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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五中全会]解析胡锦涛“包容性增长”

时间:2010-10-18 14:43:23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3493


解析胡锦涛“包容性增长”:更关注民权民生
作者:唐钧
来源:人民网
 

     日前,在出席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开幕式时,胡锦涛主席发表致辞强调:实现包容性增长,切实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包容性增长”的概念,具有极为丰富的含义。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实现包容性发展,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中国一直是包容性增长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包容性增长”对于中国未来一个阶段的发展,有什么样的意义?如何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理解这一概念?如何把这一理念运用于经济和社会政策的制定之中?

    本期“时事观察”,为您解析这一全新时代命题。

  1.参与和共享的发展才有意义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 唐钧

  应该使人民群众有充分的发言权,让他们享有行使民主权利的广阔空间,以求在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之间重建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共同认知,使每一个个体都能融入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流之中

  “包容性增长”的概念最早是由亚洲开发银行在2007年提出:一个展望亚洲发展的报告中,提出要把关注的重点从应对严重的贫困挑战,转向支持更高和更为包容性的增长。

  增长:引入知识、人力资本等因素

  “包容性增长”译自一个英语复合名词“Inclusive Growth”。其中的中心词“增长”,常常与“Economic(经济的)”搭配使用。在发展经济学和发展社会学中,“增长”被界定为不同于“发展”的概念。发展经济学认为,经济增长主要是指量的扩张,经济发展则还包括结构的调整;发展社会学更进一步把发展的概念,扩张到整个社会经济体制的转型和重构,除了经济增长以外,发展还应该包括制度、社会、产业、管理的结构以及人的态度的变化,等等。

  但是,尽管如此,因为“经济增长”更加直观,更具有可测量性和可比较性,使“增长”仍然备受青睐。进一步说,虽然经济增长并不等于经济社会发展,但经济增长毕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如果经济疲软、停滞乃至倒退,那发展又何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说,增长实为发展之必需。近年来,以“增长”为研究对象的新增长经济学活跃起来,将知识、人力资本等内生技术变化因素引入经济增长模式中。而政府在教育、科研、法律等领域的开支,在传统理论中被视为公共消费,也被看作是具有生产性的公共投资。

  包容:将所有人纳入发展进程

  “包容性增长”中作为定语的“包容”,有着“兼容并蓄”或“兼容并包”的涵义,可进一步引申为“融合”。当其与“社会”搭配时,就成了社会学的一个常用的概念,一般被表达为“社会包容”或“社会融合”。实际上,亚行所说的“Inclusive Growth”,其中的“Inclusive”,也应该包含“社会包容”或“社会融合”的意思。

  在社会学和社会政策学的概念体系中,“社会包容”的反义词是“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所谓“社会排斥”,针对的是大民族完全或部分排斥少数民族的种族歧视和偏见,这种歧视和偏见建立在一个社会有意达成的政策基础上。美国社会学家戴维解释说:主导群体已经握有社会权力,不愿意别人分享之,譬如他们担心移民具有潜在的破坏性,因而感到有必要对这些人加以社会排斥。

  如今,在社会政策及相关领域中,这个词的指向已经被泛化,意指占据社会主流地位的阶层或群体在社会意识和政策法规等不同层面上,对边缘化的贫弱阶层或群体进行社会排斥。在1995年哥本哈根世界首脑会议上,“社会排斥”被视为消除贫困的障碍:“各种社会排斥过程无不导致社会环境动荡,终而至于危及全体社会成员的福利。”

  我们现在讲“社会包容”或者“社会融合”,就是要消除任何形式的“社会排斥”,将所有的人包容到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消除社会阶层、社会群体之间的隔阂和裂隙,使所有的社会成员,包括男性和女性,老年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健康人和病人、残疾人,富裕阶层、中间阶层和困难群体……都能够无障碍地融为一体。

  包容性增长:将每一个个体融入发展之中

  当“增长”一词被赋予新的更为积极的涵义,为了与传统意义上的“增长”和“经济增长”相区别,将“社会包容”作为定语,对重生的“增长”概念加以说明和限定,于是就构成了“包容性增长”的新概念。

  就其内涵而言,“包容性增长”必须强调两个方面,即“参与”和“共享”,这也是“社会包容”的基本涵义。换句话说,只有在所有的社会成员能够“参与”和“共享”时,经济增长才具有积极意义。

  关于“参与”,1995年的哥本哈根“千年宣言”中曾有经典解释:“只有人--不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社群--成为行动主体,变化和发展才能产生”。因此,应该使人民群众有充分的发言权,让他们享有行使民主权利的广阔空间,以求在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之间重建关于发展的共同认知,使每一个个体都能融入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流之中。

