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1 00:26:06 来源:新华网阅读:7647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认为,大量纠纷在诉前解决,使公力救济与社会救济相结合,体现了社会的进步。
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必将在世界法治文明的史册上,留下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社会治理的大智慧。
关键词六:案-件比
视频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案-件比”——这是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一个专业词汇。然而在检察系统它却是一个热词,被称为“绿色司法GDP指标”,引领着司法机关特别是检察机关在办案理念、制度、机制上创新转变,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一个“案”,在若干司法环节中可能被统计成了N“件”,从而形成了“案”和“件”的对比。
比如,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对嫌疑人的批捕,检察机关决定不批捕,“案-件比”是1∶1;如果公安机关不同意不批捕的意见,提起复议,那么就增加了一“件”,“案-件比”是1∶2……
据不完全统计,如果一起刑诉案件将所有可能产生的环节都经历一遍,即使中间没有间隔,总体诉讼时限也可长达5年以上。
这样的时间跨度无论是对当事人还是办案机关,都是沉重的代价和成本,容易导致司法成本畸高、程序反复空转、不当羁押、执法理念滞后等一系列问题。
让正义不缺席,也要让正义不拖延。
2020年初,最高检初步建立检察机关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经过一年来的实践,刑事检察“案-件比”达到了1∶1.43,“件”同比下降0.44,压减了41.2万个非必要办案环节、统计中的“案件”。
与之相伴的是,检察机关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同比分别下降57%和42.6%;自行补充侦查4.8万件,是2019年的23.5倍;不捕不诉率进一步上升,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则下降40.2%,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贺恒扬代表对此很有感触。“一线检察官将这些新的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办案活动整体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办案效率的认知,适应了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彰显了法治的进步。”他说。(记者陈菲、白阳、熊丰、李放、李继伟、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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