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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驾车轧死两岁儿子获百万保险赔偿,“过错中受益”惹争议

时间:2021-10-10 19:08:44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阅读:5608


丁金坤也表示,保险法或保险合同忽视了双重身份的特殊情况,没有规定此时的肇事者丧失受益权。“保险本来就是分散社会风险,给不幸的家庭补偿并不为过,但法院或可根据公序良俗的原则,仅判赔给孩子的母亲。”

背后的道德风险

在法律条款的讨论之外,舆论关注的焦点更多集中于上述判决之后的道德风险。一位保险从业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上述判决或变相突破了儿童身故险上限的保护条款。

中国新闻周刊检索发现,在寿险范围,根据银保监会规定,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各保险公司给付的身故保险金之和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之所以做这个限制,就是防止出现一些谋利行为”,上述人员表示。

不少网友担心,本案的判决或会引导部分人利用这一“漏洞”。

冯沛霖认为,尽管当今社会“杀妻骗保”、“杀子骗保”现象的确存在,但通常来说,“杀子骗保”的现象一般系孩子身患残疾或重大疾病或行为人有其他非法意图,但本案孩子尚且年幼,孩子父亲没有杀子的动机和事由,“从立法的角度,为避免模仿效应,可以适当降低儿童意外身故的理赔数额。”

赵良善亦表示,这一判决不会引发“杀子骗保”的模仿效应,因为根据监控视频,以及现场勘查记录等客观证据,足以判定肇事方是故意还是过失为之。

在许仙辉看来,判定交通肇事的主观性确有一些难度,但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道德的底线,不能据此臆想人们会采用这种完全丧失道德的行为和思想,也不能因这种可能性去影响或干扰到一个具体案件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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