生命能够借助自然选择把发生的有利变化传递下去,使生命机体不断地演化或进化,特别是随着性别的分化即有性选择,生命个体的形态和功能变得越来越具有差异性、灵活性和系统性,生命个体及其所属种类的自组织、自调节能力越来越强、活动空间越来越大。生物的演化一旦发展出神经系统特别是中枢神经系统,生物对外部刺激的反应就不再止于简单的条件反射,而能够通过对各种剌激的整理和分析,给予恰当的判断,在对自身发出指令的同时,也在同类之间传达信号,从而做出最有利于自身及其群体的选择。生物就是通过这种合目的性的活动,在充满天敌和危险的大自然中趋利避害,实现适应外部环境和延续种群生命的任务的。所以,在生物特别是高等动物那里,普遍地存在着康德所说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拥有中枢神经的灵长类动物甚至产生了包含信赖、情绪、意志和认知因素在内的意识的萌芽,人类的爱、自由与平等,在灵长类动物那里都露出了端倪。
因而,基于“目的”概念的选择论,比外在的因果决定论更容易合理地说明生物的行为。经验和相关试验也告诉我们,高等动物都有相当高的辩识能力和一定的纠错能力,并且,不要说动物正常的需要得不到满足会感到痛苦,即使限制它们的活动范围或生存空间,它们也会感到极度的不舒适。就此而言,可以说动物的本性也趋向自主和自由,这种自主和自由,既是它们作为群体相对于环境而言的,也是它们作为个体相对于群体而言的。换言之,生物的自主和自由,不仅属于群体,也属于个体。
当然,由于在动物那里处于萌芽状态的意识和智力未能获得长足的发展,未能在自然选择中形成第二信号系统即语言符号系统,所以动物很难形成清晰的意识特别是自我意识,其活动的合目的性也不能提升为自觉的目的。这样,生物在自身和环境之间、在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就突破不了属于自然选择的固定的模式。从总体上看,生物是以种群为单位生存的,同一种群的个体之间的差异如性别、长幼和强弱的差异,对于种群的生存来说,固然十分重要,但这些差异都属于自在的生物学范畴,不具有自为的个体意义和社会意义,因为这些差异不是在有意识的关联和比较中呈现出来的区分。在原则上,生物个体是可以相互置换或取代的,它们都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个体性,没有属于自己的独立意志,没有“自我”和“他者”的意识,因而,它们之间的竞争与合作,本能地体现着种群整体生存的目的性,却不可能主动地把自己或其他个体作为对象,实现自己的意志或贡献自己的力量。因而,如果说动物有某种自由,那么,这种自由还是自在的、本能的,自由即自在,即本能。因而,动物的这种自由还不是我们所称许的自由,但它无疑为人的自由的形成提供了生物学前提。
人从动物界的诞生,是在特定自然环境的选择压力下,不断改变原来本能的活动方式的结果。这种改变当然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人们至今对它的认识仍然相当有限。大略言之,从树上下到地面活动的人类的远祖,是随着前后肢功能的分化,灵活性和能动性越来越强,相互之间的分工与协作的程度不断提高,而进入到简单的社会性劳动的;简单的劳动又剌激并推动人类个体大脑神经元不断丰富,脑容量不断扩展,终于使得原来处于萌芽状态的意识和智力,发生了质的变化,发展出越来越具有清晰性的意识和语言,人类作为具有自我指认和自我反省能力,并因而具有类的普遍性和个体特殊性的生物就宣告诞生了。人的意识和语言的出现,既意味着人类内部的分化和交往在人的生存中获得独立意义,又反转来促使人类不断地提高社会化与个体化的程度,尤其是基于性别、年龄和技能的劳动分工的发展,以及基于氏族内部乱伦禁忌所逐渐形成的亲属关系,使得每个人在承担特定的劳动任务的同时,也被赋予特定的生理-伦理身份,人们相互之间于是有了不可随意混淆和替代的功能性差异,这种差异本身意味着彼此的关联和在关联中的区分,即每个人只有通过与其他人的合作与分工才能确定自身的特殊规定,在与其他人的共同生存中获得生存的个体性,人们由此形成“我们”的集体意识和“我”的个体意识,即形成普遍的群体认同和特殊的个体认同。个人既充当群体生存的中介环节,又是群体赖以构成的个体单元。这样,人的生命活动也就越来越成为以“我们”和“我”的生存为指向的意向性活动,也就是从自身出发的自由的活动,生物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终于成为人有意识的“目的”,人的意志“自由”也成为目的的重要条件甚至成为目的本身。
