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11 21:43:47 来源:政知见阅读:433367
5年前(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立了到2020年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与“2015年《纲要》”相比,这次的《纲要》在结构主线、目标设定、框架体系和任务举措上都有不少亮点。
政知君了解到,《纲要》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并将其作为贯穿全篇的一条主线。
细节与风向
其一,目标明确。
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2015年《纲要》”提到的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其二,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方面,《纲要》主张“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
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纲要》提到一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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