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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口述史|赵艳青:让法治在城市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时间:2021-12-01 09:49:11 来源:深圳晚报阅读:9495


我们当时在龙岗电视台做了个普法栏目叫《与法同行》,在《龙岗报》也有一个同题普法宣传专栏,还开辟了龙岗区"十大法治教育基地",在龙城广场建设了"法制长廊",让普法活动从天上到地下,无处不在。龙岗区的《行政许可法》法律知识竞赛开展得有声有色,影响很大;《龙岗区社区居民法律知识答题》《外来流动人员法律知识调查问卷》让普通居民有了更多参与的动力;" 12·4 "法制论坛、法制谜语有奖竞猜,所有能想到的有趣方法,我们都将普法有机地融入其中。

在普法工作中我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龙岗区法律常识的普及尽了自己的一份力量,我本人也通过工作实践得到了很好的学习和锻炼,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应该说,当时龙岗区的普法宣传确实搞得轰轰烈烈,由于同志们工作努力,成绩突出,龙岗区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单位。我自己也于 2001 年、2006 年先后被深圳市委、市政府评为"三五"普法、"四五"普法先进工作者。

我克服刚做完手术、身体尚未恢复的不便,抽调 3 名司法工作人员配合谈判、证据保全,为下沙整体搬迁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履行行政职责

深化司法行政职能

我们把青春、知识和能力挥洒在深圳特区这片热土,深圳也给了我们充分的展示才能的机会。2006 年,我被选拔到大鹏办事处担任副主任,分管司法工作。

当年,大鹏办事处司法工作任务极为繁重,一方面要继续深化司法行政职能,另一方面要积极配合完成下沙等的整体搬迁。

位于大鹏办事处的下沙村整村搬迁是当时的一项中心工作,按照办事处党工委的安排,我接手了油草棚拆迁组组长的工作。我克服刚做完手术、身体尚未恢复的不便,带领全体拆迁工作人员走村入户,熟悉掌握情况。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我抽调了 3 名司法工作人员配合下沙搬迁的谈判及证据保全,为下沙整体搬迁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4 年我转任副调研员来到葵涌办事处,为发挥专业所长,为办事处出一份力,2017 年我主动提出分管司法工作。三年的时间里,我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常年基层司法工作的经验,积极为办事处把好"法律关"。在葵涌办事处党工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2020 年初葵涌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司法所。

▲ 2018 年 4 月,赵艳青(前排右二)到"广东省法治文化企业"斯比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葵涌分公司调研。

从 31 岁来到深圳经济特区,至今已经过去了 26 年。如今,我虽然已经退居二线,但依然兢兢业业地奋战在工作岗位上,为我们共同的家园贡献力量。我牵头制定了《"法治葵涌"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在办事处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力争用 3 年左右时间争创"全国先进司法所",打造"全国先进法治街道"。制定了《办事处涉诉案件管理办法》《办事处合同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杜绝诉讼案件的发生,将诉讼风险控制到最低,最大程度维护办事处的利益。我还引进市一流的律师团队,为坝光搬迁案件的扫尾谈判工作打开了局面。我和律师团队一起制定了周密的谈判解决方案,协助完成了十多年信访大案——"金葵丰花园信访案"。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下到社区后当即意识到依法防控的重要性,立即组织司法所,编印依法防控的法治宣传资料二万册发放到每家每户,还通过微信、电子屏、广播的形式广泛宣传,在全市率先启动疫情的依法防控工作,为办事处的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未来,我希望我们大鹏新区包括葵涌办事处在法治建设方面,机制方面更加健全,核心作用更加凸显,法治在城市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希望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社会的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我们共建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深圳家园。

出 品: 深圳市政协 深圳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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