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18 15:05:21 来源:政知见阅读:10549
另外,会议还提到了收入分配的问题。
政知君注意到,在2020年11月,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十四五”国民收入分配与税费改革课题组组长刘克崮曾在《中国新闻周刊》撰文称:
在国民经济三部门中,居民、企业、政府无论是参与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都呈现出类似趋势,即住户部门(包括家庭及其所属的非法人企业)份额明显下降,企业部门份额明显上升,政府部门份额基本稳定。
中央明确: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三次分配
作为助力解决贫困问题、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分配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
《学习时报》在2019年曾刊文称,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文中提到:
初次分配是按照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大小进行的分配,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形成。
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基础上,对部分国民收入进行的重新分配,主要由政府调节机制起作用。
第三次分配就像一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温柔之手”,建立在自愿性的基础上,以募集、自愿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的分配,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
划重点,慈善。
这次中央财经委会议明确,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具体的措施又是什么?不妨来看看作为示范区的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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