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15 07:29:06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阅读:6012
据新京报报道,10月13日,福建莆田秀屿区政府表示,嫌疑人欧某中与被害邻居欧某发三人均因土地问题产生争议地块,随后发生纠纷至今。
秀屿区政府介绍,2017年9月,嫌疑人欧某中办理了危房新建手续后,建房过程中,欧某中与邻居欧某贵、欧某发、欧某勇发生纠纷。
新京报报道
欧某中获批建盖新房的地块是早年间由欧某贵的哥哥所赠予,而欧某贵则认为其哥哥私自将公有土地无偿赠予欧某中,曾进行阻挠。早在1995年,欧某中盖房时,双方就曾发生肢体冲突致轻伤。
平海镇上林村村支书欧阳銮称:“2017年,欧某贵得知嫌疑人的新房建改申请获批后,再次提出其获批的100平米土地是他的,当年哥哥赠与欧某中土地时,未经其同意,要求欧某中归还土地权。”
报道中称,嫌疑人欧某中与另一邻居欧某勇也存在11-12平米的土地争议面积。村支书欧阳銮介绍,二人曾因欧某中开挖其旧宅另一侧山坡发生争执,经村干部再次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并对土地界限作出记号。但欧某中未按协议执行,破坏界限,导致双方再起争执。
随后,欧某中重新开始建房,欧某勇的爷爷在阻止其建房途中意外身亡,欧某勇随即对欧某中提起民事诉讼,欧某中因此停止盖房。
欧某中与被害人欧某发的争议地块面积约为10平米。对此,欧阳銮称:“2016年,欧某中家的旧房还未拆除时,欧某中就用石头将旧房西南侧围拦,进行砌坡。欧某发则认为其行为占用了自己的土地,随即引发激烈争吵。”
欧阳銮表示,镇村曾为此提出协调方案:欧某中一次性补偿欧某发2000元或将道路南侧一块杂地归欧某发使用。但由于双方不认可该调解方案,建房一事再被搁置。
2017年,欧某中欲将批准的建房位置从东侧移到西侧,被镇工作队发现后叫停整改。直至2019年,欧某中准备翻盖新房时,三个争议地块的邻居再次出来阻挠施工,要求解决问题后再施工。上林村村主任欧金森向中国新闻周刊证实称:“双方对盖房地块存在长期纠纷,嫌疑人一去建房子,其他几家就都跑出来阻挠。村委会出面调解多次均未成功。”
而对于欧某中一家居住在铁皮棚户房,该村村支书回应称,铁皮工棚系2019年搭建,欧某中独居在此。而欧某中的妻子则住在城中一哥哥家。10月14日,莆田警方回应称,该案件不存在涉黑涉恶情况。
农村自建房管理之难
一位在莆田工作多年的村干部对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在当地,因宅基地及自建房问题引发的矛盾并不鲜见,甚至有自家亲戚为此打架,而农村地区对于宅基地的出让和地块的管理不如大城市般透明清晰。最常见的就是邻里因为占地引起的相邻权纠纷,各有各的理,所起争执大多属于长期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
该村干部表示,基层干部在调解此类关于自建房的民事纠纷时,存在客观性困难。一般先由村委会主持协调至双方达成一致,若矛盾双方都不愿让步,则需要起诉至法院。村委会并无强制执行或强迫某一方的权力。
2021年10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该通知称,应加快形成“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建房(包含新改扩建村民住宅和非住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两违”综合治理,保障农民合法建房需求,严防发生在农村建房群死群伤事故。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图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