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1-08 14:44:31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3785
11月2日,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委、区政府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宣布拘留17名“阻挠重点工程建设”的村民,此举随即遭到广泛质疑。该区宣传部发“情况说明”称“通过公开曝光的形式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及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社会效果明显,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作用。”(11月7日《东方早报》)
施工方违反赔偿承诺,村民占据施工便道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本是两个民事主体的纠纷,可发展到最后,有错在先的施工方安然无恙,对正当权益进行捍卫的村民却被公开拘留,并且还被当成震慑犯罪的普法宣传工具,听起来着实有些让人感到蹊跷诡诞。
而事实上,稍微有法律常识的公民透过事件便能发现:在相关部门冠冕堂皇的“普法宣传”名义背后,隐藏着的却是当地政府部门藐视法律侵犯公民权利的事实。就开处理大会而言,这样的做法无异于“公判大会”和游街示众,而这些行为都是以侵犯公民权利为代价且违背法律意愿的。
更重要的是,17名村民的行为目的在于维护被侵犯的权利,“阻挠重点工程建设”的罪名又是从何而来。从这起无厘头的公开拘留“普法”闹剧中,我们不难看出行政权力干预司法甚至滥用司法力量的魅影。当地政府部门之所以公开拘留17名维权村民,恐怕只是因为这“重点工程”跟利益和政绩挂钩,而“普法”只是个荒唐的借口。
由此可见,“普法”之名的背后,实际发挥震慑作用的却不是司法力量,而是行政权力。在这样的情境下,公民的权利成为了被任意摆布的棋子,毫无公平正义可言。因为在行政力量的干预甚至操控下,代言正义的法律成为达成某种行政意志的工具。而这,不但伤害着公民的权益,更是侵蚀司法公正的肌体。
汉滨区政府部门如此“普法”,不禁让人担忧:这样下去,“普法”会否沦为权力干预司法的借口。
和肖静(重庆 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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