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30 21:09:58 来源:政知见阅读:10290
需要说明的是,在干部跨省交流中,省部级官员和厅官跨省交流非常普遍,但县处级官员跨省交流或提拔的情况,并不常见。
政知君注意到,2019 年 3 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相比于旧版,新版条例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方面有了一些变化,原来的 “加强干部统筹 ”改为 “ 加强工作统筹,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
上述条例提到,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党委和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
今年9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媒体说,近年来,“厅官 ” 跨省交流越来越普遍,但交流干部从厅局级向县处级延伸是一个新现象。
他说,十九大强调,要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源源不断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
资料 | 泸州发布 人民网 新华社 现代快报 澎湃新闻等
校对|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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