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27 22:22:03 来源:政知见阅读:7389
8月23日,甘肃省委原常委、副省长宋亮涉嫌受贿罪被决定逮捕。
8月24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涉嫌受贿罪被决定逮捕。
8月24日,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决定逮捕。
8月26日,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涉嫌受贿罪被决定逮捕。
8月27日,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被决定逮捕。
8月17日被开除党籍的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尚未有最新消息。
上述7人中,刘新云是唯一的公安系统“老虎”。
“搞团团伙伙”
政知君注意到,十九大后,被查的“公安虎”至少有5人,分别是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2018年10月被查),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2020年4月被查),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2020年6月被查),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2020年8月被查),以及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2021年4月被查)。
其中,孟宏伟敛财数额超1446万,并于2020年1月犯受贿罪获刑13年半。
孙力军一案的最新进展尚待官方披露。
重庆邓恢林、上海龚道安和山西刘新云均被指“在党内搞团团伙伙”:
邓恢林(已被公诉,涉受贿罪,将在河北受审):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
龚道安(已被公诉,涉受贿罪,将在河北受审):丧失政治原则,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造成严重政治危害和恶劣政治影响。
刘新云(被决定逮捕):丧失政治原则,毫无“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交“政治骗子”,热衷政治投机,造成恶劣政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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