  关于“共享”,2005年联合国审视“千年宣言”的一个报告中指出,共享不仅是指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同时也是发展、安全和人权的共享。确实,没有发展,就无法享有安全;没有安全,就无法享有发展;不尊重人权,我们既不能享有安全,也不能享有发展。除非这些事业齐头并进,否则,其中任何一项事业都不会成功。

  “包容性增长”和中国近年来提出的“全面小康”、“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等思想,从根本上说是一脉相通的,都代表着世界文明发展的最新成果。胡锦涛主席此次提出这一概念,要在一个人口占世界近1/4的大国实现“包容性增长”,意义重大。现在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将这些思想付诸实践,尤其是要让人民群众都能参与到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去共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2.“包容”是民众发展的制度诉求

  济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俞宪忠

  包容性增长就是经济增长、人口发展和制度公平三者之间的有机协同,具有显著的民本主义发展旨向,更关注民权民生,更能满足民众权利发展的制度公平诉求

  在发展过程中,发展中国家通常面临着非常显著的制度约束,其实质就是制度安排与经济增长之间缺乏应有的包容性。经济增长的终极目的是人的发展,经济增长的关键支撑是制度公平,包容性增长就是经济增长、人口发展和制度公平三者之间的有机协同。

  包容性增长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内在一致性

  包容性意味着制度公平,而增长则意味着效率,包容性增长涵括了制度的基本效能--公平与效率。

  学界曾普遍认为,公平与效率相互排斥、不可包容。包容性增长理念的重大创新之处,就是重新描述了公平与效率之间相互依存和良性互动的内在包容性。如果没有制度公平,就不可能将各种发展力量加以包容整合,因而就不可能实现效率改进,只有包容性的制度公平才有可能激活各种发展潜力,并造就经济增长和持续繁荣,公平是效率的动力源泉和发展引擎。同样的道理,如果没有宏观经济的长期有效增长,国民大众则只能处于共同贫穷的发展陷阱,而无法实现共同富裕的真正公平,只有持久性的效率增长才能为制度公平提供可检验性的雄辩证明。包容性增长理念实质上高度概括了公平与效率之间可以互相解释的因果机制,从而充分肯定了两者可以彼此证明的内在一致性。

  包容性增长强调发展权利的同质均等性

  长期经济增长的前提条件和基本平台是制度公平,也就是公众普遍具有同质均等的发展权利,只有权利同质、机会均等和公平竞争,才能实现包容性增长。

  由此出发,包容性增长绝不允许国民之间不同的权利配置,绝不包容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垄断特权或多元分割,绝不容忍制度化地相互敌视或群体性地彼此仇视。制度公平是“望远镜”,能够为每个公民提供和谐稳定与公平合理的发展预期;制度公平也是“过滤器”,能够使那些遵纪守法和德才兼备的勤奋努力者获得成功;制度公平还是“润滑剂”,能够保障每个公民自主化地实现职业选择和自由流动;制度公平更是“助推器”,能够为每个公民的创新行为提供制度激励。制度框架本身要能够实现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相互兼容和彼此包容,这是经济长期繁荣与社会持续和谐的规则基础。包容性的权利安排和制度公平能够节省制度费用,从而实现经济增长、人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低成本推进。

  包容性增长拒斥两极分化但保护合理差别

  包容性增长的一个重要制度特征,就是国民大众对增长成果的合理共享性,拒斥穷者愈穷和富者愈富的两极分化发生。但收入共享性也绝不意味着平均主义,而是要求公民贡献与个人收入之间的对称性,由对称性所产生的合理收入差异,则能够获得社会各阶层的心理认可和理性认同。

  共同富裕的实现机制并不是平均富裕、同时富裕和同步富裕,而是先后有别和快慢有序的有差别共同富裕。如果贫困的成因不在于个人,而是由于致富权利缺失,制度不信任和群体性怨愤就会发生,潜在危机因此容易转化为现实危机,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社会动荡就会发生。制度分配权利并界定机会,如果制度公平,合理的收入差别则会为理性国民所认可和接受。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包容性增长不仅要求对增长成果的公平分配和普遍共享,同时也涵括了对合理差别的相互认可和彼此尊重,制度安排不仅要关注弱势贫困阶层的发展诉求,而且也要同时给予合法致富者可预期的充分安全感。

  包容性增长的逻辑延伸就是包容性发展

  社会发展不仅需要GDP增长和技术创新,而且也包容了制度优化和理念改进,同时还兼容了人口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其变迁过程具有很强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包容性经济发展由此成为包容性增长的自然逻辑延伸,这是以人口现代化和制度现代化所引领的经济增长。

  人口发展和制度优化,对发展中国家具有重大特殊意义。在这个全球性文化激荡的知识创新时代,如果因单纯地追求GDP增长而忽视人口发展、制度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更为重要的发展变量,将会迷失终极发展目的,缺失由制度支撑的长效机制,国内生产总值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也将会异化为国内总贫困(Gross Domestic Poverty)或国内总污染(Gross Domestic Pollution),“恶增长”的异化现象就会发生。在包容性基础上改进增长模式和优化发展方式,这将成为我们建构和谐社会和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包容性增长的国际扩展就是和平发展