作为生物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活动的意识形式,一方面,人的目的源于人的生命的本能和肉身需要,另一方面,借助大脑神经中枢的意识功能,人又能够对自己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对现实存在与未来可能的关系加以思考并选择,形成最有益于自己生存和发展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的,因而,人的目的是自在的也是自为的,有自发性也有自觉性。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而无论是近忧还是远虑,都指向当下尚未出现的未来,在当下的现实中,人们所期待的未来只是许多可能性之一,看不见也摸不着,只能凭借直觉、想象和思维的抽象,从现实生存的矛盾与变化中去捕捉或提取,而当它以体现着人自己“目的”的意识形式出现时,不仅表明人对外部对象及其变化的逻辑把握,同时也表明人将自己认为“应该”的价值理想寓于其中,从而,人的生存的未来前景先期地展示在人的意识世界中,人的意向性的生命活动,也由此突破动物本能的活动,赋有了自觉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这样,一向统治着整个自然生物界的因果关系的时间顺序性,就在一定意义上被人倒置过来:不再是“前因”决定“后果”,而是“未来”决定“当下”,指向未来即人们行动结果的目的,现在成了人们活动的前提或原因。所以,人类的活动才能在遵循自然的规律或节律的同时,生产、建构出自然界本身产生不出来的各种器物、规则和文化艺术形式。这是人的文化生活世界的诞生之道,也是人类自身的发展和实现之道。所以,达尔文和马克思通过人的活动和蜜蜂的活动的比较,把人在行动之前,就能够设计出关于未来的目标或方案的能力,称之为人优越于动物的关键所在。而外在的因果决定论也就在人类活动和社会生活的范围内,退到边缘地带。
人有意识地提出目的并实现这一目的的能力和活动,意味着人“有了自由”和“走向自由”这双重的事实。自由是人在天然的自然中打开了的可能世界,是对这个可能世界的观念把握与现实实现,这同时也是人自己的生命活力与潜能的发挥与实现,因而就是从自在地具有理性的人走向自为地具有理性的人。在这个过程中,原来处于混沌、自在、蒙昧状态的人生被启蒙了,好奇心、求知欲、生命的意志和情感,都被激活,变得越来越灵动、自觉和强劲。而越是如此,人们越会感到自己的肉体及生存在其中的物质自然的沉重、被动和难以忍受的阻力与束缚,这反转来刺激、强化着人们从中摆脱出来,既超出自身又在自身内部培养自身,从而在展开自己生命意志的活动中不断地走向自由全面的人。
可以说,人作为活的生命,总是生活在现实的即感性的世界中,依赖各种自然的和社会的条件,受着各种的偶然的条件的限制。人的生存的条件性和受限制性,才使人的生命有了规定,成为特殊的感性的定在,并产生了受动和能动、束缚和自由的问题。但一般来说,我们并不把人依赖某种条件而生存视为不自由,因为人依赖某种条件,只是表明人的生存必须凭借条件,条件在对人的活动构成某种限制的同时,也被人作为实现生存目的的手段,如同人由于地球引力而离不开地面,但人因此就能够在地面上安定地生存,不必担心在空中飘来飘去,并且,正是因为人的身体重量影响自己的运动,有了受动性,所以,人才需要产生并激发能动性,使生命和精神不断地迸发出活力和意志,从跑步、跳跃、翻滚,到发展出各种健身性的田径运动,再到形成竞技性和表演性的社会比赛,人们在参与中不仅产生自由的快感、美感,还产生成就感和自豪感,从而在社会中获得声誉和地位,而这既意味着更大的社会自由,也意味着更大的社会责任。所以,一方面,人的生存的条件性并不等于人被束缚或强制,因为条件既然是人的生存的条件,那就意味着这些条件可以被人们凭借或利用,成为人生存的手段;另一方面,正因为人有意识和意志,而意识和意志作为人的生命的意向,总是超越着当下的感觉,从现实的可能中生发关于未来的目的,并通过控制自己的冲动、情绪等非理性的本能,使其服务于目的的实现,由此,人们的现存状况也就成了人们力求突和超越的状态,成为对人自由地生存的束缚,而自由也就成了对束缚的挣脱,自由与束缚在人的活动中相互规定并相互转化。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图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