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4 21:02:16 来源:政知见阅读:4359
章丽婕工作之初担任福建省邵武市二级医药站工人,而后进入福建农学院农业机械系农业机械专业学习。学习结束后,章丽婕进入邵武市水北乡妇联担任副主任,步入仕途。
梳理其履历可以发现,章丽婕落马前虽担任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但她算不上是一位“老公安”。
2013年,章丽婕调任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此前,她曾历任福建省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处处长、福建省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等职。
进入公安系统后6年,章丽婕2019年升任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今年4月,章丽婕被免去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一职,仅担任一级巡视员,当月被查。
此外,在福建省组织部工作期间,章丽婕2001年至2004年间还曾担任援藏干部,赴西藏任林芝地委组织部副部长。
如何界定党员干部参与民间借贷是否违纪?
“双开”通报里,章丽婕被指“通过无息借款、高息放贷大肆敛财”“无息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涉嫌高利转贷犯罪”。
事实上,针对党员干部参与民间借贷的行为,早已有明确规定。党员干部参与正常的民间借贷其实并不违反党规党纪,但章丽婕的通报中为何接连点出事关放贷的行为?
章丽婕的“双开”通报披露前一天,9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指出,党员干部参与正常的民间借贷,并不违反党规党纪。但个别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或借贷资金巨大、利用职务影响获取高额回报,或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搞行贿受贿的,则属于违纪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
文章解释称,以借用为名长期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资金,不定期限、不付利息,是典型的职务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甚至构成受贿犯罪。
今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还曾就党员干部给管理服务对象借钱行为刊文分析称,这种“借钱”收取高昂利息,只是又一种敛财之道,这种违规放贷的背后本质是赤裸的索贿。
如何界定党员干部参与民间借贷是正常行为还是违纪甚至犯罪?《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称,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正常民间借贷,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严重超出国家规定利率,造成恶劣影响,应当按照《党纪处分条例》追究相应党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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