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04 17:12:57 来源:健康时报客户端阅读:6660
“可参考国外应对药品短缺的经验,监管部门积极与各部门、行业协会、药品生产企业等合作,共同应对短缺。我们则可由政府机构牵头协调,监管部门和药品生产、供应方、行业协会和患者组织共享短缺信息,在卫健委收到药品停产报告后及时与其他利益相关者沟通。当药企生产环节遇到困难,政府及时提供行政指导。”宋华琳说。
其次,宋华琳还呼吁加强药品短缺信息发布与共享。“建议在现有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基础上进行完善,在网站设置目前药品短缺目录栏,并且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实时监测和更新短缺药品的相关数据,从而使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单位可以及时主动获得相关短缺信息,这是做好预防和准备工作的关键。”
此外,宋华琳认为当前药联体能够保障的品种仍然有限。“考虑到我国容易发生短缺的药品大部分属于低价药、急(抢)救药、妇儿专科用药以及罕见病用药等小品种药,这些易短缺药品利润低,市场需求量小,建议适当加强对这类型药品生产企业的激励和财政、政策扶持,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防止药品短缺问题,保障药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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