  我们可以将经济全球化理解为不同经济体之间相互依赖、理解和认同程度的日益加深,以至于谁也离不开谁,由此便凸显了包容性增长的重要价值。

  在全球化时代,国别之间的路径选择既具有显著的竞争性和多样性,但同时也提供了合作性和趋同性。因而迫切需要不同的经济体之间积极广泛地展开对话、沟通和交流,在相互学习、模仿和借鉴中,寻求相互间的彼此尊重、肯定和协同,以和平、合作和和谐的发展方式,获取差异化基础上的增长包容、市场兼容和文化共容。在经济均衡、市场优化和制度改进的国际平台上,创构国际社会的经济共荣、和谐共生和成果共享。和平与发展将会成为人类发展的永恒主题,包容性增长表达的正是国际社会普遍共有的这种和平发展诉求。

  概而言之,包容性增长模式具有显著的民本主义发展旨向,体现出更加关注民权民生的新型发展理念,更能满足民众权利发展的制度公平诉求。在这个制度竞争的全球化时代,发展中国家若要跳出发展的陷阱,并实现发展的革命,人口现代化和制度现代化至关重要,这将成为发展中国家实现卓越转型的根本创新路径。

  3.“包容”的要义是共享(每周一评)

  詹勇

  近来,“包容性增长”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一些新闻事件、新闻现场也不时给人们带来有关“包容”的讯息和体验。

  在陕西延安,政府致力于让农村居民享受和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 ;在江苏昆山,外来人口与当地人口一样,享有接受教育、退休待遇、医疗服务等权利,因此荣膺“联合国人居奖”;在上海世博“城市最佳实践区”,马德里馆展示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竹屋”,其精美舒适程度令观众赞叹不已。这些新闻的背后,挺立着一座座颇具包容胸怀的城市,它们蕴含着相似的发展密码:共享。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使我们对“包容”有了更新的理解。

  海纳百川,是一种包容;一视同仁,是一种包容;人人共享,也是一种包容。“包容性增长”,不仅仅是量的容纳,更是质的提升。提倡包容性,并不是为了经济增长而不择手段,而是要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公平正义的方式,让发展的成果普惠大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并由此构筑新的发展基础。简言之,“包容”的要义是共享。

  在一个发展不平衡、利益格局多元化的社会,提倡包容和共享,并非要泯灭一切差别,回到平均主义大锅饭的老路上去,也不是屈从于贫富分化、特权垄断等不良现象,因为这两者都会抑制发展活力,引发社会问题。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就说过,在公民共同体的任何部分出现绝对的贫困和富庶,都会引发祸乱。有包容性的共享,就是要在正视合理差异的基础上,开辟一条既做大蛋糕又分好蛋糕的新路,为人们创造平等发展的环境、公平竞技的舞台。简言之,共享的基础在公平。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让真才实学者获得向上流动的机会,而不是让“官二代”、“富二代”们轻易地高居录取名单前列,才会英才辈出;让教育、医疗等的优质资源服务更多人,而不是让少数人凭借财富、权力等优势垄断享受,才会皆大欢喜;让普通劳动者从收入分配中得到更多“甜头”,而不是让贫者越贫、富者越富的马太效应愈演愈烈,才会和谐稳定。

  从“独乐乐”到“众乐乐”,更是一个充满挑战的艰难历程。要包容,就应消除“排斥”;要共享,就应走出独享。比如,社科院等多家研究机构的报告指出,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伪城镇化”现象,许多农民工虽然居住在城市并被计算为城市人口,但并不能同等享受到城市的各类公共服务,其收入水平、消费模式无法等同于一般城市居民。而横亘在“伪城镇化”面前的,是各种现实的壁垒:户籍制度、高昂“借读费”、社保转续难、无缘保障房,等等。

  这从反面启示我们,“包容”、“共享”不仅是一种胸怀和愿景,更是纷繁复杂的现实课题。这需要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更需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还需稳妥把握发展与稳定、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避免陷入“两难”困境,其中有“成长的烦恼”,更有“长大的烦恼”。也正因此,小平同志曾清醒地指出,“富裕起来怎样分配”,是“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

  古人云:“德莫高于博爱人,政莫高于博利人。”陕西神木免费医疗、吴起免费教育等惠政广受赞誉,就在于其以发展成果“博爱人”、“博利人”。而一些野蛮拆迁行为备受批评,也因其错乱了利益分配,导致“不爱人”、“不利人”。江西宜黄县委书记在自焚事件发生后,作出“一定要把民生放在第一位”的反思。褒贬不息,镜鉴犹在,无时无刻不在发出警醒:执政者的正确支点应该是也只能是--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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