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15 22:32:08 来源:红星新闻阅读:7643
胡永平解释,监考老师及组织作弊的教育机构的人员,通过建立微信群、以微信发送试题和答案的行为,也可能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不过法律规定对此罪名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在所犯的不同罪名中,依照处罚较重的定罪处罚。
“我国法律将组织考试作弊行为纳入刑事处罚范围,而且对组织考试作弊的各种行为做了详细规定,处罚也是非常严厉的。”胡永平建议,对考试作弊的发起组织者应从严从重处罚,以便产生足够震慑,达到预防和惩治考试作弊的行为。
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北京报道
编辑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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