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8 22:48:25 来源:第一财经阅读:6347
何谓“重点领域”?刘旭认为,由于中国在《反垄断法》生效后的前12年里,基本没有查处过互联网行业违反该法的行为,尤其是涉嫌未依法申报就实施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因此,无论是在立法修正层面还是执法机构的职能更新上,都体现了对数字经济领域的反垄断问题的格外重视。
韩伟认为,“当前,平台经济等领域反垄断问题的集中爆发,客观结果是反垄断执法被‘强化’了。但基于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反垄断执法正处于并将保持平稳推进的状态。”
同时,韩伟还表示,由于执法力量依然有限,涉及公共民生领域的反垄断执法预计仍是未来关注的“重点领域”。
针对当下中国在反垄断执法方面面临的执法队伍和专业性人才的欠缺问题,韩伟还提出了两点建议,其一,加强中央和地方反垄断执法的协调与互补,比如可考虑将目前属于中央执法权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在地方进行试点(比如分配部分简易案件),进一步缓解中央层面的执法压力;其二,重视反垄断执法方面的经验总结,包括部分案件的回溯分析,健全知识管理体系(比如参考ICN即”国际竞争网络“的相关经验),为今后的执法工作,以及地方反垄断执法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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