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19 14:11:54 来源:红星新闻阅读:4212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示广大市民,与张某等2人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疾控部门报告,并配合街道(镇)、社区(村)落实好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咨询电话:0937-6266763(市疫防办)
0937-6226069(市疾控中心)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来源:@智慧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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