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3:25:34 来源:新华网阅读:55336
强化互联网企业的依法经营意识。互联网企业是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是其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国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的网络法治教育培训,把网络法律法规特别是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与经营活动、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企业入职培训、日常培训。支持互联网行业组织为互联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督促企业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价值导向,通过完善行业规范、出台行业标准、发布诚信倡议等方式,引导互联网企业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强化网络法治研究教育
网络法治教育、网络法治人才是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支撑和创新动力。中国面对网络法治实践中产生的重大理论问题和人才需求,初步形成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制度与发展相适应的教育研究、人才培养机制,为网络法治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全面提升网络法治研究能力。高校、科研机构创建网络法治研究新型智库,先后建立多个综合性网络法治研究基地。截至2022年6月,中国网络法治研究机构超过90家。网络法治智库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的重要作用,围绕数据、算法、平台治理等前沿问题开展研究,形成了大量学术研究成果。专家学者深入参与网络法治活动,围绕网络法治重要规划、重大立法、重点改革等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建议。
加强网络法治领域人才培养。中国系统整合传统法学学科教育和网络相关学科教育,在设立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的基础上,部分高校开设网络与信息法学、数字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等二级学科。高校依规自主开设网络安全与执法等网络法治相关本科专业。组建从事网络法学研究和教学的工作团队,讲授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律与人工智能、网络法学、区块链与电子证据、法律数据分析等融合法律知识与计算机科学、统计学知识的跨学科跨专业课程,编写了网络法、计算法、数据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领域的一系列具有前沿性、通用性及实操性教材,培养出一大批兼具法律专业知识和技术背景的复合型人才,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人才支撑。
六、加强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合作
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全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愿望相同,应对网络安全风险的挑战相同,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的需求相同。中国积极开展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合作,坚持在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参与全球网络治理体系变革,促进全球共同分享互联网发展的机遇和成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一)积极参与规则建设
中国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支持各国平等参与网络国际治理,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
支持发挥联合国在网络国际治理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联合国制定打击网络犯罪全球性公约,共提并推动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设立政府间特设专家委员会,并建设性参与公约谈判,呼吁尽早共同达成具有权威性、普遍性的公约,为国际社会合作应对网络犯罪挑战提供法律基础。注重发挥联合国在应对国际信息安全威胁领域的关键作用,与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共同向联合国提交“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并于2015年提交更新案文。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分别于2021年3月和2022年6月同阿拉伯国家联盟、中亚五国发表《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中国+中亚五国”数据安全合作倡议》,为讨论制定全球数据安全规则提供蓝本。参与推动联合国达成“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框架”,明确主权平等、和平解决争端、禁止使用武力、不干涉他国内政等国际法重要原则适用于网络空间,明确应建立全球性、客观的信息技术产品供应链安全标准。拓展与联合国专门机构的网络事务合作,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人工智能伦理建议书》,并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域名规则制定和域名争议解决领域开展广泛合作。
积极参与形成区域性网络治理规则。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与其他14个成员国一道,围绕电子认证和签名、在线消费者保护、在线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数据跨境流动、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形成区域规则,电子商务章节成为目前全球覆盖区域最广、内容全面、水平较高的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参与数字经济领域高标准规则制定。
(二)广泛开展交流合作
中国始终支持网络法治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对话协商、交流互鉴,不断拓展深化平等、开放、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以共进为动力、以共赢为目标,共同推进网络国际治理。
开展网络法治双多边对话交流。建立中俄信息安全磋商机制、中欧网络工作组机制、中国-东盟网络事务对话机制、中日韩三方网络磋商机制等对话机制,联合举办“2019中德互联网经济对话”“中英互联网圆桌会议”“中韩互联网圆桌会议”“中古(巴)互联网圆桌论坛”“中巴(西)互联网治理研讨会”等活动,与相关国家在网络政策法规和治网实践等方面开展务实交流,及时回应各方关切,平等协商解决分歧。与泰国、印度尼西亚等签署网络安全合作备忘录,加强网络安全政策法规交流分享,共同促进网络安全能力建设。
加强网络安全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中国与多国达成网络安全领域合作共识,在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务实合作。在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方面,通过联合反恐演习、联合边防行动、警务合作、司法协助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与相关国家交流合作,携手应对威胁挑战,共同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开展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与多国联合侦办跨境重大案件,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3月至6月,在国际刑警组织框架下,与其他75个成员国共同参与“曙光行动”,逮捕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拦截非法资金5000余万美元,有效遏制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携手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积极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互联网举报热线联合会等国际组织以及英国、德国、阿联酋等国相关部门开展合作,治理线上未成年人色情问题。加入“WePROTECT终结网络儿童性剥削全球联盟”,与全球200多个政府、企业和民间社会组织一道努力打击儿童网上性剥削及性虐待,为儿童创造更加安全的网络环境。
(三)努力搭建对话平台
中国展现负责任大国担当,积极搭建与世界互联互通的国际平台和国际互联网共建共享的中国平台,为世界各国在网络法治领域密切联系、增进了解、促进互信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世界互联网大会搭建网络法治交流平台。自2014年起,中国连续九年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邀请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智库、行业协会、技术社群等各界代表参加。大会组委会发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概念文件,提出“尊重网络主权,《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同样适用于网络空间”。发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行动倡议》,提出开展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及相关规则、标准的国际交流合作,推动符合《联合国宪章》宗旨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标准国际互认。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经验交流,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犯罪和网络欺凌,进一步完善打击网络犯罪与网络恐怖主义的机制建设。支持并积极参与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公约谈判,有效协调各国立法和实践,合力应对网络犯罪和网络恐怖主义威胁。
搭建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平台。通过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上海合作组织、亚非法律协商组织、东盟地区论坛等多边平台,就网络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网络法治建设情况深入交流观点、经验和做法。举办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发布《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乌镇宣言》,为在网络司法领域分享经验、增进了解、相互学习借鉴搭建桥梁。支持互联网行业组织建立中国互联网治理论坛等国际交流平台,围绕数字包容、数据治理等议题开展交流研讨,促进中外互联网社群增进共识,共同解决互联网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鼓励专家学者通过学术论坛、研讨交流会等多种平台,围绕数字经济、数据安全、人工智能治理等网络法治前沿问题,与国际同行开展学术交流,分享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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