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小营巷街道。张斌摄
中新网浙江新闻4月25日电(见习记者 张斌 实习生 李俪)“在社会治理工作实践中要强调可复制、可操作的经验,为社区治理工作提供可推广的鲜活样本。”24日,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顾朝曦在于杭州市召开的首届全国社区工作大讲堂上说。
活动上,杭州市上城区作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及“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诞生地,分享了该区社区治理创新经验,对民间社会组织发育滞后等社区治理难点给出“上城做法”。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既有的社会组织以自娱自乐、文体活动为主,而与居民生活迫切相关的社区矫正、慈善救助、矛盾调处等专业社会组织发育滞后,服务缺位。”上城区委书记陈瑾说。
据悉,上城区围绕“公益创投、出台政策、登记管理”三个方面,建立了社会组织系统化运行机制。
该区首先通过问卷调查、讨论会等形式,面向社区公众征集民意诉求、发现需求。之后再鼓励社会组织根据居民需求设计、认领公益服务项目。目前共挖掘300多个公益项目,分布在为老服务、助残帮困、青少年服务等十多个领域。
在破除社会组织资金来源的“壁垒”方面,上城区通过搭建社区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双向沟通互动的平台,将社会组织能够承接的业务服务范围与政府部门的服务购买需求进行对接,实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移53项,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据统计,2014年以来,上城区、街道、社区三级网络平台共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金额达5000多万元。
“我们还根据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需求,出台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文件,规范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和绩效评估、公益创投、激励机制等内容,确保社会组织可以进得来、用得上、留得住。”陈瑾说。
而在登记管理方面,上城区在杭州市率先提出取消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前一至三年内,可以免费使用区、街道、社区提供的场地并减免3万元注册资金。
上城区从实行直接登记制、减免开办资金、完善备案管理制度、放宽登记管理限制、成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和明确产权所有权六个方面推出优惠举措,完善培育发展机制,吸引社会组织落户。
“各级民政部门既是社区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也是广大社区工作者的‘娘家’,要强化对社区工作者的政策支持,不断健全社区工作者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机制。”顾朝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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